劉貴祥:優化資源配置 努力開創證券商事審判新局面

央廣網北京9月26日消息(記者蔡軍)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劉貴祥在首屆中小投資者服務論壇上表示,我國證券市場正處於新興加轉軌的發展時期,許多重要的監管和交易制度還有待成熟,審判工作也必須立足這一現實,統籌好投資者個體權利保護和促進資本形成這一資本市場基本功能,特別是更好地發揮證券民事訴訟制度填補損失和阻卻不法行為發生的功能作用。投資者在專業知識上不如證券侵權主體的客觀實際,更為重要的是投資者取得和控制關鍵證據往往處於弱勢地位。因此,在鼓勵投資者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身權益、震懾不法行為的資本市場法治化進程中,應當從提高投資者的訴訟能力和解決人民法院的專業能力兩個方面作為基本路徑,著力解決投資者舉證難和人民法院受理此類案件後的查證、認證難等問題。總的原則是,對證券民事訴訟制度的設計,應當與一般意義上著眼於投資者個體民事權利保護的訴訟模式有所區別,證券行政監管部門、證券行業和理論界應該凝聚共識,資源共享,形成合力。

就此,劉貴祥建議作如下制度設計探索:

在提高投資者舉證能力方面,可考慮適當強化有關知情單位和個人的協助義務,減輕人民法院的調查取證負擔,對拒不履行協助取證義務的單位和義務要依法予以民事制裁。充分發揮律師在調查取證方面的職業作用,探索在民事訴訟中的律師調查令制度。

在解決人民法院認證難問題上,需要考慮專家陪審和專家證人的制度設計。在專家陪審方面,民事訴訟法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已經為我們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依據,下一步的工作重點是要設計出開放、動態、透明的證券案件專家陪審機制,進一步提升證券糾紛審判的公信力。

在專家證人的程序設計方面,進一步細化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使得案件審理所涉及的會計、審計、投資理論、金融工程等多學科的專門知識能夠在案件審理程序中得以充分展現,擴充案件審理的知識容量和審理深度,努力構建當事人能夠真正參與的案件審理程序,以增強司法民主,提升裁判結果的信服度。

優化資源配置,提高人民法院證券商事審判質量和效率,可以探索建立中立專業第三方就證券侵權事實、損失數額等予以專業鑑定的制度。在專業審判領域,醫療損害賠償案件的審理,就是藉助專門的醫療事故專門鑑定制度較好地解決了事實認定和賠償責任確定等難點問題。

目前,部分證券投資者保護機構已就證券虛假稱述案件中的損失計算問題探索出了損失計算軟件,接受法院委託對案件所涉繁重的投資者具體損失數額進行精確計算,並積累了較為專業的技術力量,大大減輕了受訴法院的專業審判壓力。

劉貴祥表示,誠摯希望社會各界多提建設性意見和方案。建議利用目前證券法正在修訂的難得機遇,推動在修法過程中對建立證券侵權事實司法鑑定機制作出必要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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