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大师”和契约的人生!

流浪的“大师”和契约的人生!

传说有一天,伟大的亚历山大站在躺着晒太阳的第欧根尼面前,说:“我是皇帝亚历山大。”第欧根尼睁开眼慢慢的说:“我是第欧根尼”。亚历山大感到很气馁,接着追问了一下:“我能为你做点什么吗?”第欧根尼说:“请你走开,别挡住我的阳光。”听到权倾四海的亚历山大与第欧根尼的对话,一旁的吃瓜群众很是惊愕,没想到亚历山大问完后长叹一声:“如果我不是亚历山大,那么我愿意做第欧根尼。”这个故事与《庄子﹒秋水》对话如出一辙,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流浪的“大师”和契约的人生!

最近一位身穿破烂且满是污垢皮衣、黑白头发打结的老人突然在网上火了,因为经常蹲在地铁里和路灯下看《尚书》、《论语》等书籍,且喜爱与人交流,而被过往的行人拍下视频并走红于快手、抖音、微博等平台,他被网友亲切的称为“流浪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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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闻媒体报道,流浪者叫沈巍,今年五十二岁,是地道的上海人,有他一个妹妹和两个弟弟。在父亲逼迫下他去学了审计,大学毕业后进了审计局工作,因为不愿意与数字打交道而愿意学文学,他在单位喜欢上捡垃圾,这个习惯源于他小时候卖垃圾换书钱的经历,单位因此事给他办理了病退手续。沈巍在上海杨高南路已经待了二十多年,因为与家人及邻居的理念不同,而不愿意回家,甘愿做流浪汉而流浪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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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爆红之前,我看过他的一段视频,他跟拍摄者讲的是孔子的家人不应当经商,他说不应该经商的关键是不能与民争利,同时引了韩国电商的限制等事例。他说话慢条斯理,字正腔圆,说话的内容也是引经据典,娓娓道来。我的师范同学也看到了这个视频,鉴于言谈和形象的巨大反差,大家看了之后都很惊讶,也有同学说不要矮化读书人。我笑了笑说,读书人没有统一的形象,只要想读书,环境和装扮并不能阻止一个读书人的阅读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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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关于他的消息井喷之后,沈巍突然发现他的生活被打乱了,原来是一早起来,捡垃圾,吃饭,看书,静静地流浪,但是现在完全被颠覆了,按照他自己的话说:“早上刚醒来就发现大几十号人在等着我,他们拿着手机对着我拍,我很不喜欢,说句功利的话,他们拿我挣钱,也没有分给我啊,打扰了我的生活,我这两天都不敢在地铁看书,全是人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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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他所说的困境,我倒是觉得,我们这个社会每个人的人格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的自由,只要他不妨碍别人的生活和社会秩序即可。沈巍喜欢流浪,喜欢读书,喜欢交流自己的心得,我们应当尊重他的选择,而不是以猎奇的心理来破坏他原来已经构建好的生活秩序,让他安静地回到自己的世界中去。当然,如果说他是国学大师倒是有点夸大了,他涉猎广,尤其是好读古文,有自己的见解,他应该是一个古典文学的爱好者。我觉得是否是大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为自己的精神贵族,他有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我们不要去挡着他晒自己的太阳。

尊重他人选择的自由,宠辱不惊,笑看花开花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战国策.苏秦以连横说秦》记载,苏秦是传奇人物鬼谷子的四大杰出弟子之一,学成下山后,认为凭自己的才学,必能说服秦王谋取功名。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他找到秦王说了自己理论后,秦王说你说的都对,但我就是不信。苏秦口干舌燥,盘缠用尽,只能铩羽而归。我们时常听人说“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但苏秦从秦国回来的个时候的,我估计他内心是崩溃的,他应当真希望是夜行到家,可惜他回家的时候是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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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秦“羸縢履蹻,负书担橐,形容枯槁,面目犁黑,状有愧色。”回家,看到这种落魄的样子,他家里人是什么神态呢?——妻不下纴 ,嫂不为炊。父母不与言。苏秦喟叹曰:“妻不以我为夫,嫂不以我为叔,父母不以我为子,是皆秦之罪也。”受此刺激,他乃发奋夜读,翻箱倒柜找出了出姜子牙的《阴符》兵书刻苦钻研,有时为了不让自己看书累的睡着了,他引锥刺股,血流至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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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一年,苏秦认为自己可以重出江湖了,这次游说他改变了策略,不是找秦王而是找其他六国国王,他建议六国合纵之策共同讨伐秦国。苏秦在六国的朝堂上谈笑风生,激扬文字,六国君主佩服五体投地并均拜他为相。苏秦此时腰悬六国相印,可谓达到了人生高潮。有一天他路过洛阳,突然想起回家去看一趟,史书记载:父母闻之,清宫除道,张乐设饮,郊迎三十里。妻侧目而视,倾耳而听。嫂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谢。苏秦曰:“嫂何前倨而后卑也?”嫂曰:“以季子之位尊而多金。”苏秦曰:“嗟乎!贫穷则父母不子,富贵则亲戚畏惧。人生世上,势位富厚,盖可忽乎哉?”

流浪的“大师”和契约的人生!

梅因先生在其经典著作《古代法》中精辟地指出:“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在古代社会中,一个人身份是他权利的来源,他的权利依附于出生,他无权自主决定和选择自己的道路,也没有独立的人身权利。因此,梅先生说“个人并不为其自己设定任何权利,也不为其自己设定任何义务。他所应遵守的规则,首先来自他所出生的场所,其次来自他作为其中成员的户主所给他的强行命令”。而且这些个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由于他们自己的“自由合意”而产生的。

流浪的“大师”和契约的人生!

到了现代社会后,人身的关系慢慢由出生转变到由契约来确定,人们可以凭自己的意志和努力都摆脱家庭和群体的束缚而为自己创设权利和义务。而这种努力就是法律上的契约,个人可以通过自由订立协定而为自己创设权利、义务和社会地位,人们逐步有了自己选择的自由,法律保障人们用协议的方法来实现这种自由,这就是过去和现在的差别。

流浪的“大师”和契约的人生!

回到流浪者沈巍的世界,与所有其他人一样,他具有独立且与他人平等的人格权,这是法律上的一种基础性权利。法律保障他的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人格独立与人格平等),保障他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按照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应当得到社会尊重;人格不受外界干预,不受任何势力强制;公民的人格地位是平等的,不能将别人的意志强加给人;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隐私,名誉等权利。

流浪的“大师”和契约的人生!

我们现在已经远离了苏秦的那个时代,每个人对于生活方式的选择是自由选择的必备内容之一。只要选择不损害社会秩序和他人权利,我们就应当尊重并保障他选择。因此,如果我们内心对沈巍先生的选择勇气还有点佩服的话,我们就不要过于妨碍他自我秩序的构建,也不要去挡住晒在他身上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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