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化!兩部門簡化已故存款人存款查詢手續

記者4月19日從中國銀保監會獲悉,銀保監會、司法部近日發佈通知,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的相關手續,為群眾辦理存款繼承提供便利。

根據《關於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宜的通知》,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可表明親屬關係的文件,如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公證遺囑指定繼承人、公證遺囑受益人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公證遺囑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單獨或共同向開戶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存款等查詢業務,無須辦理公證機關出具的《存款查詢函》。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要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餘額的,仍應辦理查詢公證。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進一步研究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免公證提取問題,在保證存款安全和繼承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便利。

新聞多一點

老伴兒去世遺留30萬存款 兩年無法取出95歲老人起訴銀行

王大爺和老伴兒1964年結婚,婚後未生育子女,曾收養一子,但是在2011年解除了收養關係,並明確養子無繼承權。2016年老伴兒去世遺留了30萬元存款。王大爺想取出這筆錢,但因在銀行取款時連續3次輸錯密碼,致使“鎖卡”無法取款。

銀行工作人員表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執行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王大爺需提供經公證的繼承權證明書或法院生效文書,證明其合法繼承人身份。因與養子失去聯繫、養子無法到場辦理公證,王大爺首先起訴確認收養關係已經解除。拿到法院生效判決後,又因為無法提交公證需要的諸多證明材料而作罷。歷時近二年無果後,年過九旬、行動不便的王大爺因公證辦理得不順利且費用高,將銀行直接訴至了法院。

朝陽法院經審理查明,王大爺系存款人的唯一法定繼承人,2018年4月判決30萬元銀行存款及利息歸王大爺所有。

法院:致函銀保監會建議修改舊規

針對個案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朝陽法院進行專題調研發現,王大爺的遭遇並非個例。近年來,上海、浙江、遼寧、山東等地也發生過多起類似糾紛。《若干規定》已實施25年,在保障交易安全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銀行業務的普及,該規定中預設公證義務的內容給當事人增加了經濟負擔和訴累,影響了交易效率,並存在將存款共有關係、儲蓄合同關係與繼承關係混同等問題。

為此,2018年11月,朝陽法院向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出司法建議函。建議修改1993年的《若干規定》,在保障儲戶存款安全的前提下,取消公證的硬性規定,對能夠提交儲戶死亡證明、結婚證、戶口本等材料足以證明合法繼承人身份的,准予支取存款,為繼承人取款提供更多便利。

法院同時建議銀保監會通過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逐步實現身份、戶籍、婚姻、財產等信息的在線核實;鼓勵商業銀行在儲蓄存款合同中增加相關條款,由存款人明確在其喪失行為能力或去世等情況下,指定存款可由誰支取;建議引入見證制度,增強繼承等複雜情形下取款的規範性;倡導商業銀行通過銀行業專業調解機構化解糾紛,由行業調解機構推薦的專家、專業人士參與調解或提供意見。

銀保監會:擬簡化已故親屬存款查詢提取

針對法院建議,銀保監會正式覆函法院,表示擬取消已故親屬存款查詢的強制公證要求,鼓勵銀行建立小額糾紛處理機制,允許對小額存款繼承提取免於公證,推動銀行與相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逐步推動身份、戶籍、婚姻等信息的在線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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