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應知應會知識問答

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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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问答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應知應會基礎知識問答

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问答

1.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什麼時間開始的?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開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始。

2.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為期多長時間?

為期三年(2018年-2020年)。

3.聯合發佈《關於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通告》是哪幾個部門?

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

4.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三年工作重點分別是哪些?

2018年:嚴態勢,營造人人喊打的氛圍;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眾滿意度;

2020年:建機制,取得壓倒性勝利。

5.中共中央、國務院部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背景是什麼?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6.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意義是什麼?

專項鬥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進入歷史交匯期的高度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部署,事關“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實現,事關人心向背、治亂興衰,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黨和國家長治久安、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密切相關。

7.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目標任務是什麼?

➤通過3年的不懈努力,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特別是農村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城鄉結合部等涉黑涉惡治安亂點得到全面整治,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管理得到明顯加強,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

➤黑惡勢力“保護傘”得以剷除,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環境明顯優化;

➤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防範打擊長效機制更加健全,掃黑除惡工作法治化、規範化、專業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做到“黑惡必除、除惡務盡”。

8.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基本原則是什麼?

✦ 堅持黨的領導、發揮政治優勢;

✦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緊緊依靠群眾;

✦ 堅持綜合治理、齊抓共管;

✦ 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

✦ 堅持標本兼治、源頭治理。

9.“掃黑”與“打黑”有什麼區別?

“打黑”更多是從社會治安角度出發,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掃黑”是從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執政基礎、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範圍內,更全面、更深入地掃除黑惡勢力,不但要打擊犯罪,還要打擊違法行為。“掃黑”更加重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齊抓共管。

10.打擊黑惡犯罪的長效機制更加健全完善的標準是什麼?

➤ 做到“兩個不發生”, 即:不發生因黑惡勢力逞強爭鬥、爭搶地盤導致群死群傷案件,不發生黑惡勢力持槍大規模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惡性案件;

➤ 實現“一降兩升”,即:涉黑涉惡舉報數量大幅下降,人民群眾安全感明顯上升,人民群眾滿意度大幅上升。

11.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中 “四個重點突出”分別是什麼?

突出重點地區、突出重點行業、突出重點領域和突出重點打擊。

12.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重點打擊對象包括哪十二個方面?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指出,重點打擊十二種黑惡勢力:

①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②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③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④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⑤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

⑥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⑦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⑧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⑨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⑩組織或僱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⑪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⑫同時,堅決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

13.公檢法三部門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應當遵循的法律條文有哪些?

《刑法》《刑事訴訟法》《關於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證人保護工作規定》

14.在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時,應該對哪些人採取保護措施?

證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鑑定人、被害人。

15.涉黑類犯罪有哪些類型?

包括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16.什麼是“惡勢力”組織?

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黑惡犯罪的相關司法解釋,具有下列情形的組織,應當認定為“惡勢力”:

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惡勢力一般為三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製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眾“打砸搶”等。

17.什麼是“黑社會性質”組織?

根據《刑法》第294條規定:黑社會性質組織有四個方面的特徵:

①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

②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③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④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18.“軟暴力”如何界定?

兩高兩部《指導意見》明確“黑惡勢力為謀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響,有組織地採用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等手段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破壞經濟秩序、社會秩序,構成犯罪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相關規定處理。”這裡的“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等手段”就是軟暴力。

19.什麼是“套路貸”?

“套路貸”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財產的藉口,所以“套路貸”是以“借款”為名行非法佔有被害人財務之實。而高利貸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約定支付高額利息並返還本金,目的是為了獲取高額利息。

“套路貸”假借民間借貸之實,通過“虛增債務”、“製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賬平賬”、“虛假訴訟”等手段,達到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目的。

20.辦理黑惡犯罪案件中的尋釁滋事如何界定“多次”?

二年內實施尋釁滋事行為三次以上。

21.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特徵”主要指什麼?

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並有比較明確的層級和職責分工。

22.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經濟特徵”主要指什麼?

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23.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行為特徵”主要指什麼?

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24.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危害性特徵”主要指什麼?

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危害性特徵是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本質特徵。

25.黑惡勢力是如何發展演變的?

實踐中,黑惡勢力發展一般有一個演變過程:惡勢力犯罪團伙→惡勢力犯罪集團→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26.農村地區打擊重點是什麼?

重點打擊把持或侵害基層政權組織的“問題村官”,破壞影響基層選舉,以暴力威脅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壓百姓、危害一方的農村黑惡痞霸勢力。

27.城市城區打擊重點是什麼?

重點打擊以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調查公司、諮詢公司等為掩護髮放高利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以及專門受僱他人從事“造勢擺場”、“擺平事端”的“地下出警隊”或“黑保安公司”。

28.城鄉結合部打擊重點是什麼?

重點打擊以“搶佔地盤”為特徵的,以暴力或脅迫手段排擠對手,壟斷經營,攫取非法利益的黑惡勢力,如建築領域的阻撓施工、封門堵路、強攬供料的“沙霸”、“磚霸”等。

29.各農貿市場打擊重點是什麼?

重點打擊欺行霸市、擾亂經營秩序的“菜霸”、“市霸”等。

30.各行業場所打擊重點是什麼?

重點打擊充當賭場、娛樂場所“靠山”、“保護傘”,收取“保護費”,擾亂醫院、學校周邊秩序的黑惡勢力等。

31.橫行於基層組織的“村霸”有幾大特徵?

亂政、抗法、霸財、行兇。

32.黑惡勢力“保護傘”包括哪些方面?

所謂黑惡勢力“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為。

國家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將依紀依法追究黨紀政紀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民或者個人以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名義捏造事實,對辦案人員進行誣告、陷害、打擊報復的,也要受到法律處罰。

33.“保護傘”查處工作的重點是什麼?

✦ 題線索移交反饋制度是否落實;

✦ 公安機關與紀檢監察機關是否相互協作;

✦ 案件過問記錄制度是否落實;

✦ 摧毀經濟基礎情況。

34.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 “兩個一律”是指什麼?

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後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35.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中的“一案三查”指什麼?

是指既要查辦黑惡勢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惡勢力背後的“關係網”和“保護傘”,還要倒查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和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

36.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的法律政策界限是什麼?

①是否準確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以兩高兩部

指導意見為參考;

②是否準確認定惡勢力犯罪;

③是否準確處理“軟暴力”“套路貸”等違法犯罪行為。

37.如何規範律師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中合法開展辯護代理工作?

①依法履行辯護代理職責;

②不得觸碰底線,違法違規辦案;

③必須通過正常途徑維護自身權利。

38.如何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部署的銜接性?

✪ 建立偵查與起訴、審判有效銜接;

✪ 打擊黑惡勢力與查處“保護傘”有效銜接;

✪ 持續打擊與動態總結有效銜接。

39.對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力大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可以採用哪些措施確保其案件質量?

依法採取掛牌督辦、上提一級、異地管轄、指定管轄以及現場聯合督導等措施。

40.發現身邊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應如何舉報?

人民群眾向政法機關提供黑惡勢力犯罪線索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和方式進行:

①撥打公安機關或當地掃黑辦向社會公開的舉報電話及郵箱進行舉報;

②通過政法便民服務平臺進行舉報;

③通過信件或向政法機關及掃黑除惡辦公室當面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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