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市民廖先生心情非常不爽:3月16日傍晚,母亲在小区单元楼楼顶收衣物下楼时,一不留神,被楼梯上的油污“滑”倒在地,左脚摔成骨折!而油污来自邻居放置于楼梯台阶上的一袋生活垃圾。廖先生认为,
如果小区物业安保工作到位,楼道有效保洁,母亲就不会犯这个痛,所以物业应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而在浔阳晚报记者采访中,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不服,并且拒绝协商处理此事。伤者儿子:母亲被油污“滑”伤,物业应担责
廖先生家住浔阳区世豪名置小区某栋8楼。据其介绍,当天18时左右,60多岁的母亲从楼顶收衣物下楼,经过9楼时,脚下突然一滑,整个人随之摔倒在地。家属闻讯赶到时,发现“罪魁祸首”正是放在9楼楼梯口台阶上的生活垃圾。大量油污从垃圾袋里流出来,廖婆婆不小心踩在了油污上,于是一个踉跄就滑倒在地。经医院拍片诊断,她左脚腓骨骨折。“事发时,我们发现9楼楼梯口台阶上油污面积约有30cm*60cm!另外,楼道上原有的两个感应灯,一个亮,一个不亮,其中亮的那个在电梯口,不亮的恰恰离楼梯口最近,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母亲的视线。”
廖先生说,事后,物业照常清理了楼梯口的生活垃圾,但台阶上仍有非常明显的油污痕迹,“显然,9楼有业主长期将生活垃圾扔在此地,难道物业对此不知情?知道业主乱扔垃圾应当予以制止,不制止也应该及时清理垃圾。如今,发生了安全事故,小区物业应担责。”
小区物业:找到乱放垃圾的业主,我们可调解
4月16日下午,浔阳晚报记者来到世豪名置小区,找到江西丽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世豪名置服务中心。该中心负责人汪经理表示,事发时,物业工作人员闻讯后立即赶到9楼拍照,发现地上确实有油污,但楼梯上的垃圾是在保洁员当天下班回家后,9楼某个业主放置的,“我们的保洁员每天上午下午各保洁一次,当天下午保洁大姐下班后不到一小时,老人就摔倒了。我为此约了伤者儿子,要求他必须找到放垃圾的业主,确定是哪一家,我们才好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我们还可协助报案。现在问题在于,‘肇事’人都找不到。我们也询问了9楼3户业主,结果招致业主的反感。”
该小区保洁员是否负责上楼清理业主的生活垃圾呢?对于浔阳晚报记者的疑问,汪经理回复:按我们服务规定,小区业主负责将生活垃圾带下楼,大部分业主都能做到,但个别业主不自觉。这个事,廖婆婆儿子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但起诉谁?起诉物业的话,物业没有责任。
律师说法:在找不到扔垃圾的业主情况下,物业承担主要责任
在廖婆婆摔伤追责这件事上,其家属和物业各执一词。法律上又是怎么界定相关责任的呢?4月17日上午,浔阳晚报记者就此咨询了江西际民律师事务的有关负责人。“公共部分的卫生、安全,都由物业管理。如果确认是地上的油污导致地面湿滑,造成不安全因素,小区物业肯定有责任。”该负责人分析认为,“另一方面,该小区楼梯口不是垃圾堆放点,乱放垃圾的业主就应承担部分责任。同时,廖婆婆作为成年人,理应注意自身安全,既然不慎摔伤,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而在找不到乱扔垃圾的业主情况下,物业公司要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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