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夜跑遇害案公开开庭!四川乐山中院一审宣判:李健被判死刑

女子夜跑遇害案公开开庭!四川乐山中院一审宣判:李健被判死刑

4月22日,四川乐山女子王某欣夜跑被害案在乐山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健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死刑。

七星海棠小区位于乐山市中区大丛林巷附近,小区的背后几百米就是植被茂密号称城市绿心的城市公园。2017年12月14日18时许,31岁的王某欣从小区出发前往绿心公园夜跑,却离奇失踪。她留下的最后讯息是称:“是我来得太早,还是说雨纷飞就没人来走路了!”4分钟后,其留言“我已经走了半圈,雨下大了只能跑回去” 。

当天晚上超过了王某欣应该返回的时间,母亲范建英给他打电话,结果关机,而给女儿的朋友们打电话,也均无结果,一种不祥的预感顿时涌上家人心头。直到12月22日,当地警方突然通知王某欣的家人,失联7天的王某欣的遗体已找到,涉嫌抢劫杀人的凶手李健被抓获。

犯罪嫌疑人李健当晚在绿心公园的遇到夜跑的王某欣,他向王某欣提出借钱,并说“你手上的金手镯好大,应该很值钱吧!”王某欣没有搭话,快步向前跑去,李健随后追来,胁迫王某欣交出金手镯,并警告王某欣,不要报警。无奈之下王某欣将金手镯交给了李健后离去。看到王某欣走了没多远就掏出手机,李健怀疑她准备打电话报警,怕事情败露,李健冲上前去夺走王某欣电话,要求王某欣将电话ID进行注销。

王某欣的行为刺激到了多疑的李健,这一次李健没有轻易让王某欣离开,而是带着王某欣在公园的树林里躲藏到深夜。在躲藏中,李健将金手镯和手机交还给了王某欣,并再次要求“不要报警!”

15日凌晨1时左右,王某欣提出“太迟了,要回家了!”的要求,李健同意了。熟悉地形的李健带着王某欣躲开监控设备,当要走到了绿心公园的主干道上,王某欣加快步伐跑了起来。王某欣的行为再次刺激到多疑的李健,他追了上去,拿起自己的手机,一次,两次,三次……砸向王某欣的后脑。

王某欣倒在地上,头上流出鲜血。见到事已至此,李健将王某欣拖到一旁的山坡里,准备就地掩埋。在四处寻找挖坑工具时,李健发现被害人还有生命迹象,又用石头多次击打被害人头部,致其滑落至旁边沟渠中。之后,李健将王某欣的一部手机、一只金手镯、一只金戒指、三个金耳钉全部拿走,并用锄头挖坑将被害人掩埋。第2天,李健将抢劫和盗窃的物品拿去典当。同月21日,民警在李健租住屋内将其抓获。

今年25岁的李健是乐山市马边县人,他迷上网上赌博,输掉了很多钱,加上结婚彩礼一共花掉10多万,至事发时经济非常困难,当天去散步时遇到了王某欣后见财起意。

4月22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健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当听到“判处死刑”时,李健的脸色陡变,大喊“我要发言”,随即被法警带出法庭。

“放弃赔偿,只求判凶手死罪。”王某欣的父亲、母亲不禁失声痛哭。综合:中国长安网、中国青年网 乐山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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