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執罪震懾下“老賴”主動還款60萬元

拒執罪震懾下“老賴”主動還款60萬元

欠錢不還,還與執行法官玩起了“躲貓貓”,結果被法院列為“黑名單”,飛機坐不了,賓館不讓住,即使想做生意,銀行都不給貸款,這下“老賴”李某慌了。

“沒想到這麼嚴重,我今天就籌款來還錢。”

3月25日,三進拘留所的被執行人李某主動聯繫定遠縣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要求還款,將60萬元執行款交到法院賬戶。 這是該院通過“拒執罪”的威懾,圓滿執結的又一起執行典型案例。

2014年3月,家住定遠縣的李某向朋友韋某借款60萬元,並約定了一年的借款期、相應利息及違約金等的計算方式。然而一年到期後,李某並沒有按時歸還借款,且從2015年2月起便拒絕支付利息。對此,韋某多次追討借款,均被李某以各種理由拒絕。無奈之下,韋某隻好將李某訴至法院,經法院依法判決,李某應歸還韋某借款及借款期間的相應利息,判決生效後,李某未履行還款義務,韋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雙管齊下。一方面由於四處找尋李某無果,執行法官遂通過公告向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責令李某限期還款。期限屆滿後李某仍未按照執行通知書履行還款義務,也未向法院提交財產信息。面對李某藐視司法的“囂張氣焰”,執行法官又向其發出了限制消費令並將其納入失信人名單。另一方面著手查控其名下財產,經查,在申請執行人申請強制執行後,被執行人李某將其名下的房產轉移給他人,並長期與執行法官“躲貓貓”,存在故意逃避執行行為。

鑑於被執行人李某有意逃避執行情節特別嚴重,3月25,該院決定將李某涉嫌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的線索移送至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至此,李某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主動聯繫辦案法官將執行案款送到法院,使得此案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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