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費致營業外支出猛增79倍超華科技投資者接力索賠

诉讼费致营业外支出猛增79倍超华科技投资者接力索赔

■本報記者 趙 琳

超華科技因虛假陳述而帶來的惡果正在持續發酵。

繼2018年度超華科技支付股民和解款3068.34萬元後,今年一季度,由於訴訟費支出增加導致營業外支出同比猛增79倍,在一定程度上拖累了業績,超華科技業績同比下滑超過八成。

據超華科技此前披露的2018年年報顯示,因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公司收到了投資者訴訟索賠材料,截至2018年底,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一審判決公司賠償288名投資者2280.15萬元,超華科技表示已提出上訴。

案件原告代理律師之一、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3月1日,我們代理的首批案件在廣東高院二審開庭,目前還沒有收到二審判決。通常情況下,二審審理期限是3個月,自二審法院受理之日起算。估計二審結果下月將出來。”

超華科技4月20日發佈的2019年一季報顯示,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06億元,同比微增2.5%;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分別為197.89萬元和437.33萬元,分別同比下滑87.14%和50.39%。值得注意的是,報告期內公司營業外支出為302.67萬元,同比增長7879.05%,主要原因是訴訟費支出增加。而在公司訴訟中,投資者索賠案對公司的影響最大。

2017年9月5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超華科技進行立案調查;同年12月16日,超華科技收到了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行政監督措施決定書》;2018年3月份,超華科技投資者索賠案首批案件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2018年,超華科技累計支付股民和解款3068.34萬元。根據民事調解書,尚有510.46萬元賠償款在2019年支付。

“我們代理多批投資者起訴超華科技、梁健鋒索賠案。其中,首批起訴的投資者黃女士在2018年9月份收到廣州中院一審勝訴判決。超華科技提起上訴後,廣東高院於今年3月1日安排開庭,後續幾批案件還在一審中。”厲健律師對記者表示,“超華科技年報披露,公司已付和解款,加上此前我們收到一審勝訴判決書,極大地鼓舞了後續投資者依法維權的信心,我們正在繼續徵集投資者索賠。”

厲健律師告訴記者,在司法實踐中,如果投資者不依法起訴,上市公司通常不會主動賠付。根據一審判決,最新索賠條件為在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期間買入超華科技股票,並在2017年9月5日後繼續持有或賣出該股票的虧損股民可以索賠。

對於投資者索賠案進展,記者欲採訪超華科技,公司證券部張姓工作人員表示“收到了採訪提綱,會轉給董秘。”但截至記者發稿,公司並未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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