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解決我市企業職工住房困難——重點中小企業可配建產業配套住房

本報訊 (記者 劉亞傑 張琪)日前,記者從聊城市住建局瞭解到,我市印發了《關於支持重點中小企業利用自有產權待建土地配建產業配套住房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通知。加快解決我市企業職工住房困難,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完善住房保障體系。

本《細則》所稱產業配套住房是指全市轄區內的重點中小企業利用自有產權待建土地配建的單位租賃住房、人才和職工週轉房等,產業配套住房只能用於租賃,在租賃期間住房的使用權歸租賃者享有。

此外,本《細則》所稱重點中小企業是指本市內從業人員300人-1000人,年納稅額200萬元以上的工業和交通運輸業企業。

根據要求,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要會同發改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教育和體育局,對轄區內具備條件、有需求利用自有產權待建土地建設單位租賃住房、人才和職工週轉房等產業配套住房的重點中小企業,進行調查摸底。要切實摸清自有產權待建土地面積、職工住房需求、周邊已建未售商品住房面積及房價、教育設施配套等情況,根據調研分析結果,避免產生過度建設、資源浪費、供需失衡等問題。在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前提下,統籌做好企業配建產業配套住房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項目立項、用地落實等相關工作,充分考慮保障對象工作、生活便利等因素,科學制定產業配套住房建設計劃,並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後方可實施。

《細則》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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