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違紀教師“發配”至農村學校任教 農村教師:讓我們情何以堪

將違紀教師“發配”至農村學校任教 農村教師:讓我們情何以堪

將違紀教師“發配”至農村學校任教 農村教師:讓我們情何以堪

在農村學校教書育人的教師,本是光榮的。因為他們在偏遠的學校默默奉獻著自己的青春年華。國家也高度重視農村教師,出臺了一些政策,保障農村教師的地位和待遇。但是,有些地方在處理違紀教師的時候,將涉事教師“發配”至農村教師,作為一種處罰手段,這是否合適?

將違紀教師“發配”至農村學校任教 農村教師:讓我們情何以堪

這種情況並不少見。如,某地規定,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一經查實將調離原學校,到農村學校任教。某地在處理幾個違規有償補課的教師時,責令這些教師到農村支教兩年再回原單位。最近的一則教師體罰學生的事件,最終也是將涉事教師降低崗位等級並調到農村學校工作。

將違紀教師“發配”至農村學校任教 農村教師:讓我們情何以堪

這樣的做法,不免引起老師們的議論。將違規教師“發配”到農村學校任教,這作為一種處罰手段,是否合適?這讓那些紮根在農村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會怎麼想?農村學校偏遠、條件艱苦也就罷了,現在這樣做,讓人覺得農村學校比城區學校低人一等,要不怎麼會將違規教師調到農村學校呢?

將違紀教師“發配”至農村學校任教 農村教師:讓我們情何以堪

尊重農村教育,發展農村教育,這是國家的要求,也是廣大農村家長和學子的期望。將違規教師調入農村學校,作為對其違規行為的處罰,顯然違背了以上初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