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國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核公告

2019年國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核公告

根據相關規定,現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複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複審

請進入我部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面試範圍的考生,於1月26日前將以下材料掃描後的電子版發至我部人事司郵箱([email protected])進行資格複審:

1、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複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可通過報名系統直接導出打印,不得修改)。

4、本科及以上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境外取得的學歷需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複印件,在職學歷需附教育部學歷查詢系統打印的學歷查詢結果)。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並註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複印件;有多段工作經歷的,需附前續工作的離職證明等相關材料複印件(相關材料能體現滿足職位要求的最低基層工作年限和相關工作經歷即可,不要求提供所有工作經歷材料)。

6、報考職位有英語水平要求的,需提供相關證書複印件。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需註明培養方式)複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覆印件,證明中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繫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覆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

待業人員提供最近一次工作的離職證明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等相關材料複印件。

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二、注意事項

1、我們將依據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複審。對於材料符合要求且資格複審合格的考生,將進入我部2019年公務員招考面試名單。凡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我們將取消該考生面試資格,並按規定將有關情況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2、面試當天,我部還將進行現場資格複核,屆時請考生攜帶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備查。

3、我部機關2019年度公務員錄用面試擬於2月下旬舉行,面試公告擬於1月底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公佈,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

聯繫電話:010-84233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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