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封在各地的王爺和當地的官員是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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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得看時期和封地。

明朝建立不久,朱元璋就有感於功臣跋扈而皇族孱弱,有意廣建宗室,大舉封建。不過當時皇子們還小,這事就暫時擱置了,等到洪武中後期,年長皇子相繼成年,經過朱元璋一番安排歷練,一步步走向重要崗位,開始取代那些功臣。

朱元璋也知道分封制的弊端,所以他對藩王們做出了許多限制,諸王雖分封各地,擁有爵位,但王府之外,不領有封地和臣民,而是由朝廷頒給“宗祿”。

不過各藩王的王府可不是簡單的一座大房子,有些大藩王的王府堪稱城中城,是具有足夠軍事防禦功能的,這些藩王也掌控著數量可觀的護衛軍隊,甚至有些還能節制封地的軍權,他們就是“九大塞王”。

塞王的封地分佈在明朝與北元殘餘的邊境線之間,從東到西是指遼王、寧王,燕王、谷王、代王、晉王、秦王、慶王和肅王,他們都是朱元璋的兒子,手握軍權,鎮守邊塞,取代了他們長大前鎮邊的功臣宿將,要說放心,還有什麼能比兒子更讓朱元璋放心的呢?

塞王們的王府設有自成體系的官屬,手下實控兵力就有萬餘,再算上節制的明朝邊軍,只會更多,在和平時期,他們在封地周邊組織屯田,到點率軍出塞狩獵,進攻北元殘餘,守衛明朝邊境。

在這種節制放權形態下,塞王可以對地方的軍政事務施加極大影響,只不過在朱元璋的絕對權威面前,他們也無權直接管理地方,地方的最高首長還是朱元璋任命的布政使司等官員,但這些官員最多有監督塞王、上報朱元璋的權力,管塞王是管不了的。

塞王之下,那些不在邊境的藩王一般不能染指兵權,但也可以管一下政務,朱元璋分封他們本身就是為了鞏固政權,監督官員是一項職能。

朱元璋去世後,朱允炆繼位,掀起了削藩,不過策略是先弱後強,一場靖難之役,江山換了主人。

燕王朱棣自己就算藩王上位,剛上位的時候表示永不削藩,大家還是像洪武年間那樣啊,然後沒兩年就狠狠地削,什麼軍政影響護衛等全部剝奪削減,藩王就在王府裡邊當豬吧,有點興趣愛好就鼓搗興趣愛好去,沒有就吃吃睡睡等死。

當然,王府仍是藩王的一個獨立空間,地方官想要進王府抓人之類的,得先報給皇帝審批,藩王也管不了地方官,要是出王府鬧事,皇帝直接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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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王爺全在地方,不在中央,成年以後,王爺們都必須去封國就藩,這跟清朝很不一樣,清朝的王爺全部呆在京城,參與中樞政事。明朝的王爺則全在地方上,大致分為兩種,一是親王,就是一字王,如朱元璋的兒子們是秦王、楚王、蜀王等等,二是郡王,就是兩個字的,如朱元璋的侄子是靖江王等。

明朝的藩王在地方上一般是住在自己的王府裡,明朝的王府和清朝的也不一樣,清朝的王府一般就是一座豪宅,而明朝的王府不是“房子”,而是一座“城中城”,藩王一般到了地方上就會修一座王城,明朝法律《大明會典》規定親王的王城,城牆的高度為二丈九尺(將近10米),王城的周長為三里(1.5公里),所以明朝藩王的王城,在地方上就是個城中之城,國中之國,而不是一個四合院或者帶大花園的別墅。

比如秦王府在西安,晉王府在太原,他們在西安、在太原的王城是他們直屬的地盤,他們可以在自己的王城裡發號施令,地方官管不了他,明朝藩王和地方官的關係,不同的時代是不同的。

朱元璋時代,藩王在地方上相當於“軍政聯席會議”的主席,藩王們有兵權,自己的王城有護衛軍,一般是萬人左右,少的幾千,多的可達二萬,除此之外,藩王還有指揮各地軍隊的權力,地方上的都指揮使司(省警備區司令部)直接聽命於藩王。同時朱元璋時代為了增加藩王在地方上的權力,一般是讓王府的屬官兼任重要的地方官,如秦王府的左相兼任陝西行省參政(陝西省副省長),晉王府左相兼任山西行省參政(山西省副省長),晉王府的左傅還兼任太原衛指揮使。這樣地方上的軍、政兩方的官員基本上都是王府的屬官,藩王就是他們當然的領導。

不過這種情況沒有維持多久,明成祖造反成功以後,就開始大力削減藩王的權力。藩王們基本上失去了在地方上的軍事指揮權和行政領導權。藩王的命令出不了王城,失去了對地方軍政事務的領導權,甚至不準干預地方軍政事務。朱棣當皇帝后,有一次發現河南各地的府、縣衙門的公告欄裡經常張帖周王府(封地在開封)的長史司發佈的文告,朱棣非常生氣,把周王府的長史找來訓斥了一頓。

明代中期以後,藩王雖然地位高,但卻沒有權力指揮本城的知府、本省的布政使等地方官做事,如封地在保寧府(四川閬中)的壽王朱佑耆(明憲宗之子、明孝宗之弟)有一次因為保寧知府打了他的王府屬吏,非常生氣,就讓他的長史拿著自己的親王令旨去四川巡撫衙門,命令四川巡撫將保寧知府革職查辦。結果四川巡撫根本不聽他的,並且把這事上報朝廷,明孝宗下令以後長史司不許聽從藩王的“亂命”,藩王的命令要是不對,要勸阻,長史司要是去執行藩王的亂命,干預地方行政,允許各省巡撫將長史治罪。

所以明代中期以後,藩王無權指揮地方官做事,但地方官也無權管藩王,特別是王城,那是藩王們的國中之國,藩王們在王城中做什麼,地方官無權過問。甚至藩王在地方上違法亂紀,地方官也不能直接處理,只能向朝廷彙報情況,等候朝廷的處理。因此地方官在本府、本省管不到當地的藩王,一些藩王藉此亂來,胡作非為的多得很。最離譜的是嘉靖年間在河南安陽府的臨漳王的王子,據《明實錄》記載,他夥同無賴少年一百多人,跑到太行山裡當山賊,“創立山寨,招納亡命”,把持陸路的關口和水路的碼頭,公然搶劫過往的商人,地方上的商人“無不傾家蕩產”。由於當地地方官無權處理藩王,當地的巡撫、知府也拿他們沒辦法。

所以明代中期以後,藩王在地方上和地方官是互不統屬的關係,藩王不能干預地方官的事,地方官也不能干預藩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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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得分時候了,靖難之役前後這個明朝王爺們的權力區別很大。


在明朝建立伊始,為了管理天下,朱元璋開始學習劉邦,大肆分封諸姓諸侯王,接著再把這些諸侯王分封到各個地方,然後讓他們來管理各個地方的財政和軍政。不過,前提是都在封地裡給我待著,沒事兒不準進京瞎晃。



據明史記載:“初,太祖大封宗籓,令世世皆食歲祿,不授職任事,親親之誼甚厚。”

他們有私兵,有田產,有歲祿,甚至可以過問領地周圍的地方事務,所以,說明朝初期的王爺,權力是很大的。

明朝初期的王爺權利大到可以直接關係到每一個地方官的任命,可以這麼理解,明朝初期每個地方官,基本上就是王爺們直接任命,如果是朝廷任命的地方官,王爺可能不會把他放在眼裡。所以說明朝初期的王爺權力很大。



這便是朱元璋所開創的國營養豬制度,是朱棣能夠造反成功的最大原因!

不過在經歷朱允文和朱棣兩朝之後,明朝王爺們的權力大大下降。

因為朝廷發現這“豬”越養越肥,出現了兩個問題,一個是藩王擁兵自重,過於獨立,威脅中央,一個是養不起了!所以建文帝繼位後開始考慮對付他的叔叔們,周王朱橚,代王朱桂,湘王朱柏;齊王朱榑;以及岷王朱楩在一年時間裡相繼被廢。

燕王朱棣為了自保,發動靖難之役,取而代之。而朱棣自己就是靠著造反起家,他自然比任何都明白,藩王如果權力過大會有怎樣的後果。



所以在朱棣上位之後,為了避免自己這種現象在於後人效仿,所以他開始繼續進行削藩。



從這之後,明朝王爺們的權力大大被削弱。在地方官的任命上面,明朝皇室會直接任命,明朝王爺不可以再幹涉。明朝王爺們如果沒有天子的召見,是不能直接去京城的。就算是自己的生母在皇宮裡面去世,明朝王爺們也只能在封地進行祭奠。就算得到准許可以前去京城祭奠,不能進入京城內部的。所以明朝王爺們其實從最開始的擁有實權,再到最後的被剝奪權利,這一系列的過程,是經歷了一個轉折的。在變成一個空殼之後,明朝王爺基本上已經無所作為,在封地甚至還要聽從當地官員的命令。

無事可做的明朝王爺,不得不閒散在家裡。眼看著終日無所事事,明朝王爺後來竟然找到了一個很大的樂趣,那就是不停的在家裡娶老婆生孩子。如果哪個明朝王爺生孩子多的話,那麼他就能夠得到一大筆養孩子的費用。所以明朝王爺們從最開始權力很大,到最後沒有絲毫權利,此當地官員並不需要聽王爺們的話。



跟明朝王爺形成鮮明對比的就是清朝王爺,清朝王爺雖然能夠住在京城,但是有一點特別不好,那就是清朝時期的王爺們,基本上是沒有任何權力的。雖然領著大筆的俸祿,但是由於清朝皇帝每一個都特別勤勉,所以清朝王爺們基本上是幫不上皇帝忙的。在政治領域不能施展才華,在另外也沒有封地,這就造就了清朝王爺們基本上都是閒散子弟。在清朝快要滅亡的時候,那些王爺們基本上已經成了每天都日遛狗,絲毫不關注國家命運的紈絝子弟。

這種情形十分像明朝後期的王爺們,他們在無所事事的情況之下,不得不另外去尋找樂子,所以在最後國家消亡之時,這些王爺們基本上已經成為了國家的蛀蟲。


這是晚明爆發如火如荼的農民軍起義的重要原因。


白話歷史君


明朝藩王和各地官員的關係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明初的藩王在明太祖朱元璋“眾建屏藩、以衛京師”的指導思想下,不僅手裡握著數千至數萬不等的護衛。而且,封地地處邊疆的藩王還有守土戍邊的職責,自然是有權節制、甚至調動都指揮使司麾下軍隊的。這也是明成祖朱棣之所以能夠有本錢發動“靖難之役”的原因之一。至於民政,理論上明朝的藩王不臨民。但是,明初手握重兵、實際上形同地方一霸的藩王們如果想幹預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的工作,以皇子(靖江藩非皇子)的身份和手握的重兵作為籌碼施壓、干預決策,多少還是可以做到的,只是沒有那麼理所當然罷了。



明成祖“靖難”之後,鑑於自己的過往,對於兄弟、侄兒們那是一萬個不放心,生怕這群兄弟、侄兒會有樣學樣,再來一次“靖難”。在短暫的安撫之後,便重新開啟了侄子明惠帝朱允炆未竟的削藩大業。當然,明成祖很大程度上是被侄子明惠帝逼反的。因此,他沒有像明惠帝那樣粗暴撤藩,而是採取了溫水煮青蛙的方式。首先,是將駐守邊疆的藩王內遷。理由嘛,冠冕堂皇:“弟啊、侄啊,你們在環境惡劣的邊疆地區,日子過得那麼苦。時不時北邊的蒙古人還要過來找點麻煩,你們的安全也沒有保障。不如遷到內地享享清福,戍邊的事就交給那些專業丘八吧。”於是,邊疆的藩王紛紛被遷到了內地。接著明成祖又說了:“弟啊、侄啊,你們已經不戍邊了,也沒有人身安全的威脅了,留著那麼多護衛也沒什麼用,索性就交了吧。”於是,識趣的藩王交出了大部分或全部護衛。不識趣的呢?“不交是吧?那就別怪我了!”找個由頭,削了你的護衛;再不老實,就直接削了你的王爵!經過這麼一番折騰,原本是地方一霸的藩王們只能夾起尾巴做人,翻不起什麼大浪了。



雖然兄弟和侄子被收拾老實了,但是兒子又成為了新的藩王。對於兒子,明成祖就沒有對兄弟和侄子那麼果斷和狠心了。久而久之,朱高煦尾大不掉,開始覬覦皇位,甚至有樣學樣,學他老子明成祖武力造反。結果,還沒正式開打,朱高煦就被御駕親征的侄子明宣宗給嚇了回去,居然投降了……再之後,身為階下之囚的日子並不好過,朱高煦自然牢騷滿腹,甚至在侄子明宣宗“看望”他時,有意絆倒了明宣宗。“叔,你已經被我收拾了,還不服氣是嗎?那你就去死吧!”於是,氣急敗壞的明宣宗把朱高煦罩在銅缸裡活活給烤熟了……



鑑於父親和叔叔的教訓,明宣宗大舉限制藩王活動空間,制定了一套嚴苛的制度。諸如藩王無宣召不得進京、各藩嚴禁相互來往、藩王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出王城等等,把藩王們徹底變成了錦衣玉食的囚徒。那麼,宣德之後的明朝藩王和地方官員的關係如何呢?



名義上,藩王與地方官員互不干涉、各行其事。明朝的藩王和清朝不同,並不居於京師,而是到封地就藩。清朝的王爺們在京師王府林立,明朝卻不同。明朝的藩王實際上居住的不僅僅是一座王府,而且一座王城,王府則位於王城之中。實際上,這種王城的形制類似於北京的城中城——皇城,而王府則與紫禁城類似。王城之內,屬於藩王的地盤,藩王說一不二,地方官員無權干預。但是,出了王城,藩王就沒有任何話語權了,說了地方官員也不會聽,搞不好還會被上報給皇帝,那接下來這位藩王很可能就要倒黴了。



這只是名義上的互不干涉、各司其職。實際上呢?明朝有規定,藩王出王城必須報備,獲准後方可,涉及王城以外的事務亦然。那麼,問題就來了。明朝可沒有電腦、手機,沒有QQ、微信,更沒有火車、飛機。所有大事小事全部上報中央處理,必然是不現實的。那麼,向誰報備?只能是地方官員。如果地方官員和藩王關係不融洽,臉難看、事難辦就夠藩王們喝一壺的。更何況,地方官員還肩負著監視藩王的職責,一旦添油加醋上報給皇帝,那等待藩王的是什麼,可想而知。因此,明朝中後期的藩王基本上是不敢隨便得罪地方官員的。當然,皇帝老子活著時,一些受皇帝老子寵愛的皇子藩王除外。但是,這些皇子也要考慮到皇帝老子死後的事情,通常情況下,也是不會輕易得罪地方官員的。至於那些皇帝外派的欽差、太監,藩王們就更加不敢輕易得罪了。



總之,明朝中後期的藩王基本上就是一群錦衣玉食的囚徒,終生被囚禁在王城這座大監獄中,稍有不慎還可能由這座大監獄轉入鳳陽高牆這座更大的監獄,那日子就難過了。地方上的事務就更不要指望能夠插手了,連地方官員都是不能輕易得罪的。百無聊賴的明朝王爺們最後就只能生娃兒玩了……明朝末年,宗室成災,竭全國財政無力供養宗室。再之後,明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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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爺在不同朝代有著不同的權利與待遇,在同一個朝代裡也分有親疏遠近,內姓外姓之分發,是一種非常尊貴但卻也非常敏感的爵位或官職。

秦以前,王是周天子和諸候的稱謂,這時的王擁有至高無尚的權利。

漢朝時,劉邦對打江山的有功之臣和自己的親戚進行分封,譬如韓信被封為齊王,英布則被封為九江王,這都是以地域進行分封的。

唐朝也皆有王,如李世民為秦王,李治則為晉王,李泰則為魏王,雖以地域分封但並不統領一方事務。

宋朝時也有王,譬如我們所熟知的八賢王等,但相對比較嚴苛,其在國家治理中發揮的作用也不是很大。

清朝時王爺也是比較多的,有親王,郡王之分,他們有的出任職務,有的不出任職務。

在明朝也有王爺的稱謂,但分階段而言,王爺在國家權利體系中發揮了不同的作用。

朱元璋立國後,規定其子孫由國家奉養,最初實行的是屬地化管理,也就是王爺在封地內擁有全部的軍事、經濟及行政權利,所轄區域內的事就是王爺的事,其權利是比較大。王爺手下都配有一個文相,一個武相,文相管地方,武相管軍隊。王府的親兵多達一萬五六,同時親王還可以指揮當地的駐軍。

在朱棣登基後意識到藩王權利太大,可能會引起叛亂等行為,不便於中央的集中統一,便開始剝奪王爺的地方治理權,所受封的王爺只能在自己的王城內發號施令,而無權要求地方行政官員,不能節制地方官員,相反,地方官員雖不能干涉王爺的內部事務,但卻擁有奏報權,這就極大的限制了各藩王的勢力。"明代中後期的親王,是沒有太多自由的,只能在自己的內城裡活動,要想踏出自己的內城非要朝廷的允許不可,否則可能引來殺身之禍。

當然,雖然皇帝對各藩王削弱了其政治權力,但經濟上卻一直沒有虧待他們,但對於哪些生育太快太多的親王,子孫因為太過龐大(達幾十萬之眾),也就沒有辦法了。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明朝時期的王爺在前期還是很有存在感的,只是到了中後期,也就是一個有吃有喝但不能多事的名頭而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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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王爺在朱棣靖難稱帝之後就受到了嚴格的控制,不但沒有了直接的王府衛隊,不能離開自己的封地,可以管理的基本上也就王府的大牆裡的人。到了明朝中後期,甚至想出城掃墓遊玩都需要得到巡撫的同意,當然這個時候文官集團已經勢不可擋,連皇帝也不能違背文官的意思。

明朝藩王是沒有什麼實權的,說白了就是國家養的皇室大地主,衣食無憂,榮華富貴,但是沒有什麼參政的權力。沒有皇帝的徵召不得隨意入京,連離開封地都要打申請。很多藩王是皇帝弟弟的,即便自己生母掛了,也不能去北京奔喪的。說白了藩王只是爵位,當地的官員,掌管一省的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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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時封王的領地中,王與地方官的關係是什麼?

王位是一種爵位,屬於爵位制度;地方官是官位,屬於行政制度,兩者若同時出現在一地,那麼當地應該聽誰的呢?

在古代先秦時期,朝代的最高統治者都被稱為“王”,如周武王、周文王、紂王等等,直到秦始皇一統六國後,取“三皇五帝”中的“皇帝”取代了以前“王”的稱謂。但是“王”已經作為一種爵位傳承了下來。

周朝實行分封制,將有功之臣和宗室分封到各地,以周天子為大宗,各諸侯王為小宗,小宗聽從大宗的命令。到了漢朝,漢高祖劉邦的一句“非劉姓子孫不得稱王,否則天下共擊之”,這句話成為了後世幾千年的封王標準。王也成為了一種至高無上的爵位。

明朝的藩王有親王和郡王兩個等級,朱元璋開國之初,將自己的子孫分封到各地,成為藩王。但是各藩王的領地內又有中央派任的地方官,這兩者之間的關係其實並不複雜。

朱元璋封王的本意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但是又不想讓這些子孫留在京城勾結朝臣,怕對自己的統治造成威脅,而且開國之初,各地都還不穩定,只有自家人前去鎮守,朱元璋才能放心。可以說,開國之初的藩王還是有比較大的權力的,與地方官的分工也比較明確,此時還沒有較大的衝突。

隨著朱元璋休養生息的政策一步步落實,社會也開始恢復穩定,但藩王的勢已然做大,朱元璋又狠不下心來對付藩王,到了建文帝朱允炆登基時,藩王勢力已經發展到跟朝廷分庭抗禮的地步。建文帝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下令削藩。俗話說:權力滋生慾望。藩王們在領地內儼然就是皇帝派頭,只是名義上要遵從中央政權的領導,所以說藩王勢力本就與中央政權貌合神離,這下皇帝要把自己的權勢奪走,藩王們紛紛不幹了,由朱棣領頭,開啟了靖難之役。最終結果當然是以朱棣為代表的藩王勢力勝出,朱棣成功登基稱帝。

朱棣登基後,由於自己是藩王上位,對各地的藩王勢力更加忌諱,雖然對自己的皇帝侄子很不滿,但是依然繼承了建文帝的“削藩主張”,只是朱棣做得比建文帝高明、隱蔽一些,也願意花時間去耗。隨著朱棣及繼任者對藩王勢力的打擊,各地藩王又不能擰成一股繩,結果中央取得完勝,經過兩三代人的努力,各地的藩王已經空有一個名頭,而無任何實權了。

朱棣之後,歷代皇帝都對藩王勢力進行強力打擊,雖然偶爾會有一些藩王的餘部死灰復燃,但在中央的強力鎮壓下也沒有掀起什麼大風浪,隨之而來的是皇帝對藩王的限制越來越嚴重,哪怕是沒有什麼實權的王也被嚴格控制。不許隨意離開自己的封地,離開前要打報告,不許結交地方官員,不許從事任何行業,連出城掃墓也要經過批准才行,甚至自己及兒孫都不能與京城的官員結親,只要有任何的沾親帶故,是不能在京城做官的。可以說,明朝的王爺大多是高級囚徒,沒有自由,跟清宮裡的嬪妃差不多,對地方官員也就沒有什麼指手畫腳的能力了。這就形成了“有明諸籓,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的局面。

所以,明朝的王在明初是有實權的,勢力也很強大,一度對中央造成威脅,在地方更是不用說了,地方官名義上是中央指派,實際上就是地方藩王的手下。但隨著削藩政策的實施,明朝藩王便空有名號,而沒有實權了,地方的軍政大權也掌握在了中央指派的地方官手裡。

雖然明朝的王爺沒有什麼自由,但是明朝的王爺待遇是比較好的。只要老老實實的待在自己的封地,不要有什麼非分之想,朝廷是不會虧待這些藩王的,雖然不允許藩王從事任何行業,但是朝廷每年給的俸祿足以讓整個王府富貴榮華,親王的俸祿甚至比朝廷的一品大員還高。不用做什麼事,還有數不完的錢財,藩王自然沒有動力去造反了。在地方,藩王雖然沒什麼權力,但是王爺的身份擺在那裡,任何地方官都要給藩王面子,只要不過分、不違背朝廷的原則,王爺在地方過得還是比較滋潤的。


歷史風雲閣閣主


在明朝初年,王府的官員曾經兼任過地方行政官員。

朱元璋最初分封諸子時,王府相、傅多兼任地方要職,且多由勳舊大臣擔任。如洪武三年(1370)四月,以鄭九成為秦府左相兼陝西行省參政;汪河為晉府左相兼山西行省參政。洪武三年六月,以廣西行省參政蔡仙為靖江王相,仍兼參政提督廣西衛。同月,命秦王府武相耿炳文兼陝西行省右丞;都督僉事郭子興為秦王府武傳,仍兼陝西行都督府僉事;都督同知汪興祖為晉王府武傳,兼山西行都督府同知。

上圖大同代王府

不過,此時諸王尚未之國,以王府官兼地方官在此時對政權穩定並不構成潛在阻礙。洪武九年(1376)正月,諸王即將之國時,明太祖就開始重新任命王府官員,此時王府相、傅雖仍由勳舊擔任,但已經不再兼任地方要職。

上圖桂林靖江王府

洪武十一年(1378)七月,明太祖以靖江相府官欺凌地方衛所指揮使,命“武相有警則出而為將,獲衛,指揮副之。歸則勿與金轂刑名之事,軍務則文武議之,無事則導王以善”。進一步明確禁止王府官隨意干涉地方軍事,削減其權力。洪武十三年(1380)“罷諸王相府及長史司、錄事,升長史司為正五品,置左右長史各一員”。徹底取消了由勳舊擔任王府相傅的制度,代之以僅僅正五品的長史。

上圖漢王朱高煦劇照

經過建文、永樂兩朝後,特別是明宣宗平定漢王朱高煦叛亂後,親王政治、軍事特權受到裁抑。明初王府之官員還可以升遷到地方的職位,後來很難升遷了,以至於視擔任王府官職為禁錮和落魄,當然王爺也被嚴格限制干預地方的行政,地方官也不會聽命於當地的藩王。


陵西散人


皇帝不稱朕,專注史評與時評

根據明太祖朱元璋的制度設計,皇子在各地分封為王(主要是親王),承擔著“鎮戍”的重任;親王不僅擁有三護衛的兵力,而且其封國內的軍衛有司,都要受其節制。洪武時期,親王的權力是非常大的。

需要說明的是,明代親王所居為“封國”,不是題目所稱的“領地”。因為在明代的分封政策下,親王“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地方軍民二政,由布政司和都指揮使司分管,藩府不能直接干預,地方有司的軍政官員,也由朝廷(即中央政府)任用。

建文帝即位後,對錯誤的分封制度進行了修正,下令“親王不得節制文武吏士”,並且規定王府官員不準兼任地方職務,從而斬斷了親藩干政(干預地方之事)的渠道,也開始重新調整親王與地方有司的關係。

(朱棣御容/皇帝不稱朕)

眾所周知,明成祖朱棣是從燕王起家,奪取大位,成為皇帝的。他是明初藩封制度的最大受益者,然而當他坐天下後,跟曾經反抗的建文帝一樣,延續了“削藩”之略,採取多種措施削奪親藩的權利。

從永樂時期起,明朝封在各地的王爺,與所在地方官員,關係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宣宗(朱棣之孫)即位後,才一年就發生了“(漢王)高煦之亂”。其實,要說朱高煦造反,證據不足,宣宗這位野心勃勃的叔叔,很大可能是“被造反”的。不管怎樣,朱高煦被殺後,明朝對宗室的控制遽然加嚴,出現了許多針對親藩的“藩禁”。

(銅缸:漢王朱高煦的下場/皇帝不稱朕)

“藩禁”的內容很多,比如親王不準上京,藩府之間不準往來;別說親王兄弟不能相互走動,就是想出城踏個春、掃個墓,都有嚴格的禁令,需要提前奏請,得到旨允才能出行,如果未請而私自出城,就是“違制”——這些被稱之為“城禁”,其目的是為了限制親藩的活動,它在事實上將無罪的宗室變成了沒有自由的囚徒。

明代的“藩禁”在宣德以後就非常嚴了,而這些嚴格的禁令,由誰來複雜實施呢?

那就是地方有司。

雖然有司官員在一些重要的節日裡,可以朝見親王(平時不準無故進見),相見時行君臣大禮,似乎親王的地位很尊貴,可是這些官員都是能掐住王爺脖子的人,是真正得罪不起的!比如藩府所需錢糧,要由地方撥付;王府要辦事,也得找官府,如果親藩與地方關係不睦,你要辦事,地方找各種藉口刁難,給王爺們來個“事難辦,臉難看”,王爺還真沒辦法;地方官負有監視王府之責,看王爺不順眼,抓住王府什麼事,上疏參他一本,說他違法亂紀、不軌有跡,就教王爺吃不了兜著走。

所以,王爺們到了地方,還得拜地方官的“碼頭”,對布政司、按察司的大員,如布政使、參政、按察使、副使等,凡事都得客氣著;對統管一省政務的巡撫,以及朝廷派來的巡按御史、鎮守太監,更是不敢得罪。

這到底是誰在誰的地方吃飯呢?

這樣的例子不少,封在南昌的寧王是一個典型。

從第一代寧王朱權,就開始“吃癟”,他的一舉一動都在地方官的監視之下,隨便嘆口氣、發句牢騷,馬上就會被奏報到他四哥朱棣那裡,朱棣立馬不客氣派人來問,“你幾個意思”?

朱權吃了幾次虧,就怕了,為了避禍,只好搭間小屋,天天坐在裡面寫書吹簫,自稱“神仙”——哪裡還敢提,他四哥朱棣當年可答應過,要與他“中分天下”的!而且南昌也不是寧王的本封之地,關外的大寧是回不去了,可他想要的蘇杭,四哥又不給;到了南昌,連王府都不給他蓋,教他住在過去布政司的房子裡。你說這位神仙氣不氣?

可能是打朱權那起,就跟朝廷和地方積下宿怨,後來幾代寧王,與地方相處都很不好。朱權之孫朱奠培在位時,與朝廷及地方守臣發生了嚴重的衝突。也許是這種怨氣的積累,到朱奠培的孫子朱宸濠做寧王時,一心復仇,要造反,最後將南昌省城的全體軍政大員一網打盡。

從幾代寧王與地方的惡劣關係來看,第四代寧王朱宸濠的反叛,一點都不突兀。

明代的親藩,被逐漸剝奪“事權”,又不准他們參加科舉考試,入仕做官,甚至連從事“四民之業”,自謀生路都不準,使得名義上高貴的宗室,淪為完全的寄生階層,成為地方官嚴密監視下的囚徒。(皇帝不稱朕答題)


皇帝不稱朕


明朝的藩王在靖難之役前後,地位和處境都不同。

相對來說,靖難之役之前,藩王地位比較高,不僅有爵有祿,有府邸,而且有封地,更重要的是,有護衛,也就是有兵。因為朱元璋的想法是,要把自己的兒子分封到各地去,坐鎮一方,可以幫襯朝廷,如果朝廷出現了權臣,藩王就可以率兵入京,清君側。

《明史·諸王傳》:
明制,皇子封親王,授金冊金寶,歲祿萬石,府置官屬。護衛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萬九千人,隸籍兵部。冕服車旗邸第,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伏而拜謁,無敢鈞禮。親王嫡長子,年及十歲,則授金冊金寶,立為王世子,長孫立為世孫,冠服視一品。諸子年十歲,則授塗金銀冊銀寶,封為郡王。嫡長子為郡王世子,嫡長孫則授長孫,冠服視二品。

也就是說,藩王們的典禮和待遇非常高,只比天子低一點,下面的公侯將相見了面都必須拜服,也就是以君臣之禮相見,而不是以同事禮儀相見。地方上的行政官員自然也一樣,見面都必須以君臣之禮相見,是非常恭敬的。

這其中,兵權尤其重要。藩王的護衛少一點的有三千人,大多數在五千人,多一點的達到一萬九千人,規模就相當龐大了。明朝初期規定的兵制中,一個衛才只有五千六百人。朱元璋的三兒子晉王和四兒子燕王因為處在和北元相接的邊境地帶,所以朱元璋還特地培養他們帶兵打仗的能力,讓他們節制奉命出征的大將,開國時期的名將馮勝、傅友德也在此列。

《明史·晉王傳》:
是時,帝念邊防甚,且欲諸子習兵事,諸王封並塞居者皆預軍務。而晉、燕二王,尤被重寄,數命將兵出塞及築城屯田。大將如宋國公馮勝、潁國公傅友德皆受節制。又詔二王,軍中事大者方以聞。

“軍中事大者方以聞”,就是說,晉王和燕王節制諸將的時期,在軍中幾乎是代表皇帝在行使權力,大事才需要上奏皇帝,一般的事情完全可以自己決定。這是一般奉命出征的大將想都不敢想的權力。

也正是因此,藩王權力太大,又有護衛兵權,而且晉王和燕王還有軍事經驗,對皇權的威脅比較大。建文帝登基以後,開始著手削藩,雖然做法上不夠謹慎和老道,但大方向是沒有錯的,也還是激發了燕王以清君側為名,發動靖難之役。

靖難之役結束後,因為朱棣是從藩王造反起家,登上帝位的,更清楚藩王的勢力太大對皇權的威脅很大,所以他接著做建文帝想做而沒有做到的事,繼續削藩。而其中最關鍵的便是撤銷了各藩王的護衛,只留了很小的一部分,完全不足以進行大規模軍事行動。即便如此,後來也還是發生了寧王叛亂和安化王叛亂,但相比之下,輕易就被平定了,沒有能複製成祖靖難之役的成功。

但成祖削藩比建文帝老道了很多,是逐步漸進的,成祖並沒有很少對自己的親兄弟們動手,多數是在嗣封的藩王的時候,抓住他們的一些過錯,迫使這些藩王辭去護衛。但也有例外,比如周王朱橚是成祖的同母弟弟,但成祖還是以有人告他謀反為名,對他施壓,迫使他辭去了護衛。

而且,這個過程也是成熟一個做一個,並不是一下子全部都控制起來,一直持續到玄德時期,才基本上完成。

也是在靖難之役後,藩王和地方官的關係有所變化。此前,地方上的行政官員由朝廷任免,藩王無權過問,但地方官對藩王都是畢恭畢敬的。到靖難之役後,雖然地方行政官員對藩王表面上仍然很恭敬,但相互之間的關係顛倒過來了,地方行政官員實際上有代表朝廷對藩王進行監視的職責。

所以,到英宗時期以後,在地方上的藩王不但很少有能力威脅朝廷,而且在地方上形同幽禁,連出城都要經過地方官向朝廷請示才能放行,不然是不能出城的。所以,大多數藩王就在府邸裡吃喝玩樂,養尊處優的過日子,連出王府都很少了。尤其是和朝廷大臣交往,更是被視為心懷不軌的重大嫌疑,更加不敢了。

但還是有些藩王閒不住,喜歡交結朝廷官員,但見面時候的禮節一般都還是按照太祖時期規定的禮節,無論公侯將相,都得以君臣之禮拜謁藩王。張居正在回家居喪起復的時候,路過襄王、唐王的封地,二王都是出城迎接,張居正沒有按照君臣之禮相見,而是以賓主禮相見,在當時被視為張居正僭越禮儀的證據之一。

《明史·張居正傳》:道經襄陽,襄王出候,要居正宴。故事,雖公侯謁王執臣禮,居正具賓主而出。過南陽,唐王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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