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遼寧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及“遼寧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作為評價載體。

高中學生為記錄主體,教師指導參與、客觀數據導入、學校統一管理錄入,學生提交實證材料相結合的方式,客觀記錄學生的學習成長經歷。平臺自動形成檔案。

遼寧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1.寫實記錄

從高一新生入學起

教師要指導學生客觀記錄在成長過程中集中反映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的具體活動,收集相關事實材料,及時填寫活動記錄單。

一般性的活動不必記錄。

活動記錄、事實材料要真實、有據可查。

2.整理遴選

每學期末,教師指導學生整理、遴選能反映其綜合素質情況的重要活動記錄、典型事實材料以及標誌性成果等相關材料。

由學生向高中學校提出入檔申請。

3.公示審核

每學期末,高中學校要對遴選出來、用於招生使用的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必須在教室、公示欄、校園網等顯著位置進行不少於20天的公示。

對於公示後無異議的學生材料,班主任及有關組織要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後簽字。

遼寧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4.錄入平臺

學校要在規定時間內,將公示後確認無誤的學生入檔材料、學生的簡要自我陳述報告和班主任對學生的簡要評語上傳至“遼寧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

錄入期限結束後,學生、教師、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等可以查看相關內容,但不得進行修改。

5.形成檔案

電子平臺對錄入的相關材料進行彙總,自動生成學生綜合素質檔案。

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①學生基本信息;

②學生成長記錄,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突出表現;

③學生畢業時的簡要自我陳述報告和教師在學生畢業時撰寫的簡要評語;

④佐證材料,包括獲獎證書、等級證書、專利證書、發表文章報刊和相關組織或個人出具的證明材料等。

檔案由高中學校蓋章後存入學生個人檔案,提供給高等學校招生參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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