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警情通报(4.1-4.7)

一周警情通报(4.1-4.7)

一周警情通报(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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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综述

2019年4月1日0时-7日24时,110报警服务台共接呼入电话1113起,有效警情287起,刑事警情9起(盗窃5起、职务侵占1起、交通违法1起、其他2起)、治安警情17起,纠纷警84起,交通事故89起,群众求助警情77起,其它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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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警情

1、4月4日6时许,安城镇某村村民王某报警称:放在家外面的汽油三轮摩托车被盗,价值2000元以上。

2、4月5日17时许,刘某报警称停放在锦东某工地上的电动工程车被盗,价值5000元。

3、4月7日9时许,玫瑰镇某村村民孙某报警称:其摩托车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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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示

本周,刑事警情较上周有所下降,主要以盗窃为主,在公安机关积极侦破案件的同时,请广大市民有针对性做好防范工作。

一周警情通报(4.1-4.7)

如何防范电动车、摩托车被盗

一、不乱停放

犯罪分子作案往往选择午休、晚餐或下雨、停电时间,因此摩托车、电动车别乱停乱放,有条件的要把车放到专用停车场,上街买东西最好把车存放在有人看管或是有监控摄像头的停车场。

二、上牌登记

部分摩托车因为没挂牌,破案后民警无法找到失主,造成案件认定困难,也使受害者的损失难以挽回。购买新摩托车后要及时到车管所办理登记手续,为防盗增加安全系数。

三、锁要好

摩托车、电动车防盗,锁很重要。一般质量好、价格高的锁具不仅锁芯有保障,还可以抵抗一般性破坏。

千日防范,不可一日松懈

居安思危,必须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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