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与祭祀——尸祭

在先秦文献中,“尸”字最常与祭祀相联系,以至于,有夏商周时代的“祭必有尸”这种情况。《山海经》中的“尸”,有些也与此类有“尸”的祭祀活动(以下简称“尸祭”)有关,这里有必要简单的介绍一下先秦的“尸”与祭祀。

“尸”与祭祀——尸祭

“尸”在上古祭祀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甲骨卜辞、《诗经》、《仪礼》、《周礼》、《礼记》、《孟子》等先秦著作中,“尸祭”屡见不鲜。例如郭沫若在《殷契萃编》第五百一十九条记载到“丙午贞:酒(饮)尸、册祝……”;《诗经·大雅·既醉》有“昭明有融,高朗令终。令终有俶,公尸嘉告”;《仪礼·特牲馈食礼》中提到“主人再拜,尸答拜”等等,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

“尸”与祭祀——尸祭

祭祀,本是上古人民对超自然的“鬼神”或者力量的崇拜和信仰。纵观整个世界上古史,无论是古代埃及、古代巴比伦、古代印度还是古代希腊,其上古时代的“鬼神”往往充满了欲望和需求,我国上古时代的“神灵”也是具有此特点。因此经常性的祭祀有利于人和“神”的沟通,人们供奉祭品给“鬼神”、“鬼神”接受祭品,而保佑丰收和征战胜利。祭祀活动是人和“鬼神”维持良好的“互助”关系的纽带,故而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认识。

“尸”与祭祀——尸祭

尸”在上古祭祀活动中扮演者不可或缺的角色。在祭祀活动中,“尸”是指扮演的死者或“鬼神”的活人(有时“尸”也可以为画像、木像等),有时“尸”也可能是被献祭的活人。一般“尸”在祭祀时,会代表死者或“鬼神”来享用人们贡献的祭品。此类“尸”一直活跃于夏代直至战国时代的祭祀活动,后来被文字牌位所取代。一般充当“尸”的人也必须是死者的孙辈或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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