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医师多点执业,为什么医院却屡屡亮出“红牌”?

导读

医院不允许你多点执业,可以有一万条理由……

最近,有市民质疑某地公立医院限制医生多点执业。

事因是:该女士前段时间出差回来身体不适,去平时看病的民营中医馆挂号,发现周六、周日没有自己常看的公立医院专家出诊了。欧女士表示,自己也是一名医生家属,了解医院的日常工作。“医生在公立医院出诊要限号,如果不限号,看到晚上10点多也下不了班。”因此,一些想去公立医院看专家的病人很不方便,要么要请假,而反复经常请假看病成本太大,因此利用周末去专家的多点执业地点看病,既能享受专家服务业节省时间,不管对病人、医生都有好处,但最近,听说医院不允许医生多点执业了。

而当媒体咨询医院时,医院的回复却是:对医师多点执业秉持开放态度,不会违背国家政策。

医院不允许你多点执业,可以有一万条理由

据爆料人提供的资料显示,该医院向各科室主任发布了一条信息,信息显示,

“尊敬的各科主任:为落实4月18日院周会会议精神,请尚未提交科内在岗人员多点执业自查自纠报告的临床科室尽快于4月23日(本周二)下午5点前上交至医务科。谢谢!医务科”

报料资料同时显示,4月18号下午医院院周会,会上医院院长和纪检委书记明确要求医院在职在岗的医生不能在外面多点执业,并要求各临床科室主任自查自纠,在4月24日前上报科室在外多点执业的医生名单,如果科室主任没有上报而医务科查到该科室有医生在外多点执业,科室主任有连带责任。

显然,这明明就是不允许医师多点执业。

而据医院官方的解释,近日有市民反映,个别医务人员有迟到、脱岗等违纪现象。为整顿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医院于4月18日下午召开院周会,组织干部学习市纪委监委开展作风监督暗访有关视频,并对劳动纪律进行了强调,要求全院各科室开展工作纪律自查,并提交劳动纪律自查情况。医院将根据各科室的自查情况加强管理,确保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国家多点执业是怎么规定的?

新医改以来,国家对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可谓不遗余力。

2009年9月《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86号),明确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经所在单位和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2011年7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95号)印发,对申请多点执业列出四个条件,即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资格、第一执业地点同意、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试点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4年11月,国家卫计委、发改委、人社部、中医药局、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国卫医发〔2014〕86号),取消了执业地点数量限制,可以探索实行备案管理的可行性。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探索实行区域注册。但对公立医院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规定“一般不能”。对医生多点执业实行“合同管理”,但仍需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协商一致”。

2015年7月,深圳医生多点执业放开,从2016年5月开始,深圳注册的医师在办理多点执业时,不再需要经过第一执业地点审核同意。报备手续完成后,通过“深圳市医师执业管理系统”自动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反馈多点执业情况。

然而,医师多点执业的落地实施并不像政策规定的那样理想。就在政策逐步放开的同时,一些大医院对多点执业的医师“大开杀戒”,让吃螃蟹的医师付出了代价。

2016年6月,全国知名三甲医院两名眼科主任因多点执业被免职,原因是“未经医院批准到北京多家民营医院多点执业,违反工作纪律和制度”。

2017年3月,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精神医学科主任胡一文再次成为受害者,他因在武汉市武中精神病医院“兼职”,被天佑医院免除精神医学科主任职务。

而这恰恰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3号令公布《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前后。这个《办法》于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2017年2月28日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最大的特点有三点:一是实施了医师区域注册制度。也就是一名医师的执业地点不再是某一家医疗机构,而是某一省或某一县;二是拟多点执业的其他医疗机构只需要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三是医师变更注册信息实行网上办理。

在深圳,更有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保障。

一是政策在放的同时,总有一根绳在羁绊着。从医师多点执业政策走向来看,总体上呈现越来越放开的趋势,但始终有一根绳索一直勒着,这根绳索就是“第一执业地点同意”。

二是医生个人也有很多原因使得多点执业难以落地。(1)对于多点执业,医生有很深的思想顾虑,受传统思维观念影响,作为一直以来备受医院“关照”,即使有想法,宁愿“走穴”也不愿意申请多点执业。(2)尽管公立医院有很多弊端,但不可否认,其隐性福利不低,灰色收入多,而多点执业的利益诱惑力不大。(3)尽管政策说是放开,但隐形的门槛和手续仍然不少,如果弄了半天,最终没有办成,可能会导致“羊肉没有吃到嘴,惹了一身膻”。(4)目前公立医院的医生工作任务重,很忙碌,特别是有能力多点执业的,都是单位里的骨干,更是脱不开身。(5)医疗执业环境差风险大。目前的法律,还没有对多点执业有一个很好的保护。(6)政策不配套。如养老、晋职、编制等与医生密切相关的政策还没有现成社会化,还不利于医生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

三是医生还是单位人,不是社会人,还没有“人身”自由,与单位并不是平等关系,不可能有真正的多点执业。

关于多点执业,老徐的几点建议

一是对于多点执业,医疗圈内对之并不抱多大希望,市民也别抱太多希望。

二是公立医院不去行政化,人员不去编制化,院长永远是官,公立医院的医生可能一直是单位人,难以变成社会人,更不可能成为自由人,多点执业就不可能。因此,多点执业屡屡受阻,也不是院长不开明。院长除了要考虑单位员工的稳定,人员培养、晋升外,更主要的是这些私自外出多点执业的医生,其福利、养老,甚至出现医患纠纷后的法律责任很可能还是自己医院的,你说说,院长怎么会不限制。正如全国政协委员赵铱民所言:“如果我是院长,我双手反对;如果我是医生,我双手赞成。”

三是与其推进多点执业不如允许自由执业。新医改以来,为什么国家使劲在推医师多点执业,然而多点执业执却“上座率”不高。实践证明,在目前改革政策,特别是编制、人事、医疗机构设置许可、价格等核心政策没有大胆改革到位的前提下,也许“多点执业”并非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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