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評價“996”工作制,企業文化要嚴守法律紅線,你怎麼看

阿里、騰訊、京東、華為等大的互聯網公司,“996”工作制已經成為企業的文化了。每天從早9點工作到晚9點,一週工作6天,加班成為常態。當然,和“多勞”相對的,是“多得”,這些企業的高薪也是眾所周知的,這也是這些企業員工將加班當作常態的原因所在。當人類好不容易努力爭取到了四天工作制的時候,居然有企業以文化的名義加班,甚至在人報提出批評的情況下,馬雲居然還強調“996”的正確性,雖然後來改口了。而備受爭議、諸事纏身的京東大老闆劉強東,更將其擴大到“8116+8”,每天8點上班,晚上11點下班,每週工作6天,週日工作8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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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996”成為常態,也沒有多少人反對,反而這些互聯網公司的招聘門檻之高,是有目共睹的,就是因為與加班相對應的高報酬,工作越努力,升職越快;加班時間越長,工資越高。甚至有人為了加班,在辦公室打地鋪,都成了一種文化。而阿里、京東公司提供的三餐和夜宵,其豐富、營養和品種,可以媲美五星級飯店,這一切,都是為了延長在崗時間,為了加班服務的。這一切貌似合理的價值交換下,勞動者長期超負荷工作,透支了精力和身體,給個人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和不良後果,這是不容忽視的事實。這也就是一些拿著百萬年薪的職工,會去跳槽考公務員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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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不僅規定了勞動者的勞動時間,對加班也做出了明確的要求。企業明知故犯,已經是錯誤的,在人報提出監督批評的時候,其管理人員應該有清醒的認識和改正錯誤的勇氣,不能任性而為。馬雲的做法顯然是成熟的,而劉強東逆勢而為,發表不恰當言論,勢必會遭到相關部門的督查處理。就像張雪峰狂言“反感求職者提五險一金”,認為這類人只配拿著一兩千塊錢的工資過退休生活。同樣,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費用,不僅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是企業應盡的法律義務。無論什麼時候,與法律法規公然作對,都是沒有什麼好下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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