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保人死了,受益人不知情,保險公司會主動理賠嗎?

A小劉同學


受益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不可能賠付!原因如下:受益人分為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是被保險人在投保時就確定好的受益人;法定受益人是在沒有指定受益人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的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好幾個人。保險公司在支付賠款的時候必須核實受益人。一、如果是法定受益人,那就不用說了,保險公司核實完受益人的身份就可以支付賠款。二、如果是法定受益人,保險公司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逐個核實受益人身份。如果有一個受益人沒有確認,保險公司也不會支付賠款。如果存在其中某個受益人長期聯繫不上的情況,其他受益人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讓保險公司先行支付他們應得的部分,聯繫不上的那位受益人的賠款,保險公司必須預留。像題主說的這種情況,保險公司不會犯這種錯誤的,他們會要求受益人提供村委或居委會出證明證實親屬關係,保險公司這麼做的目的是防範支付風險,避免賠款支付完畢後,突然又出來一個受益人,那保險公司就必須得再支付一份給這個突然冒出來的受益人,然後向其他受益人追償突然冒出來的這份。保險索賠需要受益人提出索賠,如果受益人不知情,保險公司是不會主動賠付的,除非其他受益人提出來。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有關保險不明白的歡迎關注我,以備不時之需,我將及時回覆,謝謝!


理賠專家


一定要有自己的保險業務員管理著你的保險,最好就是全家人都認識。

講個真實案例:在保險公司有個部門叫收展部,這個部門實際上也是做保險銷售,做發展團隊的,只是它比普通營銷部多了孤兒保單(原業務員離職的保單客戶)。

我就在這個部門幹過,經常去內勤拿兩份資源:1.滿期客戶名單,主要是保單滿期了,很久沒有人去營業廳領取,公司客服就整理名單給我們去聯繫。2.匯辦單,就是打客服電話過來的客戶需要諮詢或辦理業務的,這個客戶屬於我們部門的。這次主要講的就是滿期客戶名單。

我拿過這份名單有三個很經典的案例:

1.客戶A保單滿期了,有10萬的滿期金領取,但是半年了,沒有人去營業廳領取,然而電話是空號,預留的地址已經拆遷,地址不存在。我跟我同事走四五個回遷安置小區,問當地居民拆遷到哪裡了。找了兩個月終於在其中一個回遷安置小區碰到客戶A的村委的領導,打聽到客戶A的具體位置和他的家人聯繫電話。結果得到一個他女兒的回覆就是:“我們都留了正確的電話號碼,你們故意弄錯的吧,是不想給我們錢嗎?”(真實案例)

2.客戶B保單滿期了,有差不多兩萬的滿期金領取。但是電話空號,留的地址寫的是某軍區內而已,沒有具體棟數和號數。戰戰兢兢的到軍區門口打聽,結果因為是軍嫂,而且年紀大了,查無此人,如果是職位高的話就能查得到。正好我有個客戶就是這個軍區的醫院醫生,他因為感動我這樣的找客戶,所以動用他的關係在軍區醫院查。最終查到了他和他的家屬,然後成功的通知對方去領取滿期金了。

3.客戶C保單是保重大疾病和身故的,70歲滿期可以領取滿期金,給我名單的時候是可以領取滿期金的。但是電話也是空號。留的地址正好是單位地址,能找得到具體住的地址。但是到小區了才知道該客戶已經身故了8年,最終聯繫上客戶C家屬,因為當時沒有指定受益人,所以需要幾個家人簽字確認。當時我還是協助了他們到公司辦理身故金理賠的。(最後我確實在這家人中籤了一份小孩的保險)

確實人無利不起早,這是真的。我當時做這些滿期客戶就是希望有新的保費產生。畢竟我們做這些工作是沒有一分工資的,只有新單的提成。但是我們初衷是好的,畢竟客戶還有錢留在公司忘記領取了,我們還是得通知客戶的。

寫了這麼長,就是想表達一句話:保險公司在有錢領時沒人去領,才能發現異常,才會打電話通知客戶領取。發生重疾或者發生突然身故的話,保險公司是不可能第一時間知道,只有客戶自己通知保險公司。

最後一句話,現在保險公司的收展部也只會想方設法的讓老客戶掏錢買新保單,真正服務性質變少了(我所在的部門就是這樣)。如果遇到負責任的業務員千萬不要錯過了。上面的三個案例全是自己真實經歷。


愛因思她9162573


這裡金十君必須先說明幾個概念,投保人指的是投保人是指與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被保險人是指其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

如果投保人、被保人、受保人分別是三個人,那麼投保人身亡,是沒有達到保險理賠標準的,因為受到保險保障的人不是投保人而是被保人,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想賠也不符合合同規定的。

所以題主意思應該是指投保人自己又是受保人,是自己給自己買了保障生死的人身壽險,然後受益人是其他人的情況下,投保人身亡,保險公司是否會主動理賠。

金十君可以很肯定地告訴你,不會!

一般來說受益人要麼是被保人自己,要麼就是被保人關係比較親密的親友,所以被保人身亡,最先得知消息的應該是被保人的親友,而不是保險公司,如果受益人不知情,保險公司也不會知情,最多就是停繳保費後對投保人進行催繳,保險公司根本不知道被保險人發生了什麼事。

再說,被保人假裝失蹤騙保的事情也有,所以保險公司一般是不會主動對被保人的生存狀況進行監控的,如果收益人知道被保人已經身亡,要申請保險賠償就得由受益人帶齊證明,比如被保人死亡證明去申請。

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必須主動理賠

如果是社會性的重特大事故,如空難、沉船等,一般保險公司會立即啟動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成立理賠工作組,並主動排查尋找客戶,開通理賠綠色通道,這種情況下工作組會積極聯繫客戶家屬,主動賠付。

所以如果你給自己買了保險,等拿到了正式的合同後,一定要告訴自己最親密的人,如果是人壽保單,那一定要告訴自己的受益人,別買了保險卻只有自己一個人知道,不然真有事情發生,賭保險公司會不會主動理賠,那你這保險可就白買了。


金十數據


肯定是不會主動理賠的


首先,投保人死了,但沒出險,保險公司自然不會主動理賠。

1、看投保人是不是被保人。

如果投保人不是被保人,那麼投保人死了,並不意味著出險。

2、看險種

即使投保人也是被保人,但是如果他買的險種和死亡無關,或是和他死亡的方式無關,那麼也不意味著出險。比如:買的是醫療險卻是意外死亡、買的是意外險卻是病死………


其次,即使投保人死了,也符合出險條件,保險公司依然不會主動理賠。

1、保險公司不可能實時知道每一個被保人的狀態。也正是如此,才在保險條款裡標明,一旦出險,需要受益人及時提供相關材料,聯繫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2、即使保險公司知道了被保人出險了,保險公司也完全沒有主動聯繫受益人的義務。既然作為受益人都完全不知情,那麼保險公司也完全沒有主動告知的義務。


所以,如果你買了保險,一定要讓家裡人知道。哪怕不是全都知道,最起碼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是一定要知道的。然後,在出險之後,一定要積極主動維權,否則誰又有義務去主動幫助你維護利益呢?


鑑保菌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人不是同一個人的話,投保人死亡,保險公司無需理賠

如果被保險人死亡,受益人不知情,保險公司肯定不會主動理賠。

1、投保人死亡不一定會觸發理賠

投保人:通俗的說,就是籤保險合同,繳保費的那個人;

被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保障的對象;

受益人:發生保險事故,依法領保險金的人。

投保人可以是被保人,對於一般的壽險合同,受益人和被保險人通常是不同的人,但是投保人可以受益人。

在人身險合同中,只有被保險人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事項才可能處罰理賠,因此,除非投保人和被保人是同一個人,否則投保人死亡,同理賠並無直接關係。

2、被保人死亡,保險公司通常不會主動理賠

通常情況下,如果被保人死亡,保險公司是不知情的,也就無法主動提起理賠。

除非,發生重大事故,保險公司出於公關的目的,會主動啟動理賠審查程序。

比如當年的汶川地震發生後,各大保險公司紛紛派人前往現場核查,確定被保人的傷亡情況並即使進行理賠,但這畢竟是極少數情況。


西天蝸牛


這個問題問的還是有點問題的!

如果投保人死了,受益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會主動理賠嗎?

你都說了是投保人,注意不是被保人哦!那麼,投保人死了,保險公司當然不會賠錢啦!(當然投被保人可以為同一人,但最好請清晰表達,不然會誤導悟空讀者呢)

所以,你想表達的問題也許是:如果被保人死了,受益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會主動理賠嗎?

OK,如果是被保人死了,保險公司又不知情的情況下,這個,確實保險公司不會主動賠的哦,畢竟保險公司面對的是成千上萬的被保人,不可能每過一段時間就主動聯繫被保人核實你的生存狀態吧!

一般保單條款上都會註明出險請被保人的相關受益人應及時向保險人報案申請理賠的。

這裡,我理解題主是擔心如果被保人死了,又沒人報案而導致無法獲得理賠的情況該如何避免

這個其實很好解決:

1、購買保險時就要找一個靠譜負責任的代理人,其實,真的發生理賠的情況下,這種代理人是會幫你解決很多問題的;

2、保單託管,現在很多第三方保險中介機構都推出了保單託管服務,這個服務會解決你這個問題;

3、自己有多少保單都應清楚的告訴家人及受益人,這樣就能避免真的發生意外後導致家人不知道有保單的情況存在;

4、如果真的是大額保單,可以委託律師託管的。

等等,方法有很多


本人在保險行業做過理賠,設計過產品,也做過培訓;希望我的經驗對於你們是一種收穫。


用戶50303006522


要看是怎麼死的。如果能上新聞,上頭條,保險公司基本都會主動排查客戶信息,比如空難,普吉島沉船,地震,大巴車事故等等,而且類似的情況保險公司還會開理賠綠色通道,特事特辦。

但因為每天發生的生老病死實在是太多了,保險公司也不是戶籍科,不可能什麼事都知道,如果是保險公司都不知道發生的事故,那何來主動理賠一說呢?

至於有人抹黑說保險公司知道也裝不知道,那就有點過分了。其實,保險的口碑是賠出來的,對當事人,和知道這些事情的人來說,一次理賠就是一次非常精準的廣告。據貓妹所知,很多人都是拿到賠款後加保或者推薦身邊人買保險的。

很多保險雪中送炭的故事不被人知道,反而有些腹黑猜測會被接受。確實對保險公司來說,不夠公平。

如果擔心發生類似的情況,那麼最好做好生前規劃,買保險不是壞事,告訴家人。


大貓財經


我先幫你捋一下哈:

投保人-------花錢籤合同那個人

被投保人--------被合同保護的那個人

受益人----------被保護人受損時,需要進行理賠的人

我猜你是想說,投保人和被投保人都是一個人,受益人是他的家人;

明確告訴你不會;

第一:保險公司不是福利機構而是盈利公司,既然是盈利機構,自然時時刻刻都以金錢之上為目標,絕不放過任何一個賺錢的機會,也絕不“縱容”任何一個賠錢的機會;

第二:保險公司明問流程就是,如果遇到投保的項目受損了,需主動到保險公司進行賠付,而且保險公司會進行一系列“細緻入微”的檢查;等一切確定,符合合同規範,才會對你進行賠付;說白了,你不主動別人才懶得管你,話又說回來了,被投保人是否安全是否健康,保險公司也不關心也不會知道啊!當然,即使無意中知道了,也要假裝不知道!

所以,千萬別像電視裡演的,覺得自己不行了,偷摸給自己上個保險,受益人是家人,然後就會出現那個感人的橋段,人死了,一群人讀他的遺書,讀完之後一位自稱保險公司的上門送錢;啊。。。。呸!!!!!!!!上墳燒報紙,糊弄鬼呢!


金總的格物致知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同一個人,保險事故發生,身故了,如果受益人不知情,其實問題也不大,畢竟來說人壽保險的期限是5年,這個涉及到保單續費的問題,業務員會聯繫投保人續費的,如果都聯繫不上了,該急的是業務員,你要相信他們在繳費問題上會想辦法聯繫的,如果確實聯繫不上了,5年期限一過,那就是受益人主動放棄。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一個人,投保人身故了,受益人不知道沒關係,因為保險事故未發生,被保險人沒事,但是這個就看是否購買了投保人豁免,如果購買了投保人豁免,後期的保費不需要交納,如果被保險人是成年人,被保險人不可能不知情,這個你不用擔心。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人未購買投保人豁免,如果發生身故,需要看是否有第二投保人,如果設置了第二投保人,第二投保人繼續交費,如果未設置第二投保人,根據擁有保險利益的人成為第二投保人,這裡就比較麻煩了,需要死亡證明,身份關係證明,家裡其他保險利益的人。如果是香港的話,會更加麻煩。所以建議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一個人,最好購買投保人豁免,如果不夠買,可以設置第二投保人。


保險經紀人張鑫


1⃣️、首先,看保險公司理賠崗人員是否知情投保人己購買壽險產品?

2⃣️、如果保險公司得知投保人身故,在報案有效時間內未接到親屬報案,負責任的理賠人員會定期查看系統信息,及時電話通知親屬報案並辦理相關更改投保人事宣。

3⃣️、如果保險不知投保人身故,也沒有得到任何人報案,就可能出現民間說法"不會主動理賠"。

4⃣️、關鍵來了。投保人投的險種是什麼。其實有的理財或年金或壽險產品險種如果投保人身故的話,根本不存在理賠。何來主動不主動?如果是被保險人身故,那就必須理賠,再來說主動不主動的問題。

5⃣️、關鍵又來了。看投保人投的險種有沒有符合條件己投保在繳費期內若發生重疾,則享受保費豁免功能。這個時候,如果受益人和被保險人都不知道投保人死了,時間到了繳費時,那麼保險公司會派客服電話聯繫投保人或設法聯繫投保人續費,也許在此過程中,會發現投保人己死的消息,則盡最大努力通知親屬來辦理相關手續。

6⃣️、所以,不可單純地理解為,投保人死了,受益人不知情,保險公司會不會主動理賠。應該不可忽略保險合同的一位關鍵人即被保險人的存在與否。

7⃣️、簡單總結:如果投保人死了,家屬須辦理更改投保人手續。若在繳費期內身故,若是投保了保費豁免,則免繳以後各期保費,合同繼續有效。若投保人投保的險種沒有保費豁免,則家人更改投保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