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太和中学教师被教育局认定“体罚学生”后,被调到农村中学任教?

In丶咕力咕力


从两个方面看这个问题。

一、区别“合理惩戒”和“恶意体罚”。

《教师法》中有一条非常明确但引发争议的规定,“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这一规定是“一刀切”的,没有给出“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界定。因此,极个别家长和学生据此对老师的合理惩戒质疑甚至举报。比如,学生犯了错误之后,老师让其罚站,家长举报到教育主管部门,对此,只能判定该教师“体罚”学生,对当事教师通报批评。家长“合法不合理”的胡搅蛮缠,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师“从严从重从快”的处理方式,让很多教师寒心,有的对犯错误的学生不再批评教育,任其发展乃至放弃教育。《教师法》中关于“体罚”一刀切式的规定,在保护学生遭受恶意体罚的同时,也限制了教师对犯错学生的合理惩戒。

但是具体到太和县这起体罚学生的事件,当事教师的体罚无论在性质还是程度上都是不对的。能查明的是“电饭锅电线鞭打学生”,这与教师在惩戒学生时“罚站”“打手板”等可控范围的行为是完全不一样的,尤其通过学生伤势的照片看,已经涉嫌“恶意体罚”。至于体罚的原因有不同说法,没有看到官方对这一点的正式声明。

据孩子的母亲称,3月29日孩子上语文课时,与同桌互推了一下,被班主任看见。随后,班主任到班里用木棍打了一下孩子颈部,并将其带到办公室,用电饭锅的电线鞭打了头部、脸部和上身。

不管这种说法的真实度有多少,当事教师无论如何不能下此狠手。也有自媒体为当事教师辩解,称该老师认真负责,尤其在教该作者时,对其关爱有加。但是,即便所说是事实,也不能因此改变体罚学生的性质。

二、“调离太和中学到太和五中(农村高中)工作”极具讽刺意味。

给予李芳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岗位等级从副高级教师5级降为副高级教师7级,并调离太和中学到太和五中(农村高中)工作。同时给予分管高一年级的副校长王德民同志诫勉谈话,对太和中学校长王永先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降低岗位等级,没毛病;对分管领导诫勉谈话,没毛病;对校长进行谈话提醒,没毛病;将当事教师调离太和中学到五中(农村高中)工作,有问题!

对犯错误的教师的处罚是调离条件优越的太和中学,“流放”到五中去教书,而这所中学是农村高中,注意关键字,“农村”。犯错误要流放,流放地是“农村”的五中。这让五中的教师怎么想?五中老师都是“差”老师?犯错误的“城市教师”下放到五中接受改造?让五中的老师有什么“职业自豪感”?

这样的案例不止一起,教师犯错后不是从“城市”下放到“农村”,就是从中心校调到边远地区。本来农村学校和边远地区的学校师资就很薄弱,条件相对艰苦,很难留住“好老师”。教育部门如何说服老师“甘于清贫”“坚守基层教育”“培植职业自豪感”,这是给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


Hello翻译官


如何看太和中学李芳班主任老师体罚学生,被教体局贬谪到农村中学教书!

本人认为这是教体局,学校,老师,孩子和家长四方面皆输的结果!

一,均衡教育看起来高大上,但未必对!

我一向主张中学阶段,特别是高中学校应该分级别,让学习成绩和学习智商相近的学生尽量集中在一起,这样更有利于老师施教!

均衡教育就必须在班里里安插一些成绩很差的同学,中考分数有的相差几十,有的甚至几百,美其名曰有教无类!共同进步!但是,中考成绩不好的学生只有少数是临堂发挥出问题,大多数要么平时不认真,基础知识不牢固,要么就是智商不够,要么就是行为不规范的所谓‘问题学生’!这样的学生与‘好学生’呆在一个教室很不恰当,这些‘问题学生’也会有自卑感,压力大,听不懂课,跟不上节奏,越学越没有积极性,因为老师教学是看大部分学生的接受能力,不会为了极个别学生停止教学脚步,老师管教严厉,不会放任个别学生骚乱课堂纪律,影响其它学生学习!

宁做牛头,不做凤尾!学生在适合自己的环境里读书,会听得懂课程,跟得上节奏,增强了自信心!这样有利于孩子心理成长和学习进步!

二,学校应该勇敢承担责任,保护好老师!

香港一家医院的护士由于差错给病人输错液,差点弄死了病人,引起了很大社会影响。医院院长主动承担责任,认为是医院管理不到位,承诺加强管理,并制定细则。最终平息了影响,那个护士最终成长为非常优秀的白衣天使!

李芳是个优秀的老师,为什么会打学生?这与学校管理,学校的追求,校园文化是否有关系?学校面对均衡教育是否有相应对策?太和中学以前的生源百分之百优秀,现在不是了,学校有什么计划?不都是老师的错吧!

三,老师恨铁不成钢,但太过急躁,早有规定,不许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

体罚学生的李芳老师被适当处理是天经地义!老师育人是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体罚学生不仅仅是学生肉体上的伤疼,也有心灵上的屈辱,特别是青春叛逆期的学生,皮鞭下只会逆长出反骨!要想别人脱掉寒衣,只有阳光!

但是,很明显,李芳老师被处理得太过粗暴!贬谪到农村教书只能毁掉一个优秀的老师,这世上又有几个愈挫愈勇的人?哀莫大于心死,寒了心的老师在没有春天的土壤里只有等待枯萎!

真心希望在老师与学生家长产生纠纷时,不要让一个单薄的老师孤单地面对社会压力和网络舆情,太悲伤了!太无助了!仿佛被抛弃!

问题是,不仅仅是李芳一个老师的厄运,千千万万的严师由于害怕,都会变成不管世事的佛系老师!这是教育的悲哀!

四,学生的未来和家长的悲哀!

家长对孩子的要求如果与老师一样高,自然什么都好说,很明显有些家长不是,明显溺爱和护犊子!家长自己怎么打孩子都能下得去手,别人动一个手指都心疼!可以理解!但不理解的是家长忽略了孩子的未来!家长不能陪伴孩子一辈子,孩子要自己成长!

这样的孩子在学校还呆的住吗?老师敢再管吗?其它的学生会亲近他吗?孤立了!

也许这不是该学生愿意的,可是护犊子的父母为了孩子伸张了权力!几年后,孩子和家长都会后悔的,可是错过了受教育的时间和机会,错过了一生!

这是我自己的想法,不一定对,可以探讨!


飞龙林


太和中学前身是解放前国立二十一中,国立八中,三十一集团军总司令汤恩伯兼任校长,副总司令王仲廉任副校长。现在是安徽省重点中学,李芳老师带过我,我今年38岁,她是一个很严格的老师,以学校为家,还有两年就退休了,这么多年所有的英语老师教的都忘记了,但是这个老师教的Long long ago 《画马》那篇文章到现在我都会背,我不是为李老师来站台的,她打那个学生自然不对,这个学生属于找关系进的她的班,成绩本就差,对于小班老师来说,会严重拖累全班的成绩水平,也许因此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吧,不过错了就是错了,但是我想说的是,如果老师现在都成了高危职业,国家未来将会怎样?我们应该看到现在情况是,把老师当学生养,把学生当大爷养的事实,现在老师甚至都不敢批评学生了,更别说打骂,请问这是对小孩负责任吗?我二十多年没见过这个老师,不存在替她说话,我也被她留下来背书过,所以我到现在记得那段文章,只是希望大家评价一个人不能一叶障目,人云亦云。[握手]


HCBoutique


近日,太和中学教师李芳体罚学生,引发了媒体的广泛关注。

看图片,伤痕累累,触目惊心——这不是教育,这是暴虐!(见下图)

看网友所发的帖子,字字血泪,声声控诉——这不是老师,这是中美合作所里的恶魔!

3月29日,有网友发帖称,安徽省太和某中学有老师用电器的电线体罚学生。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被打学生就读于太和中学高一21班。其母亲称,29日孩子上语文课时,与同桌互推了一下,被班主任看见。随后,班主任到班里用木棍打了一下孩子颈部,并将其带到办公室,用电饭锅的电线鞭打了头部、脸部和上身。放学回家后,孩子在换衣服时被姐姐发现有伤痕,随后告知母亲。孩子母亲看到伤痕后迅速将其送医。

“用木棍打”“用电线鞭打头部、脸部和上身”——这些描述,让我似乎听到了飘荡在歌乐山上空的哀嚎!

随后,当地教育局作出了处理意见,一是认定体罚学生的事实,二是对设施教师李芳进行了两个处罚,降低岗位等级与调离工作岗位。

但看完整个新闻,我却有几个疑问,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第一,“认定体罚学生的事实”,是否确认网友描述与图片的真实性?

实话实说,看了这个图片,我有些不相信——这个图片,似乎类似于某种花纹——是不是将电线对折之后打出来的?

而按照网友(也就是被打孩子的家长)的描述,完全是惨绝人寰的暴虐行为——这些描述,是客观描述还是掺杂了个人的主观感受的夸大之词?

个人以为,一份严谨的调查报告,时必须将这些事情,交代清楚的——是就是是,非就是非,不能模棱两可!

第二,对涉事教师作出处罚的依据何在?

教育行政部门,其实也是执法部门,他们执行的是《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教育类的法律法规。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教师,进行处理,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但任何行为,都必须是依法做出的!但看着一份处理决定,我们只能看到“研究决定”的字样,完全看不到“依据某法某规”的表述——在法治社会,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奇特的现象!


其实,针对教师的这类行为的处罚,是有法可依的,因为《教师法》第37条第二三款已经是非常清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那么明确的法律依据,我不知道,当地为什么不用!

第三,处罚的程序是否有问题?

按常规,教育局的处理意见,应该是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做出来之后才出台的,因为,只有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结果出台,是一般的教育教学行为,还是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就在前天(3月31日),北青报的报道:

3月31日,太和县城关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表示,正在调查此事。同时,北青报记者从校方获悉,学校正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公安的调查取证工作,将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处理。“事情还没有定论,我们在采取多种方式核实此事,若事情属实,将作出严肃处理。

为何一天之后,教育局还没等到公安机关调查结果出台,就先行处理?

第四,学生究竟犯了什么错,引发教师如此的愤怒?

我们从通报中,看不出学生之所以触发教师怒火的原因——一般来说,作为老师,特别是像李芳老师这样年龄比较大一些经验也很丰富的老师,不会随意如此雷霆震怒,就像起家长所写道的“与同桌互推了一下”。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两人互推一下,为什么老师会如此暴怒对待这个学生,而没有处罚另一个学生?这中间,真的就是如此轻描淡写的“互推一下”?

第五,调到农村高中,是出于什么目的?

而目前,最引起人们关注的,还不是体罚本身,而是一个涉嫌暴力体罚学生的老师,为何被调到农村——这是一种处罚行为吗?

我们知道,中国古代有流放制度,就是将一些犯罪的人,流放到偏僻的地方,比如,我们的大文豪苏轼,就曾被多次流放,流放地包括黄州、惠州、儋州,流放中有“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的豁达,荣膺吃货;虎门销烟的民族英雄林则徐还被流放到伊犁,写下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名句。

流放的地方,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偏远穷!

将一个暴力体罚学生的老师,流放到农村,骨子里——

是否显示出对农村的鄙视?

对农村孩子的漠视?

对农村教育的忽视?

难怪,有网友不禁要大呼:农村孩子做错了什么?农村孩子不怕打?农村孩子打不死?

总之,这一起教师体罚学生的事件,只是教师群体的个例,不能借此否定广大教师的工作,再次重申,在所有行业中,教师的犯罪率,是最低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这一起教师体罚学生的事件,背后还有不少的问题,并不明了——如果细细追究,不排除时间有反转的可能!

而叫涉嫌暴力体罚学生的老师流放至农村,这一决定,着实荒唐——关爱农村孩子,关心留守儿童,不能是一句空话,而应该是实打实的行动!


三水三心


冲动是魔鬼, 动手必后悔!

昨天,媒体报道了安徽省太和县一李姓教师因体罚学生,被教育局进行了降级处分和调到农村高中任教,一时间引起了热议。我们先来看看事件的经过:

刚开始,我看到这个新闻还以为是媒体在炒作,当我在太和县教育官方的回应,印证处理结果是真实的。看完了整个事件的经过和处理结果,我想说:同行们遇事切莫冲动,因一时冲动的代价太大了。李老师已经是许多老师渴望不可及的副高级职称,按照这个职称级别,年龄应该在50岁上下,教龄在25年以上了。面对学生的错误,应该有了几分能容忍的度量,不该是年轻气盛的状态。如果真是媒体报道的那样,就是两个学生间,课上相互推了一下,口头批评指正就行了,竟然把木棍、电线都用上了。李老师的案例,值得所有同行反思:他(她)的教育手段不仅违背教育规律,有损教师形象,严重的话可能会触犯刑法。我们要从中汲教训,不能让这样的悲剧重演。其实,体罚给学生带来身体和心理的伤害是双重的;给老师不仅有经济上的损失,还有心灵的创伤。真正的严师,不是“罚”师,而是采取合理有效的方法去帮助学生。

我认为当我们遇到学生们犯错误时,首先学会冷处理,先控制自己的愤怒情绪,再和学生面对面的交流,指出错误的原因所在。不要在自己发怒的时候,不问青红皂白就把学生痛打一顿,会伤害他们幼小的心灵。当遇到某些学生调皮时,让他到一边去冷静,去“暂停休息”一下,这样不是显得很友好吗?为何非得大打出手呢?我们应该不断的自我反思,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情商,遇事少一些暴躁,多些平常心,多包容学生,用心去教导他们。比如:对于个别学生的走神、开小差,小声讲话等行为,我们可以通过注视、停顿或走到学生身边去,引起个别学生的注意,一般学生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会立即改正的。我们在工作中,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不给自己工作带来风险,同样可以教育好学生的。

农村学校成为不优秀教师的集散地了吗?

太和县教育局的处理决定中,还有一项内容引人注目,那就是把李老师调到了太和五中,加了括号特别说明是农村中学。我不知道官方是何用意。以往类似事件的处理结果,都是调离现在的工作单位,另行安排等等。处理决定里,公然写着调到农村高中,让人难免会觉得,农村学校成了城市不优秀教师的集散地:只要城市教师教学成绩不佳或者犯了错误就被调到农村学校去。也许官方为了平息媒体舆论,从快从严对李老师做出了处理决定,这无可厚非,我们都可以理解。但是,有没有想过这份处理决定公布后,对农村学校的校长、教师、家长会作何感想呢?容易给农村教育贴上“不优秀”的标签。作为,教育主管部门的太和县教育局,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念就是这样的去落实的吗?希望,官方该认真反思一下了。

在以前的多个悟空问答中,我更多的呼吁把教育惩戒权会给老师。今天,我想说:应该倡导理性惩戒,把教育惩戒权也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不能滥用或者过度使用,否则老师们要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行为买单的。


汇智坊


我本有心向明月,无奈明月照沟渠。

安徽省太和县教育局用一纸调令把涉事教师调任农村中学任教,“息了事”却没有“宁了人”,却伤了许多人,寒了许多心。

作为第一任老师——家长朋友责任很大,切不可只管生,不管教养,试问教师的教育达到本科以上,家长教育文凭几何?所以我们的教育,尤其安徽这样落后的省份更是不对等的,甚至出现5-2=0即在校很乖,回家很骄纵,听之任之。

家长朋友普遍反映很无奈,你无奈了怎么寄托老师一下子帮你扭转,盐不是一天咸,醋不是一天酸,遇事多冷静,寻方法。

教育要形成合力,而不是寄托老师包办,家长朋友多引导多支持,少一些分歧,多一些理智,老师是在帮助你教育孩子,你的一个冲动可能毁了一个老师和一个孩子,折射出更大影响会产生更大危害!

太和教育局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会暗黑了老师心中的那轮“明月”,是否会打碎在中国已罕见的仅存于老师心中的那点教育的梦想,如是,则太和教育局罪莫大焉。

教师为什么要体罚学生,大多是出于对教育的责任,对学生的负责。以后学生在学校犯错直接一处分,二处分,三处分,然后开除学籍。这样老师和家长都不用接触,然后一点矛盾都没有,这样好吧。

太和教育局是否还有临风自立的价值观,还是只剩被舆论暴力裹挟下的息事宁人?这个学生是如何处理的,我不担心发生师生之间、家校之间的一点矛盾,我真的担心教育局这样处置方式,老师一旦失去坚守后的对学生的集体放,甚至可能出现的霸凌现象。


乱语三千


哇!我想认真地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看到这则新闻,我不敢发表站老师还是站学生的立场。

因为通告里没有事情经过报道,没有说明老师打人的原因,也没有更加具体的解释。

一则通告,教育局倒是表明了立场,表明这个老师错了,体罚了学生。不过这也反应了一件事情,就是这个老师动的手有点重,重到教育局不得不作出反应,压下事态。

所以说,我们应该一分为二的看待。

1.如果是这个学生不听话,故意干扰课堂秩序,那么老师管理课堂就是应该的。课堂不止有这个调皮的学生,老师应该保护好大多数学生的权益,使他们拥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

但是李老师动手太重了,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成了过度使用“惩戒权”的牺牲品。

这也给其他同行提了个醒,教育一定要适度。不是自己的孩子,所以别以为怎么揍都没事儿。

2.教育局把犯错的老师往农村送是几个意思?

3.如果是老师无故收拾学生,发泄个人情绪,那老师就该反思了。

4.个人认为,每个班的班主任有必要和学生家长多沟通,有的学生是可以收拾的,有的是不可能收拾的。当然,不是说看碟下菜。而是要判断家长给予了你多大的惩戒权,有的家长会很乐意老师帮忙教育孩子,有的家长认为自家放在心尖上的孩子,老师竟然敢收拾。

对于不配合的家长,学生又很调皮的,一定不要动手,否则麻烦上身。可以考虑交给学校,通知家长。既然是家长的宝贝疙瘩,那自己教育好了再送回来吧。

对于配合的家长,不听话时,老师就可以多加管教。但是,一定不要下手!

有时候,一顿胖揍了并不可能有好的效果。尤其是青春期的孩子,你收拾他一顿,有可能打走的是他的尊严,后果不堪设想。

还有一些人是你收拾了也没用,因为他的自尊早就丢掉了。

就这样……仅表达个人观点。


影视巫七七


3月29日,有网友发帖称,安徽省太和某中学老师李芳体罚学生。该学生就读于太和某中学高一21班,因上语文课与同桌互推,班主任用木棍儿打了孩子颈部,并把孩子叫到办公室,用电饭锅的电线打了孩子脸部、上身和头部。孩子回家后,其姐姐发现身上有伤,就将这一事情告诉了母亲,母亲迅速将孩子送往医院救治。

当地教育局认定了太和某中学老师李芳有体罚学生行为。并对涉事老师进行了相应处理,将涉事老师的岗位等级从五级降低到七级,同时调离到农村高中任教。

从太和教育局的处理意见看,并没有将该事件的来龙去脉说清楚,就是一句很笼统的话---认定太和中学教师李芳存在体罚学生事实。这里面是不是还有隐情?教育局这么快就做出了处理意见,是不是显得太草率?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教师法»的规定中可以看出,老师体罚学生的行为,已经属于违法行为。到底学生受到体罚程度如何?应当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等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认定教师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还是属于犯罪?如果有犯罪行为,不是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能解决的事。任何人的决定都不能代替法律。如果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调查结果,并对涉事教师进行相应处罚,同时教育局应根据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给予涉事教师适当处分。如果公安机关认定涉事教师属于教育教学中的体罚行为,没有达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要求,教育局应按违反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给予涉事教师相应处分。

关于网友爆料是两位同学互推课桌,引发老师体罚学生,到底是不是这么一回事?应等到公安机关调查清楚后才能作决定。正常情况下,老师不会只体罚一个学生,为什么另一个学生没有受到老师的体罚或者教育?

如果只是属于一般的教育教学事故,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教育系统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老师的处分是合理的,这一切的结论都只能等到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才能作出。


Lance课堂


又一教师体罚学生案例,我只想告诉老师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都说教育要有一定的惩戒权,可是惩戒的度如何把握?一不小心就会变成这个案例中的李老师,被降级,被发边疆。试问,给你惩戒权,你敢用吗?你会用吗?不怕变成体罚吗?所以,老师们啊,你的教育最好远离惩戒,这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迫不得已啊。

2,老师们要与时俱进啊,不要再像六七十年代的老师那样,可以拿蔑棍抽,可以拿戒尺打,可以罚站罚抄罚做俯卧撑罚跑操场,老师打了还敢理直气壮的告诉家长,家长还说感谢老师的教导,孩子还没回到家门口,老父亲已经全副武装……这些都通通让它远去吧,因为年代不同了,因为这代表的是教育方式不对,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容易被定性为“体罚”。所以老师们啊,用现代最新的教育理念对待今天娇气得比白豆腐还嫩的孩子吧,“打是亲骂是爱”,这些话都已经过时了,我们要学会“赏识教育”理论知识,我们要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我们要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春风化雨露,和风细雨”。

3,我还想告诉老师们,别把分数看得比人民币还重要,现在讲的是素质教育,教会学生做人是最高的目标,你冒着那么大的风险,何必呢?教好了,给你口头表扬;教差了,说你没努力;你不管学生,说你只讲课不管纪律;你管出什么问题,说你方法不科学,吃不了打包走……我敬爱的老师啊,您在家没吃饱吗?您可要吃饱啊,身体是教育的本钱啊。

4,我还想告诉老师们,你别把自己看得太重,你就一百几十斤而已,你的角色要定位好,不要把自己变成保姆,也不要变成后妈,更不要变成虎爸。人家说一声“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你还真的以为你是谁的父亲,可以随便动手了吗?我很喜欢这样形容老师:老师就是一个摆渡人,把孩子从河这边送到河对岸,接着再送下一趟……,这角色定位一定得精准啊,你一个卖白菜的还兼职房地产中介,那不是乱套了嘛。

注意不要误会,我不是要老师不去管学生,而是想告诉大家,教育今非昔比,我们要改变教育理念,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我们要学会以柔克刚的本领,用我们的爱和宽容,用我们的仁慈和智慧去管学生,把自己那点急性格臭脾气改一改,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感化学生,学会不用粗暴的手,只用一个严厉的眼神就让学生不寒而栗的本事,那就是神仙了。


上山亩教育


聪明的老师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的,所以我觉得:不冤,真的,不冤。

我们看看有关部分的结论:

李芳的不当行为,造成了学生身体伤害,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经2019年3月31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李芳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岗位等级从副高级教师5级降为副高级教师7级,并调离太和中学到太和五中(农村高中)工作。

看到这样的处理,说实话,还是比较严重的,如果如实如网络所说:

班主任到班里用木棍打了一下孩子颈部,并将其带到办公室,用电饭锅的电线鞭打了头部、脸部和上身。(网络资料)

那么我觉得这样的处理我还是支持的。

如描述中所述,不仅让孩子身体上受到了伤害,心里上也应该受到了一定的伤害,按相关部门的说法,这一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所以得以重处。

教育部出台了那么多师德要求、减负规定,都一再强调不能对学生进行任何体罚,可能有些老师就是不吸取教训,难道各种新闻媒体报道的那些真实的案例都看不明白嘛。在没有明确界限体罚界限的情况下,千万不要以爱的名义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不管语言上,行动上的体罚都是不行的,当我们面对问题的时候有很多其它选项的时候,为什么不冷静思考呢?希望这样的老师真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思考,别为自己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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