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前夜酒后乱事,拘留所中过“假年”

除夕前夜酒后乱事,拘留所中过“假年”
除夕前夜酒后乱事,拘留所中过“假年”

2月3日,鹤庆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了一名违法嫌疑人。

除夕前夜酒后乱事,拘留所中过“假年”

2月3日晚20时许,龙开口镇一男子刘某酒后行走在公路上,由于心情郁闷,为宣泄心中不满,刘某拦停了一辆三轮车,找了个空心砖将三轮车的挡风玻璃砸碎。刘某父亲闻讯赶来对刘某进行劝阻,不料刘某非但不听父亲劝阻,反而与父亲发生争执,并将父亲扭翻在地,造成父亲面部受伤。刘某不仅对自己的父亲不敬,对前来劝导的人员也进行谩骂,直至派出所出警人员到现场才将其控制。新年伊始,为了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减少社会危害性,龙开口派出所及时将刘某传唤至办案区并进行询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十九条之规定,鹤庆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行政拘留15日,并于2月4日凌晨3时许连夜将刘某送至鹤庆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鹤警提示:过新年,走亲访友聚会喝点酒助兴无可厚非,但千万要适量,喝多了伤身,喝醉了闹事。

文:王淑金

审核:陈钟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