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济医院中涉事医生给病人看完病后再去警局有什么后果?按正常人的思维,他能跑吗?

qianqiyiyuan


既然受邀,就来回答一下。

这个事件,到了现在,医生自媒体们还在群情激愤,各种怪话都有,说以后不加号的有之,为赵医生1200块的挂号费欢呼的有之,这也反映了现在医生们的素质和修养,对这些医生而言,从医仅仅是为了谋生和发财。

怎么正确的看待这件事呢?

很简单,换位思考。假设你处在当事警察的位置,你会如何处置呢?

假设你又处在医生的位置,你又如何处置呢?

先说说当事警察。

你现在出警,发生在医院,医生和病患纠纷,病患躺在地上,说医生打人,你首先的判断是什么?是病人在闹事?还是病人是假装的?对不起,这一切都只是主观判断,先入为主是处警的大忌。那么警察处警的时候,因为他经常要处在调停者的角色,所以,他不能有任何偏袒其中一方的表现,否则,他就会引火烧身,把矛盾转移到自己身上。很多时候,现场并不适合调查和调解,那怎么办,只有把双方带回派出所,也就是传唤。但是,现实执法中,不配合的人大有人在,仁济医院的赵医生只是众多不愿配合的人的一个。医生可以说有病患没看完,领导可以说有会要开,每个人都会有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似乎每个人的事情都比配合警方调查都要重要,如果警察每个人的理由都接纳,那就不用干活了。这个事件中,赵医生在获得二十分钟的时间里,没有把手上的事处理完,然后配合警方调查,在处警的警员看来,医生的行为,是逃避调查。这里,我必须坚定的支持处警的警员,他和所领导不同,并没有因为赵医生是名医就停止执法。假如,警员见到社会名人就畏手畏脚,相信也不是普罗大众乐见的。

再来换个位置,站在医生的角度。

碰到仁济医院赵医生那样的事,确实挺烦人的。我在医院看病的时候,也会见到试图插队和对医生不礼貌的患者,甚至伤医事件也时有耳闻,当然,医生优先给自己的关系户插队,优先看病,也是常理,相信很少有医生敢拍胸脯说,没有帮亲戚朋友行过方便。但在医院的实际情况下,因为化验需时,往往拿化验结果后,都不会再去挂个号,而是直接去找医生看结果,象赵医生那样300,1200的号,应该也是只需要挂一个号,而无需再挂号的了。而事件中胡某的意外发声,让我不禁恶意的猜想,以胡的社会地位,其岳母,搞不好就是关系户之一。恐怕这也是因为当时赵医生正在给胡岳母看病,才会对别的病患不耐烦的原因。当然,这只是恶意的猜想。好,这且不说,纠纷发生了,且不说医生和患者有没有发生直接的肢体冲突,但医生就是被病患告了,而且警察也到场了,并且病患自述被打断了肋骨,怎么办?正常的医生,当然不会认为自己会因为这种小事而逃跑,但是,如何处理,就显示医生的智慧了。这个时候,是不是应该向院方值班领导报告,是不是应该停诊,是不是该优先处理这件麻烦事而不是无视他呢?平心而论,仁济医院的事情闹成这样,和医生也不无关系。

啰嗦这么多,很多人也不爱听。但我还是想说,尊医重卫,并不代表需要给予医务人员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输赢全靠浪


说点不相干又相关的二件事。

2014年南京检察院一女干部因为女儿住院后院方安排一男患者入住同一病房跟值班护士发生纠纷。随后检察阿姨用雨伞殴打护士,击打部位在背上,护士当场受伤,瘫痪倒地。事情曝光之后医疗界自媒体群情激奋,公安迅速介入。受伤护士被打后无任何明显外伤,但瘫痪在床,无法进行伤情鉴定。后来有专家认为护士是心因性瘫痪,被检察阿姨用雨伞击打背部和冲突引发情绪变化可以造成此症状。公安部门在缺失伤情鉴定,无法明确被害人构成轻伤的情况下将案件立为刑事案件,将打人者刑事拘留。后护士康复痊愈,且未闻有后遗症,公安撤案放人。

如果事件没有涉及医患标签,没有医疗自媒体推波助澜,警方不可能在没有伤情鉴定,且按照常识打人者击打程度不可能造成瘫痪的情况下将案件强行立为故意伤害案,并将打人者刑事拘留。我也不认为在检察院任职且女儿还在医院住院就医的嫌疑人有逃跑的可能性!

2018年积水潭烧伤科医生超人阿宝与患者发生纠纷,在诊室发生肢体冲突。患者离开后阿宝持械(敷料钳)追打患者,患者(二人)反击。事后双方各有受伤,阿宝手指骨折,轻伤以上,患者软组织损伤,轻微伤。二次肢体冲突先动手的都是阿宝,且在第一次冲突结束患者离开后持械追击。事后患者被刑事拘留,阿宝被行政拘留。

冲突中阿宝受伤部位是手指,大概率是争夺胸器的过程中造成,如果参考江苏龙哥案的标准,我认为患者是正当防卫!

二个案件当初网上都有视频,有兴趣的可以去搜下,也可以去知乎看看各位医生的立场,然后对比下本次事件


独扬


私下觉得,只要警员呆在一旁监视,赵姓医生看完病再去警局,全国十亿以上的人都会觉得应该给警员带上红花,除了那个插队受伤的患者不会赞成。但警员不在一旁监视,大概率会被全国人民声讨。


当然了,警员强行带走赵姓医生,符合法律赋予的权利,也符合法律程序。但法理之外,应有人情,温情执法,岂不更好!试想,奔波千里的好多患者将被安排一个临时医生就诊,心里是种啥滋味?


其实,警员当时就地录口供,有很多旁观者均可还原事发时的场景,效率也许更高。有时,换个角度看问题,也许能更好地解决问题。


可以说,在整个事件中,赵姓医生均有点冲动,但拒绝插队绝对没错,想多看几个患者也没错,但动手就不对了。至于他会不会跑,傻子都知道,在这种小儿科的纠纷中绝无必要。再说,跑得了和尚,庙还在呢!一个还算有点社会地位的医生,有必要为这点小事跑路吗?


不曾轻狂


事发当天,诊室外己有侯诊患者,还有己预约挂号患者正在去医院的路上。无论什么原因,警方把正在出诊医生带离诊室,那些候诊病人找谁看病,此时此刻出诊医生的接诊工作是不可替代的,医生脑子里还想着复诊的病人。如果警察等医生看完病人再带离,医生一定会配合的。那些己挂号候诊的病人最无辜,客观上造成看病更难!无论是谁,正在进行有利于社会的行为,等这个利他行为结束后再接受法律约束。医术水平是不可替代的。如果可以相互替代,看病就不难了,也就不必寻找名医。


广州南医三院卢医生


赵医生为什么跑?他需要跑吗?他做了什么亏心或犯法的事儿,还需要逃跑。现在还没有明确说患者骨折的肋骨是赵医生所为,即便是赵医生所作,那也是一场你来我往的打架,因为赵医生本身也受了伤。

在后期的采访当中,对于“能不能先让赵医生看完病人再回警局配合调查”这个问题,当地出警的所长回应过这个疑问,他说当时考虑到让赵医生继续看病,忙完工作之后再调查,但是在那种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只把患者带走而不带走赵医生,容易让对方怀疑警察执法的公正性,“为什么只抓我不抓他”。其实这种担忧也不无道理,这也是当时带走赵医生的主要原因。

赵医生加号一事,本以为我们只是一个看客,没曾想,很快就关系到了我们自己。昨天,在我们本地一个孕妇群里,已经发了通知,我们当地最知名的一个三甲医院产科取消了加号,一周前抢的号全部作废,需要重新挂号,而且以后不要有任何想加号的念想了。群里骂声一片,恨死了那一对加号的夫妻。我想,全国其它一些大医院,可能也会出现这种情况,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在一个社会当中,如果医护人员和老师,与患者和学生家长之间有了设防,心中有了嫌隙,未来谁都好不了,我们不排除医护和老师当中有害群之马,有道德素质低下的人,但我们还是应该想到那些绝大多数的好人,多一些体谅,我们骂的再凶,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只会让我们未来的就医环境和教育环境更差。

我们总在要求别人如何如何,为什么不低下头来看看自己又做的如何呢?


元芳有看法


患者家属被打成肋骨骨折和疑似骨折是真是假,这么多天了,警察只字不提,这其中肯定有诈!如果赵医生确实把患者家者的肋骨打成骨折和疑似骨折,那就构成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患者家属没有受伤或为陈旧伤,患者家属涉嫌报假警和诬陷他人,理应受到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警方在情况通报中,言之凿凿的说,经验伤,患者家属被赵医生打成一根肋骨骨折,两根肋骨疑似骨折,并称这是传喚和强制传喚赵医生的理由和证据。请问,事发后患者夫妇被警察直接带到了派出所,难道派出所配有x光机或法医,不然怎么验伤?事发这么多天了,舆情也在不断发酵,警方都没有拿出被打成骨折和疑似骨折的相关证据,难免使人不生窦疑。一起很平常的医疗秩序纠纷,演变成激烈的医警冲突。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事件的始作俑者,事后消声匿迹,躲在一旁坐山观虎斗,反倒把维持医疗秩序的医生和处理纠纷的警察推到了风口浪尖。


手机用户50096274335


这个事件很多人看问题角度不对,警察让赵主任去派出所做笔录,不是怕他跑了,是医生,有正式职业,是名人很多人都熟悉,另外,案子就是医生眼里的一个小纠纷,又不是杀人放火的大案子,所以,不存在跑不跑的问题,也不可能跑。

警察为何着急让赵医生去派出所录口供,第一是因为纠纷是双方的事,不能仅仅带走一方,所以对方就直接提出,双方都得去派出所,实事求是的说,这个提议并不过分,可以说那对患者也是老实人,否则,如果患者说,医生不去派出所,我也不去,警察还真没啥办法。

第二就是警察执法过程中要避嫌,否则就是执法不公正,出现这种舆论,对警方不利,所以他们也要尽量避免,这次是涉及到医生,所以很多人们都给与很多支持,试想,如果是其他场合,两个人打架,只带走一方,另一方不带到派出所,会是啥结果?会被骂死吧,网上这样的舆情已经不少了,所以警察会一视同仁的对待当事双方。

从这件事的后果看,警察要求医生去派出所也没什么错误,所以警察认定合法的,从对方的伤害结果看,肋骨骨折骨裂,这已经是刑事案件了,所以,整个过程,从法律角度是没啥问题的。


韩东言


当然不会跑,后来不是警察还是送到医院看完病人才回派出所解决的吗,送回医院前派出所一定也会评估的,也是正常人的思维啊。其实本来不曝光也算不了大事,医生也理解警察,也没追究。但一曝光了,小事也变大事了。公安部门在这次事件中舆情公关是不及格的。至少对医生的处理没说清,是把人打伤那就提起诉讼,没把人打伤就明确说明,也还人清白。这样糊里糊涂只会把舆情扩大,损害的是人民警察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


魂1150791


问题不是他跑不跑,被打者已经到警局配合处理了,你作为另一方当事人,凭什么可以迟迟不到,除非你有法定情形可以不到,但是这个医生明显没有,所谓的为患者着想,那为什么又因排队问题与患者发生矛盾?所谓的在休息时间为排不上号的人加班看病,我觉得就是个笑话,你加班不休息必然影响下午看病速度与质量吧,再者你既然这样选择,为何不按排号看完了再加诊,那样就没有下午着急患者的矛盾了吧,你中午加班看的是关系患者还是什么?医院也不是他不在就得关门吧!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这个医生必须与其他当事人一样依法接受传唤并配合,可是他配合了吗!后来竟然和警察打了起来,这种医生配做医生吗?


韩sir34594755


一,事情很简单,赵医生有没有打人?怎样出现“医闹”是问题解决的关键。公安机关可以科学调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后续处理,给人民一个公正答案,不是胡歌说了算!

二,报案110及时处警从视屏看,合法合理,这是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行动规范有序,义正辞严。

三,提倡法治就是不管权位高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法必究。从视屏看,赵医生有点恃权威名气而不及时配合之嫌。

讨论:

假如赵医生有出手打人,他的行为医德就该质疑了?必须诚恳向执法机关作捡讨,而不是网传的那一份。

这是一桩“有特殊身份之人”的民事纠纷(医生与患者),双方都应妥协调解,该作赔偿就赔偿。

每一方抗法行为,都必须行政拘留!

执法机关应该严肃认真执法,体现大公无私,大义凛然!

网络的名人效应时常有之,不足为怪。

社会正公、法治的局面才是新时代主流!

—钓福先生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