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月開具紅字專用發票信息表已生成編號,什麼時候進項轉出?

學會計,關注微=信=公=眾=號【會計網註冊會計師】!

問:一般納稅人當月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生成編號了,那麼進行增值稅申報時,什麼時候做進項稅額轉出?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的規定,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於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並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與《信息表》一併作為記賬憑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