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治病被性 侵,何時才能將傷害扼殺於未發生時?

女孩治病被性 侵,何時才能將傷害扼殺於未發生時?


醫生,在小編小時候,是可以被孩子當作對自己看起來十分遙遠的長大後所從事聖神職業的其中一個備選項,人們平日裡對於醫生的描述,也總是偏於正面的,雖然近兩年的醫鬧事件讓部分人對於醫生這個職業多了一些不信任,但是在小編生活的城市裡遇到過的醫生,不說多麼神聖,但也完全對得起自己的身份。然而,前段時間發生的假醫生性侵患者事件,卻讓小編遲遲不敢相信,直到權威新聞報道的出現。

事件的具體情況權威報道如下:

2018年5月,患者李某某(女)經事前與被告人羅某聯繫,到羅某上班的雙流區某醫院治療腋臭。羅某將李某某帶進醫院檢查室後,先後給李某某注射了藥物,李某某隨即進入了昏睡狀態。羅某趁機與李某某發生了性關係。後李某某逐漸甦醒,發現羅某與自己發生了性關係,當場表示反對,並拿出手機準備報警。羅某見狀,搶過李某某的手機,並表示希望和李某某協商處理。李某某不同意,在檢查室大聲呼救,引來醫院工作人員的關注。後李某某趁機打開檢查室房門,離開檢查室,並用醫院工作人員的電話報警。羅某見房門打開後,隨即逃離現場,將李某某的手機(價值人民幣2684元)及身穿的工作服丟棄在廣都大道一垃圾桶內,後離開成都。

最後,在警方的努力下將該羅姓男子抓獲,而他對於自己所作的事情,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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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是這樣一個禽獸(原諒小編爆粗口),在事件發生後,經相關部門檢查,羅某沒有取得醫師資格證和醫師執業證。17年6月開始,羅某在雙流區某街道開設的“1+1服務中心”從事醫療活動,並辦理了虛假的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和身份證。羅某向雙流區某醫院提交了上述虛假證件的複印件,並於16年至18年期間,在雙流某醫院坐診。

但是讓人細思極恐的是,就是這樣一個擔任解決患者傷病的人,居然在沒有行醫資格證的情況下,仍然在卻堂而皇之的從事醫療活動,並且沒有任何機構發現其偽造的身份。

雖然後來雙流區人民檢察院審查後,以涉嫌強姦罪、搶奪罪和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將羅某起訴至雙流區人民法院。雙流區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最終判處羅某犯強姦罪、搶奪罪和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數罪併罰,對其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但在小編看來,如此惡行,卻只在事後得到小小懲罰,就如前一段時間的某人民教師一樣,何不從剛開始就對其進行嚴格審查,還人們一個安全生活環境,而不是隨時擔憂自己何時會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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