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違法曝光這幾個字的時候,
心裡是不是有些小緊張,
生怕自己不小心就榜上有名了
史上最嚴交通管理,
蜀黍不是說說而已。
對於交通違法,
蜀黍不僅要以最大的力度來管理,
還要堅持曝光,曝光,再曝光!
案例1
3月11日1時35分,王毓駕駛雲E78788號小型客車在元謀縣七棵樹燒烤城內發生交通事故,元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事故處理現場發現王毓有飲酒嫌疑,經現場飲酒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達208 mg/100ml,經靜脈血液鑑定其血液酒精含量為249.89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閥值,已涉嫌危險駕駛罪。現王毓已移送元謀縣檢察院起訴。
案例2
3月11日21時35分,李明發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元謀縣在濱江大道與源達路交叉路口發生交通事故。元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事故處理現場發現李明發有飲酒嫌疑,由於李明發拒絕呼氣式酒精檢測,直接帶到醫院進行採血並送檢,經靜脈血液鑑定其血液酒精含量為145.18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閥值,已涉嫌危險駕駛罪。現李明發已移送元謀縣檢察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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