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境外吸食大麻回國後可能面臨被刑事處罰的風險!

大麻是較早發現的精神類活性物質之一。一次性大量使用或肝腎功能不全的人低劑量使用後,可能出現中毒反應,比如脈搏加快、血壓降低、肌肉無力、心神不安等反應,甚至還可能產生幻聽、幻視,以及傷害自己或他人的行為。長期大劑量使用可引起腦損傷以及呼吸、免疫、神經和生殖系統疾病,嚴重影響正常工作和生活。

大麻具有成癮性,使用大麻的頻率越高、首次使用年齡越小,成癮的可能性越大,成癮後停用,會出現頭痛、顫抖、出汗、胃痛、噁心、腹瀉、厭食、煩躁易怒、失眠等症狀,繼而對大麻產生渴求感,難以控制吸食大麻。

加拿大娛樂用大麻合法化後,對大麻的持有、攜帶、買賣等也進行了嚴格限制和規管。

「速看」境外吸食大麻回国后可能面临被刑事处罚的风险!

根據國際公約以及對人類危害的程度,中國將大麻列為麻醉藥品和一類精神藥品,並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戒毒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嚴格管制。例如,《刑法》第357條規定,大麻和大麻樹脂與大麻浸膏和町以及四氫大麻酚都是毒品。《刑法》第347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屬刑事犯罪,要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可被判處死刑。

《刑法》第348條規定,非法持有毒品數量“大”和“較大”的,是刑事犯罪,可處拘役或管制、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具體到大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解釋》,持有數量“較大”指大麻油1千克到5千克、大麻脂2千克到10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30千克至150千克。《刑法》第6條規定,凡在中國航空器內犯罪的,適用於《刑法》。犯罪行為或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定為在中國犯罪。

建議赴加中國公民充分認識大麻的危害,深入瞭解中、加雙方法律規定,避免因不當行為損害自身健康或導致違法犯罪。

請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一、如果在登機回國前吸食了大麻,即使沒有攜帶,但下飛機時被查出吸毒,等同於在國內吸毒,根據不同情況,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戒毒條例》。

二、如果攜帶、行李夾帶大麻入境時被中國海關查獲,無論數量多少,都是“走私”行為,屬於刑事犯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三、四氫大麻酚(THC)在中國屬於管制的第一類精神藥品,即毒品,含有THC的各類製品均不得帶入中國。

四、毒品一經吸食,會相應在尿液、血液、唾液和毛髮等生物檢材中留下痕跡,成為被認定吸毒違法的證據。毒品在尿液中的追溯期一般不超過3天,血液一般不超過24小時,但在毛髮內追溯期可長達幾個月甚至數年。所以,如果在加拿大旅遊、商務、留學期間吸食大麻,有可能回國後被檢測出來,從而受到相應處罰。

轉自共青團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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