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重磅炸彈之“偷樑換柱”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一般情況下一個商標申請下來的時間大概是13個月左右,而如果遇到其他情況的話則可能需要兩年左右的時間,再加上商標是每十年進行一次續期的,所以商標流程的時間跨度比較長,這就導致了申請人很有可能已經更換了電話,留下的聯繫電話早已成了空號,或者申請人自己的主體營業執照地址變更了,與商標上的註冊地址不一至了,沒及時告知商標代理公司,也沒有及時向國家商標局提出商標變更申請,從而造成了致命的損失!

商標重磅炸彈之“偷樑換柱”

今天小拉就和大家說一下商標信息改變之後如果不做商標變更可能會導致的嚴重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 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書。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有關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商標局核准的,發給商標註冊人相應證明,並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除相關法律規定外,企業、個人進行對商標轉讓、授權時,商標局是需要核對商標註冊的信息和營業執照的地址、名字是否一致,若被發現商標信息的企業名字、地址不一致,商標局會駁回申請,需要先做變更申請,才能再進行商標轉讓、授權等手續。

2、有可能商標會被別人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 第二款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

從字面上看,註冊商標如果連續三年停止使用,任何個人或者單位都是享有申請撤銷的該註冊商標的權利。若商標局收到任何人提出該商標三年未使用的申請撤銷,商標局會向商標註冊人寄往通知書,通知書收件地址是根據商標註冊人提供的地址,若企業已遷移,無法收到通知書,在舉證期限,商標註冊人無法提供商標使用證據,商標局會發文100%撤銷該商標。

3、進駐商場或網絡商城會受影響

一般進駐商場或網絡商城時需要對商標信息和營業執照的名稱、地址進行核對,信息不一致,是不能進駐商場或網絡商城。一家服裝公司要進駐某廣場,服裝公司早期地址有做更改,並沒有做商標地址變更,核對時發現信息不一致,導致一系列計劃、推廣無法進行,大半年業績下滑,因為商標地址變更時間為5-7個月左右。

4、在辦理質押等業務時,影響審批

商標名稱、地址未及時更改過來,在辦理招投標、銀行、商標質押等業務時,也影響審批。

5、影響商標後續辦理續展

商標的使用期限為10年,10年後,仍需使用就需要辦理續期,辦理續期時也必須對商標信息進行核對,發現商標名稱、地址沒有進行變更,商標期限越近,辦理的手續就越麻煩、時間又長,搞不好商標到時辦理不了續期,商標過期,如果想重新註冊,有可能已經有人提前申請了,辛辛苦苦經營起來的品牌只能“讓”給別人了。

有不少企業怕花錢、怕費事、嫌麻煩、不在意,在發生企業名稱、地址變更時,忽視了依法辦理商標變更手續的工作,以為自己“偷樑換柱”沒有什麼關係,釀成了“大禍”後才想起來尋找辦法補救,可是後期的補救將會花費更多的時間、精力與金錢,還有更為重要的一點,不是什麼遺憾都有補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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