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陽區法院“掃黑除惡”首例涉惡案件開庭審理 7被告因敲詐勒索獲刑

4月18日,榆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郭某、馬某軍等7人敲詐勒索罪案。涉案的7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要挾手段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分別獲刑,並處罰金。區“掃黑辦”領導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應邀參加旁聽。

該案是榆陽區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榆陽法院宣判的首例涉惡案件,社會關注度較高。

榆阳区法院“扫黑除恶”首例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7被告因敲诈勒索获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7月以來,被告人郭某、馬某軍、馬某利、黃某、劉某,陳某、楊某七人糾集在一起,先後在榆林市榆陽區東沙德通“永和嘉苑”項目部工地、榆陽機場2期擴建工地和東沙“名慧華夏城”的建築工地,以非法謀取利益為目的,以己方中有回民為幌子,以要求開設清真灶為由挑起事端,採取起鬨、滯留工地等手段威脅、恐嚇工地負責人,要求賠償誤工費、路費,有組織地實施敲詐勒索犯罪活動。7名被告人共作案3起,涉案金額17300元,在上述建築工地內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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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過程中,法庭就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量刑等控辯雙方的爭議焦點進行細緻、全面的調查。公訴人、辯護人分別對各被告人進行了訊問或者發問。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各自的控辯意見。最後,七名被告人依次向法庭做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法院認為,為了保護公民的人身和財產權利不受侵犯,維護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打擊刑事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款,對七名被告人均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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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主審法官表示,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榆陽區法院始終堅持最高的政治站位,堅決摧毀黑惡勢力,打贏掃黑除惡攻堅戰。此次公開庭審的案件具有典型性,彰顯了我院從重從快從嚴打擊涉黑涉惡犯罪的決心和信心,同時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加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來,營造掃黑除惡鬥爭的濃厚氛圍。

榆阳区法院“扫黑除恶”首例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7被告因敲诈勒索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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