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教師法》將修訂,涉及這些重點內容!

重磅|《教師法》將修訂,涉及這些重點內容!

近日,教師法修訂調研座談會在北京師範大學召開,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委員、專家學者、一線教師、教育部相關司局代表,共30餘人參加了會議。會議明確要將提高教師職業入職學歷和能力標準、完善教師工作待遇保障機制等作為教師法修訂的重點內容。

重磅|《教師法》將修訂,涉及這些重點內容!

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以下簡稱《教師法》)於1993年修訂,1994年起施行,迄今已25年。25年間,我國教育發展的形勢和教師隊伍的狀況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教師法》的部分內容已經不能適應教育改革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的實際需要,修訂《教師法》迫在眉睫,需要加快推進。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其中第26條提到,要研究修訂《教師法》。2018年8月,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長王定華透露,教育部在推動《教師法》法律修訂,儘快完成。此次《教師法》修訂調研座談會則探討了《教師法》修訂的目標指向、重點內容、路線計劃等。

會議強調,《教師法》修訂要堅持問題導向,通過深入系統的調研,切實摸清制約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最深層的、最要害的、最突出的問題;將近年來國家和地方在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及推進教師工作改革中取得的成熟經驗、經過實踐檢驗的做法,上升為法律條文;此外,要體現分類施策,

針對中小學、幼兒園、職業院校、高等學校,公辦學校、民辦學校等不同類別的教師隊伍,提出有針對性的內容,體現精準治理。

會議認為本次《教師法》修訂的重點內容應包括:

一是明方向,體現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

二是準定位,明確新時代教師職業定位;

三是確權利,進一步明確教師在教書育人、提高進修、參與管理、修養休假等方面的權利

四是提門檻,完善教師資格制度,提高教師職業入職學歷和能力標準

五是促發展,完善教師職前培養和在職進修的支持服務體系,支持教師終身學習

六是促改革,理順教師管理體制機制,實現事權人權財權的統一

七是搭階梯,改革完善教師職級晉升體系,暢通教師職業發展通道;

八是保待遇,完善教師工作待遇保障機制,確保教師熱心從教、安心從教;

九是授榮譽,完善教師國家榮譽表彰體系,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社會風尚;

十是強保障,把教師工作置於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支持戰略領域,優先謀劃教師工作,優先保障教師工作投入,優先滿足教師隊伍建設需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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