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女子為何要裹腳?有什麼好處?對女子有什麼影響?

馬總看世界


【儒學垃圾朱熹們用纏足裹腳摧殘古代中國婦女。】

作者:冷清先生,個人回憶紀念批判作品,嚴禁抄襲剽竊違者必究。

冷清的母親就是小腳的老太太,2014年母親80歲時走了。準確的說:母親不是天足,是半裹腳的女人,據母親講她四歲的時候姥姥給她纏足,用一塊布把腳裹起來,幾乎都把腳趾骨裹斷了很痛。幾天後,再放開的時候,腳已經變形了,腳趾骨壓迫收斂。還沒等腳恢復原樣,就再一次的用布纏上去,幾個月以後小腳趾和四腳趾基本上就“廢了”。

據母親講,她四歲的時候,姥姥家攤上壯丁了,母親的大哥正好18歲被抓壯丁抓走了。姥姥家在隴南山區,從來就沒有進過縣城,大舅被抓走後,姥爺和小腳的姥姥去了一次縣城,才知道已經是“民國”了,皇帝被推翻二十多年了,男人早就不興留辮子了,女人也不興“裹腳”了。姥姥回來就把母親的腳放開了,但是母親的腳已經畸形了,那一年是1938年,母親說大舅再也沒有回來。

母親的腳是半裹的小腳,走路走不快也走不了遠路,畸形的腳上經常的生“繭子”。我小時候經常看見母親洗完腳,用剪刀割半殘疾的腳上的繭子。上世紀80年代的時候,金門炮擊也停止了,兩岸關係正常化了,母親用剪刀割腳上的繭子,經常給我們講大舅的事情,她說:“假如大舅還活著的,應該回來看家裡人了。”可是,一直也沒有大舅的消息,估計大舅早就不在了。



母親的小腳是很受罪的,我長大以後喜歡歷史研究,平時也注意收集一些女子纏足的事情。女子纏足興起於北宋末年,南宋政府開始倡導女子纏足,普遍認為中國女性纏足是宋代“程朱理學”倡導的。程朱理學的代表人物是北宋的程顥、程頤,南宋的朱熹,以及他們的弟子組成的新儒家學派。新儒家學派重新修訂了四書五經,重申了“三綱五常”,所謂“程朱理學”者,就是從儒家學說上升到儒教,把儒家的思想變成約束普羅大眾的教義,直接滲透、規範、影響普通人的日常生活。

中國歷史上,女子胖瘦之美的觀點不同,從來就沒有徹底斷絕過爭論,“楚王好細腰宮女猶餓死”,帝王士大夫們不同的審美觀,也一直影響著普通人的生活習慣。漢唐“環肥燕瘦”的審美觀,也是一直在不斷的變化的,但是並沒有超出正常的社會倫理。《南史·齊紀下·廢帝東昏侯》:“又鑿金為蓮華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蓮華也。”後世稱婦女之小腳為“三寸金蓮”。


盛唐之後的安史之亂,嚴重破壞了中國的經濟發展,導致人們的生活水平下降,“環肥燕瘦”的審美觀錯位,士大夫階級倡導女子手腳纖細為美。《宋史•五行志》記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到了北宋末年女子小腳的審美觀就近乎變態了。北宋末的蘇軾,《菩薩蠻•詠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宋•秦觀《浣溪紗》:“腳上鞋兒四寸羅,唇邊朱粉一櫻多,見人無語但回波。料得有心憐宋玉,只應無奈楚襄何,今生有分共伊麼?”站在秦觀秦子游和蘇軾蘇東坡的角度,觀察北宋末期女子小腳纏足,僅僅流行於宮廷及閨閣之中,這種有損女性身體的病態美,並沒有在全社會婦女中流行。元末明初人陶宗儀所著《南村輟耕錄》,考證說:“纏足在熙寧、元豐之間,為之者猶少。”熙寧、元豐是北宋晚期1068年至1085年,那個時候纏足的婦女是很少的。


古代中國女子普遍纏足,能夠確定的是從南宋開始的。倡導女子纏足的是就是新儒家學派,偽聖人朱熹繼承了程顥、程頤的歪理邪說,並且將儒家學說的糟粕上升到“理學”,後人把這種東西稱為“程朱理學”。“程朱理學”在朱熹的手裡,上升到“女教”的理論高度。朱熹指出,“三綱者,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仁義禮智信”。“三從”:指婦女未嫁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四德”指婦德、婦言、婦容、婦功。

北宋初期,由於重文輕武,軍事制度不合理,在對外的戰爭中屢戰屢敗,1004年的《澶淵之盟》向遼歲貢絹(絲綢)20萬匹、歲銀10萬兩;1044年的《慶曆合議》向西夏進貢歲絹15萬匹、歲銀10兩、茶葉3萬斤,摺合白銀400萬兩財富,相當於宋朝年財政收入四分之一,把宋朝變成了世界性的“血汗工廠”。到了熙寧年間,宋朝財政已經破產,王安石變法失敗,北宋再也無藥可救了。


北宋末年,農民和手工業者大面積破產,經濟破產也導致社會的細胞家庭,大面積的倒閉解體,農民起義此起彼伏,整個社會處在風雨飄搖和動盪之中。北宋朝廷和士大夫階層,把國家經濟破產的原因推給了王安石變法,把人民起義社會動盪的原因推給了中國婦女,說她們不守禮制宗法,追求奢靡的生活方式,家庭破裂而男人們鋌而走險,造成社會的大動盪。

程顥、程頤們開始歪曲儒家思想,藉助儒學禮教給女子們制定規矩,倡導宮廷閨閣女人纖手小腳為美。到了南宋朱熹的時代,朱熹更是叫囂“存天理、滅人慾”,把儒家思想拔高到“天理”程度,把人的七情六慾視為洪水猛獸,滅人慾的社會實踐首先從婦女身上開始。病態的女子小腳美成為突破口,女子從三四歲開始裹腳,到成年之後女人的腳畸形殘廢,不能正常行走也出不了遠門,把女人拴在家裡遵守“三從四德”,成為男人的附屬品,那麼家庭就穩定了,社會也就穩定了。


朱熹們就是封建的禮教衛道士,他們摧殘女性的身體,自己卻是道貌岸然的偽君子。蘇軾、朱熹們都有“爬灰”的經歷,他們的兒媳婦都是他們亂倫縱慾的工具。爬灰一詞就是從蘇軾的身上演化的。傳說,蘇軾的兒子死後,蘇軾和兒媳婦關係曖昧。有個小偷去蘇軾家偷東西,躲在廳堂的樑上。桌子尚未擦拭上面有一層灰,蘇軾嘴裡唸叨著在桌子上寫下兒媳婦的名字,這時兒媳婦進來了,蘇軾急忙用手把桌子上的名字抹掉。媳婦問公公幹什麼呀?蘇軾回答說:“我扒灰呢”。

後來,人們把公公偷情兒媳婦就叫做“扒灰”(爬灰)。傳說朱熹的兒子死了以後,朱熹的兒媳婦還懷孕了。人們懷疑是朱熹撒的種。宋代的文人大儒們,給社會和普通人制定了一整套的封建禮教,說什麼“男主外、女主內”,女人最好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這樣家庭和社會就穩定了。讓女人出不了門的最好方式,就是給她們從小纏足裹腳,等長大了腳畸形殘疾了,想出個遠門也做不到。朱熹們對中國婦女殘忍的做法,在當時就有很多人反對,包括程朱理學的徒子徒孫。


南宋辛棄疾,基本是和朱熹同時代的詩人,他有一首《菩薩蠻》:“淡黃弓樣鞋兒小,腰肢只怕風吹倒。驀地管絃催。一團紅雪飛。曲終嬌欲訴。定憶梨園譜。指日按新聲。主人朝玉京。”說女子在臺上唱戲,穿著淡黃色的弓樣小鞋,纖細的腰身只怕被風吹到。描寫小腳的女戲子在臺上痛苦的表演,曲終人散時自己的痛苦無法訴說,辛棄疾在這首詞裡間接的痛斥了朱熹們對婦女精神肉體的戕害。

車若水是朱熹的徒子徒孫,非常崇拜朱熹的理學思想,曾經跟隨朱熹的弟子監察御史杜範學習“大學”,但是就是這樣一個“程朱理學”的徒子徒孫,對程朱理學給女子纏足裹腳,也是不能理解和反對的。車若水曾經在他的《腳氣集》中,質問儒家禮教的祖師爺們,纏足裹腳相當殘忍,為什麼要給女人們纏足?原文:“婦人纏腳不知起於何時,小兒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的小來不知何用?”程朱理學是儒家思想的糟粕,就如同“老太太的裹腳布一樣,又臭又長。”


冷清先生


在古代的時候,女人以腳小為榮,主要意思就是,腳小好看!為什麼以前有的人罵人會罵:你不知道那腳大臉醜!意思在古代看來,如果一個女人不裹腳,腳看上去大,都不好意思出門見客,更不好意思上街逛!會被人家唾罵!我的外婆姐妹三個,我外婆和她的大姐小的時候都正是裹腳的時候!聽我外婆說非常的疼!小時候的女孩子都裹腳,必須裹,都害怕,跟酷刑差不多!她不知道裹到什麼程度的時候!八路軍看到了大多數人都裹腳,非常的痛苦,就把這一項政策廢除了!誰家裹腳,發現就罰款!我外婆說她家有兩個人裹腳,一人罰款5毛,兩個人罰了一塊!一塊在那個年代(一九四幾年)也是可以買好多東西的!


社會正能量傳播大使


據高洪星所著《纏足史》考證,纏足起源的時間眾說紛紜,從上古三代到五代之間各有觀點。元代末年(14世紀中葉),出現了不以纏足為恥的觀念,但當時社會上仍有大量不纏足的女性存在,到了明代,婦女纏足進入興盛的時期,明末甚至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立寸,而且還要弓彎,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在清代初年,統治者起初極為反對漢人纏足,但當時纏足之風已難以停止,清代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甚至滿族女子也有偷偷纏足的現象。

晚清時, 許多知識分子認為纏足是中國落後的象徵之一, 因此反纏足運動逐漸興起。道光年間, 由外國人開辦的耶妹教會發起天足運動, 開啟了" 反纏足"的先聲。光緒年間, 康有為、梁後超等維新派的大力倡導, 在上海、廣東相繼成立“天足會”,一時間匹方響應。1912年3月1 3日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發佈命令通告全國勸禁纏足, 不纏足運動更加轟轟烈烈地在全國展開。1 9 2 9 年國民政府又發佈放足佈告, 並派專員督查落實。最終, 中國纏足風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則要到2 0 世紀4 0 年代甚至5 0年代以後。

究竟喜愛裹腳的歷史背景源自何時何地, 至今尚無定論。但是這並不能阻止我們從其他視角來探討這一具有時代特徵的文化現象。京劇中的《三寸金蓮》從表演藝術的角度再現了古代女性蹣跚行路的艱辛, 如今走俏的“蹺功”則從另一個層面展示了古代女性所受的折磨。馮驥才則在中篇小說《三寸金蓮》中則再次把歷史上上演的一幕幕隱沒在牆角中的悲劇詳盡細緻地羅列出來, “把歷史的沉重之幕拉開, 把中國文化中最隱秘、最閉鎖、最黑暗的死角以雪亮的曝光”。著名性學專家劉達臨先生則通過考據對比的方式, 從人的生物性特徵——— 性需求的角度分析了中國古代男性因為貪婪慾念的作祟而展現的病態追求,而遭殃的卻是他們唾手可得的卑賤妻子。這種限制女性身體自由的行為,與歐洲束腰的行為有極大的相似性,二者都最先在貴族範圍內流傳, 起初都是貴族女性的專屬, 擁有階級屬性。古代歐洲文化的特點在於"上流社會很看重一個人高貴優雅又不失家教的行為舉止, 對形體的控制也是通過一系列從跳舞到穿衣打扮的社會活動來實現的。" 以緊身搭也不例外, 特別適合表示個人歸於社會的哪一階層。

其實束腰和纏足兩種習俗最早的時期並不極端。在歐洲," 她們( 1 6 世紀的歐洲貴族婦女)的布制胸衣逐浙開始添加更為堅固耐用的鯨鬚、獸角和硬布等諸如此類的材掉”。這種前身中記、帶支柱的內衣通常被稱為胸衣 。可見第一代緊身內衣只是將古希臘、中世紀的纏身布帶稍加改造, 使其更堅固耐用而已, 不會導致嚴重的疾病或呼吸困難, 並且是隻有社會上層群體才穿的一款服裝。中國的纏足化是如此,早在宋元時期、纏足其重點不在於痛苦的過程, 而是跟貴族的精緻品味相聯結。可見, 起初的束腰和纏足並不只是追求時尚, 它們都還是貴族的服裝, 展示其所屬的社會階層。不過二者還存在著一點區別, 中國古代被貴族使用的纏足象徵文明、精緻的生活品味, 而歐洲的束腰最重要的是炫耀自己地位, 並通過它打造人際關係。十六到十八世紀的歐洲宮廷, 貴族的服裝有著把人們聯繫在一起的特殊作用。例如, 法國的女王和公主並不自己穿衣, 也不只是僕人幫她們穿, 每天早上都有十幾個女貴族來女王的房間幫她完成洗臉、穿上內衣和其他服裝等幾個打扮步驟。第一個見到女王和公主的人地位最高, 遞緊身胸衣的人也一定是宮廷最高層人物( 除了女王她自己) ,通常是國王的姐妹等。在此, 緊身胸衣還未綁在女性的身上就己經起了巨大作用, 固定了個人在社會的高等地位。

纏足與中國傳統儒家思巧無法割離, 它既可以展現出女性的含蓄美, 又表巧男尊女卑的兩性關係, 它還特別強調了女性的貞節觀念, 而貞節是儒家文化中女性的重要品德。二十世紀初的著名學者辜鴻銘曾經強調了中國性別和諧的觀念,中國的女性的理想是對家人的無私貢獻。完美的女人是開朗的, 同時也是害羞的。因此, 纏足可以理解為身體上最符合中國女人最為人所推崇乏優點——無為和寧靜的標誌。"因此, 女性纏足表明自己懂得其在社會中所應處之地位, 這化是中國古代女性的重要優點。

福柯在《規訓與懲罰》一書中對權力懲治被統治對象時所採取的手段與措施進行了系統的研究與分析。福柯通過研究刑罰從肉體的懲治到精神的規訓,給我們展現了大權在握的統治階級如何逐步實現了將一種無形枷鎖並嵌套在我們的腦際深處, 而我們卻心甘情願地接受具具枷鎖的牽絆而無動於衷。事實也是如此, 過去的斷頭、剁腳、刺青、車裂等都是非常嚴酷的懲治性手段。後來逐漸出現“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的現象, 統治者開始思考各種懲治性結合防禦性的管理達到維護統治的目的, 在中國古代社會形成的女子裹腳習俗,在福柯看來, 絕對是一種落伍的, 笨拙的壓迫婦女的模式, 是一種從肉體上實現男性凌駕於女性之上統治策略,只不過用了不同的諸如性喜好、外在美等藉口來掩蓋男性政治的自私與慾望的無限膨脹。


李三萬的三萬裡




古代女子裹腳是男權社會的產物,對有特殊癖好和畸形審美觀的男性有“好處”,對需要“亮點”以便依附寄生於男性的女性也有“好處”。但總體來說裹腳不利於女性的健康,束縛女性的獨立性,讓她們成為“第二性”。

這裡說的“裹腳”或“纏足”,不是指因傷包紮的那種,也不是指代替鞋襪用於保暖的那種,指的是故意違揹人自然生長的特性,強行改變女子體徵的那種。

在古代封建社會,女性於男性而言經常是作為財產意義上的存在,男性妻妾的多少,往往是他們社會地位和財富多寡的一種象徵。一個小腳女子連走路都弱不禁風,在生活上自然需要依賴仰仗男性。

纏足的小腳女子走路的病姿,在一些封建達人眼中卻是一種美,晚唐亡國之君李煜,清代才子李漁,晚清名士辜鴻銘,當代狂人李敖……都表達過自己的戀足癖。



腳是人體的底盤,具有敏感豐富的末梢神經,在男女房室歡娛的過程中,欣賞、把玩、撫弄纖纖玉足,經常是前戲的一部分。女性在被撫摸足部的過程中,也容易被激發起情慾。

《水滸傳》裡,西門慶撩潘金蓮,就是故意將筷子掉地上,假裝撿筷子趁勢捏了潘金蓮的小腳兒,撩起了潘金蓮的情慾之火;《天龍八部》裡,阿紫在河邊洗腳,遊坦之看著阿紫白生生的小腳兒,產生了幻想……

腳跟性常常相關,這是古代男人比較隱秘的心理動機。民間俚語說“男人頭,女人腳,只能看,不能摸”,隨便摸一個成年男子的頭,會被視為侮辱和攻擊,會引起衝突;而摸一個女子的腳,生人是一種輕佻和流氓行徑;熟人則是一種調情和撩撥。

在風(淫)情(賤)方面,古人很多時候比現代人還會玩兒。古代專業“戀足聖經”《品蓮錄》裡,就專門教人如何品鑑女子的美足。

古代男性掌控經濟,女性處於從屬和附庸地位。所以中上層男子的這種癖好,會影響那些出身不好的平民家庭。他們為了讓女兒有個好著落,會鼓勵甚至強行他們纏足。纏出一雙漂亮小腳,將來更容易找個好人家當妻作妾。這跟現在很多女子削骨磨腮墊鼻抽脂,是為了更好“變現”,理由大致相同。

古代女子纏足,大多數從兒時開始,這種反自然的行為,對女性身體成長極為有害。纏足對人體造成的殘害,已經有很多歷史文獻和圖文為證。因此到近現代,凡開明進步人士都極力反對女子的纏足行為,如晚清鑑湖女俠秋瑾和國父孫中山先生,都表達了對纏足陋習的厭惡和抵制。

今天的新女性已經逐漸脫離了男性的限制,社會風氣也更加開明,愛美的女性有很多方式養護自己的足部,讓自己的雙腳有力而漂亮是很容易實現的事。戀足行為對於情侶來說也是親密關係當中的私事,但違背自然天性的纏足之風,當抵制和禁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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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裹腳,有書君就想起了腳還有另一個好聽的名字“三寸金蓮”。


古詩中對“金蓮”是這樣描述的:春蔥玉指如蘭花,三寸金蓮似元寶。還有:霍來玉指纖纖軟,行處金蓮步步嬌。


可見古人把女人的小腳當做藝術品來把玩,也從側面反映出來,女性毫無地位可言。


中國古代女人為何要裹腳?


有書君總結了以下三點觀點來說明:


一、用封建禮教束縛女性


三從四德的思想在古代是社會強加給女性的頭上的緊箍咒,女子無才便是德。


古人常說:“婦女必須纏足,否則強壯如男子,為丈夫者不能制服也”還有“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觀念,看的出來,男性的內心深處也是懼怕女性的,所以打著禮教的名義,要求女性必須裹足,違背,就有失美德,遭人唾棄。



二、古代奇葩病態的審美觀


每個時代的審美觀都很不同,就像現在年輕女孩就喜歡把自己整成網紅臉,為什麼呀?因為現在大家就覺得這樣的臉美。


古代人卻認為,女人的腳要必須美,腳美就代表哪都美。


古代女子嫁人的標準,能否嫁個好人家,全憑一雙“三寸金蓮”,誰的腳大,誰就被嘲笑,腳小就能嫁個好人家,腳越小就越有地位,為了這樣的奇葩之說,父母和孩子不得不忍痛裹腳。


三、被權貴視為把玩的藝術品


瓷器古玩已經無法滿足古人的喜好,對女性小腳的迷戀也成為了當時吟詩作對,相互炫耀滿足男性私慾的一個不可言傳的癖好,在一個封建男權的時代,男尊女卑的思想下,纏足得以延續下去。


纏足不僅對女性是一種不尊重,而且也是一大糟粕,對於古代男性來說,再也不用擔心老婆逃跑了,這是纏足給男性帶來的最大好處。



女性纏足從幾歲就開始了,對於女性的發育影響很大,纏足之後,身體的重心全落在了骨盆,行動極為不便,骨骼變形,女性根本無法從事勞動,更是沒有機會看外面的世界。


纏足雖已去除,但是很多影響女性思想的枷鎖現在還是存在,只有自強自立,女性才能更好的主宰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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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生


歡迎打開歷史寶藏。(約400字,閱讀需2分)

首先一個問題:小腳真的好看嗎?

實在是看不出來,所謂的“三寸金蓮”,美在哪裡。

而纏腳,最本質的意義,就是對女性腳這個人體器官的殘酷迫害。

腳是人行走的重要依靠,纏了小腳之後,腳的實用功能大受限制,而所謂的“審美價值”卻得到提升。

這絕對是歷史上,男性對於女性的一個大大的陰謀。

纏了小腳後,其實就是對女性人身自由的緊緊束縛,活動範圍大大受限,只能長待家中,相夫教子,終老一生。

而與之相關的,就是:女子無才便是德。是的,女性因纏足,無機會接觸外部新事物,只能輾轉於水井鍋臺,只能侷限於洗漱做飯,這恐怕才是男人們想要的結果吧。

其實最本質上,纏腳習俗廣泛流傳,就是男性主導的社會,對於女性地位的壓制和扭曲。

“審美”都是藉口,真正起決定意義的,是禁錮。

真的不要低估文化的強大力量,在我小時候,清楚記得鄰居叫我奶奶一個外號——王大腳,不是因為我奶的腳比別人大,就是奶奶的腳是自然成長的。而鄰居一個老奶,就是纏了小腳,走起路來只能一步一挪,站的久了腿就會疼。


歷史寶藏


古代女子裹腳的原因,兩個字就可以概括:流行。

和現在的整容一樣,都是為了附和當代人或者說是主流審美吧。

關於裹腳的起源,有很多種說法,有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眾說紛紜。在唐宋時期就已經出現了很多關於裹腳的詩詞,說明在這時確實有裹腳一說。

宋朝時,女子裹腳還不曾普及,只侷限於少數中上層。

到了明代,裹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全國各地迅速發展。甚至由此還衍生出了“賽足會”這樣的活動,就是在每年的六月六,元宵節,廟會等節日,挑選出場地,很多婦女蒙著蓋頭,露出小腳,讓過往行人評出名次,跟現在的選美活動大同小異,只是這時候看臉看身材,那時候看腳。

女子裹腳的好處則是可以取悅於男人,迎合社會主流審美,纏了足的女子因為走起路來比較慢,會給人顧盼生姿,嬌小可人,溫婉可愛的感覺,看上去婀娜多姿,可以得到男子的喜愛,在中國古代,女子社會地位低下,是男子的附庸,如果能得到男子的喜愛,可以過得好一點。

女性纏足,越小越好,學校越能得到別人的喜愛,但是這其中的過程是很痛苦的,相當於是一種肉體殘害,纏足都是要從女孩很小的時候就開始,據記載:纏足是用布條將女童的腳趾及腳背壓至足心,被纏足者往往會痛得汗如雨下,雙腳鮮血淋漓。故而有“小腳一雙,眼淚一缸”的說法。





塵風溪川


中國古代女子為何要裹腳?

一、裹足的歷史 我國婦女裹足由來已久,關於裹足的起源,有始於隋唐說,也有始於夏商說,一般認為民間女子大範圍裹腳始於五代末宋代初,但真正將裹腳習俗深入民間不可動搖的年代則是在清朝。

相傳清軍入關後強制推行“剃髮令”,在武力高壓下漢族男子不得不屈服執行。同時滿清統治者認為婦女裹腳大大地降低了農村勞動力總量,於是復又強制推行“禁足令”,但是效果不大,故而民間有“男降女不降”的說法,其實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

二、清代以來裹足的歷史緣由 事實上女子之所以裹腳是典型的男權社會下的產物,男人們讓女人裹足,是為了更方便把女子圈禁在閨中,後來逐漸演變成古代男人的一種性取向。相傳古時的女子即便全身赤裸也不會脫去包裹三寸金蓮的小鞋,一雙小腳成了最隱私的身體部位,女人們從不輕易在外人面前露出雙腳,更不允許丈夫之外的任何男子觸摸。《金瓶梅》裡西門大官人去摸潘金蓮的小腳未遇反抗,於是西門慶便明白了潘金蓮的心意。

千百年來的傳統難以一時更改,特別是這個傳統又關乎古代人們的貞節觀。所以歷史上前三次禁足令效果都不是太明顯,直到解放後,全國婦女同胞們才從一雙小腳中解脫出來。

裹足有什麼好處?對女子有什麼影響?

三、裹足是男權社會的產物 我小時候見過小腳老太太走路,也看到過一群小孩子跟在老太太后面學她們走路的姿勢從而引發一陣陣鬨堂大笑,那時裹腳婦女已經非常稀有,我們村裡也僅僅有那麼三兩個上年紀的老太太。這三兩個老太太一直沒有放腳,倒不是不響應國家政策,而是放腳實在是太痛苦。都說裹腳疼,事實上放腳更疼,這也是為何梁啟超千百次呼籲放腳,甚至於成立“放足協會”,但成效始終不明顯的根本原因。

歷史上,不論纏足還是放足,都是由男人來主導,而纏足或放足的直接當事者是婦女同志,有誰聽取過她們的意見嗎?如果這事由婦女來主導,恐怕多半要黃,因為放足比纏足要痛苦十倍。而男人為了滿足性取向,為了實現胸中報復,強制婦女去做纏足和放足這樣痛苦的事。有為如梁啟超君,同樣不能免俗,他不能影響朝廷進行改革,只得把目光瞄向了毫無反抗的婦女同胞,以放足的疼痛換取他政治上的開明地位。不管是纏足還是放足,似乎都被強制打上了政治的烙印。

四、女人裹足是為了滿足男人的慾望 我想到了張曼玉王祖賢主演的電影《青蛇》,白蛇青蛇化形後初學人走路,腰肢擺動扭扭捏捏,風騷的走姿引的路人迷戀不已。二位美女的誇張表演說明,男人們樂於欣賞女人們春風撫柳一樣的走姿。

那麼怎麼練就春風撫柳一樣的迷人走姿呢?

西方人發明了高跟鞋,女人把腳擠進高跟鞋裡,為了適應鞋子,就不得不擺出一種風姿綽約的走路姿勢。現代有人研究稱,中國女人纏足實質上與西方女人穿高跟鞋並無二致,都是為使走路姿勢更好看,更能夠引發男人們的原始慾望。


讀史梨樹下


古代女人裹腳原因就是一個字“美”:小腳纖小,玉體搖搖,一步三晃、弱柳扶風,使男子心生憐愛之情。

女子投其所好,使足成畸形,精緻美麗。難道她們自己不覺得自己這樣美麗嗎?

纏足原因不管是隋代傳說,吳月娘鞋底藏刀刺隋煬;還是南唐李後主宮嬪窅娘,裡足起舞凌雲狀。

還是宋代女人裹腳的國策,三寸金蓮四寸銀,鐵蓮大足無人憐⋯⋯等等,都不足以讓女人義無反顧投入裹足的浩浩蕩蕩的大軍。

只有當人們的價值取向一致,人們才會自覺自願地或者被時代潮流所裹挾地去做。

像歷史記載朱熹在福建南部推廣纏足,作為貫徹男女隔離、“授受不親”、“靜處深閨”的“治女”策略,有點牽強附會。

如果裹足純粹是限制女人自己,女人會自願的接受受束縛與折磨嗎?

總的來說,上行下效、有利可圖才會導致民風流行。“楚王愛細腰,宮中多餓殍”,都心知肚明。

男人愛小腳女人,自然女人們趨之若鶩。容顏是天生的,小腳可以後天養成。

三寸金蓮給予許多相貌平平的女子以“飛上枝頭變鳳凰”的機會。

“養在深閨人未識”,再醜陋的臉蛋在洞房花燭夜之前夫家看不見,揭下紅蓋頭的剎那,一切已無法挽回。

因此,做孃的、做奶的婆子們,才狠下心來,把幼女柔弱的小腳指頭折彎,用長布緊緊的紮緊,直至出嫁。女孩子為了未來自己幸福,也含淚忍受。

“小腳一雙,眼淚一缸”一一當然,就像所有的練功一樣,彎腰劈叉,小時候筋骨軟容易練得好身手,不會太痛苦。

要麼,為什麼有“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的金玉良言呢?一一幼時不知金蓮美,青春方悔裹足遲。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為什麼一千多年來這種惡習沒有解除,難道與女人們自身無關了?

纏足使女子無端遭受折磨和痛苦,步履維艱,使女子困守閨閣,孤陋寡聞,並失去謀生本領。女人意識不到?

女人未必不喜歡裹腳。農婦可以藉口不勞動,風吹日曬雨淋的莊稼活由男性幹就行。

古代女子生活只有兩件事:相夫教子、操持家務。做飯圍著鍋臺轉,女工僅在炕上坐,不必出門廣交人脈、大見世面。

其實,古代的女人裹足無異於現代的整容。

愛美女子不惜斥巨資去填硅膠隆胸、去斷骨增高、去磨小腮幫子成蛇精臉⋯⋯每種手術都是在刀光劍影中、鮮血淋漓裡完成的。

相比較裹足的痛苦,現代整容如果沒有麻藥,痛苦與風險不知大多少。時常聽到女子隆胸死在手術檯上的慘例,但依然有人前赴後繼地去“找死”。

而且,整容年齡趨向小齡化,愈演愈烈。這與時代價值取向有關:完美可以揚名立萬,完美可以日進斗金,完美可以釣到金龜婿跨入豪門。

那麼,一時痛可以一生安,一勞永逸的美事,何樂而不為?

不同國家審美標準不一樣。

“胖子之國”湯加,把肥胖作為衡量“美”的標準,越胖越美.“脖子要短,腰身要粗。”

如果不夠胖,就要用紗布一圈圈纏起來,用來“遮醜”。還有,泰國、緬甸的喀倫族被譽為“長頸族”,以脖子長為美。

孩子從5-6歲起,就在脖子上套銅圈,一年一個銅圈,使脖子拉長。最長頸者脖子達70釐米。

銅圈不能取,否則倒地身亡。長頸族女人一生中只有結婚、生子以及去世才把頸上的銅環取下來。

你看,這是不是與中國的裹腳殊途同歸?是不是也是一種殘酷的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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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幀半


還能是為何?還不是男性社會對女性的摧殘和壓迫,為了男人自己的私慾,自私地把女子的腳裹起來,讓女子侷限在家族中這小小的天地。



而好處,要看對哪些人而言。對女性來說,這根本沒有什麼好處。裹腳時的疼痛,行走中的隱忍。裹腳之後還不能走得太快或太遠,這就是一個壓迫在女性身上沉重的負擔。


而對男性來說,女子小腳走路,娉娉婷婷,甚是優美。女子裹起小腳來,就像變成了個依附他人生存的柔弱的菟絲花,這充分滿足了他們的大男主主義和男性社會的需求。

女子裹腳是男尊女卑社會的結果。和古時候所說的“女子無才便是德”是一樣的意思。這影響到了女子的身心發展,雙腳畸形,心裡陰影,慢慢變成了男子的附庸。

看到這些圖片,我真是不寒而粟。我真慶幸自己生活在這個男女平等的和諧時代。我感覺自己的幸福指數因此而上升了,這真是不該,不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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