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書:聘書、禮書、迎親書
六禮:納采、納吉、請期 問名、納微、親迎
過文定:男方會選擇吉日,帶著禮品到女方家,禮品一般都是三牲,酒禮等,並奉上聘書。
過大禮:“過文定”後,會舉行“過大禮”,這是訂婚的最隆重,也是最重要的儀式;因為儀式過後就是如正式定婚約了。“過大禮”也是男方家選擇吉日,當天,男方帶著聘金和禮品到女方家裡;而女方家則會準備回禮的禮品。
安床:放喜果和利是,也可以讓嬰孩在床上玩耍,寓意添丁發財。
嫁妝:嫁妝需在結婚前一天送到男方家裡。而嫁妝的多少,象徵著女方的身份和地位。
上頭:這是一個很講究的儀式。梳頭必須用新的梳子,幫女方“上頭”的人必須是“全幅之人”,這個人是六親皆全,兒女滿堂的人。
迎親:這是六禮當中最隆重的部分,如果沒有新郎迎親,就沒有出嫁的新娘。古時迎親,有些是徒步,有些是用車,普遍的做法是,用八人大轎迎親。
出門:到了吉時,新娘需由大妗姐揹著上花轎;據說如果新娘的腳著地的話,會帶來厄運。
過門:即新娘由女方家踏入男方家裡,拜見翁姑及男方長輩。
三朝回門:指結婚後第三天,新娘在丈夫的陪同下,帶著燒豬和禮品回到孃家祭祖。然後,新娘再隨丈夫回到夫家。
閱讀更多 跟著歷史的腳步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