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合群”,父母可以這麼幫助TA!

孩子“不合群”,父母可以這麼幫助TA!

孩子的同伴交往能力也有一個發展過程

寶寶2歲了,許多爸爸媽媽可能會發現自己的寶寶老愛一個人玩,怎麼催促TA都不願意跟其他小朋友一起玩,這可怎麼辦?

其實,爸爸媽媽不用過於擔心,因為真相是小小孩就是不愛跟別人玩哦!所有的父母都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能與其他小朋友友好相處。但要幫助孩子與同伴交往,首先要了解一下孩子同伴交往發展的大致過程。

孩子“不合群”,父母可以這麼幫助TA!

1)0-2歲的時候,還不太會真正和他人玩。在爸爸媽媽和寶寶一起玩的時候,寶寶可能觀察爸爸媽媽怎麼玩,或者模仿爸爸媽媽怎麼玩。當你把兩個孩子放一起,他們通常也是自己玩自己的。

2)1歲半到2歲半,孩子有可能觀察別的小朋友玩。但是隻是在周圍“徘徊”而並沒有想要加入的意願。

3)2-3歲的孩子開始關心同伴,喜歡和別人在一起玩,也喜歡觀察別的孩子怎麼玩。這個階段我們叫“平行遊戲”,因為他們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合作遊戲。比如,一個孩子在搭積木,另一個孩子也在搭積木,他們會互相觀察,但是通常不會合作搭一樣東西,也不會想到用自己的積木去幫助同伴完成一個城堡。

4)3-4歲的孩子,會互換玩具和工具。比如,我缺一個紅色的積木,你能不能給我這個,讓我把這個城堡的窗戶搭好?有時候也會互相幫助,共同完成一個目標。但有時候也往往只專注自己的目標,自己的遊戲。

5)4-5歲,孩子開始了真正意義上的“合作遊戲”。他們可以遵守遊戲的規則,比如丟手絹這樣的遊戲。孩子們享受有規則的遊戲所帶來的樂趣,也知道照顧別人的情緒,學會適當地禮讓。在遊戲的互動過程中,孩子的社會性得到飛躍式發展。

孩子要遊戲,父母做準備

我們瞭解了這樣的發展過程,才能根據孩子的特點,更好地去幫助孩子。在孩子不同的年齡,我們請小朋友來家裡玩的一些準備也不一樣。

1)邀請的人數要合適

孩子一兩歲的時候,通常只請一個小朋友。對一個年齡比較小的孩子來說,和一個小朋友一起玩比和多個小朋友一起玩要容易。

當孩子三四歲的時候,就可以同時請幾個小朋友一起來玩。這個時候,父母如果能安排一些比較適合多個小朋友的活動,效果就比較好。比如畫畫、過家家、看醫生,去商店買東西等等。在這樣的遊戲裡,每個小朋友都會有一個角色,有利於他們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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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玩具的種類和數量要恰當

玩具的數量不要太多但是也不能太少。玩具的數量會影響孩子互動的方式。玩具太多,孩子們各自玩自己最感興趣的玩具;玩具數量太少,那就會引起孩子之間搶玩具起衝突而不是合作地玩。

相同或類似的玩具能推動孩子和別人一起玩。如果請別的小朋友來家裡玩,可以安排一些同一個主題的玩具。這樣兩三個孩子可以就同一主題玩上一段時間,也有利於他們互動。

爸爸媽媽來上陣,幫助孩子一起玩

父母根據自己觀察到的,想一想,如果你感覺你的孩子不善於和他人交往,通常他們的困難在哪裡?是什麼阻止了他們和別人互動?是幾乎沒有發動互動或者幾乎不回應別人發起的互動?還是以錯誤的方式發起或者回應互動,還是比較容易放棄,如當TA發起一次互動而別人沒有馬上回應就放棄不再嘗試了呢?

其實,小朋友的遊戲,爸爸媽媽完全可以參與,甚至必須參與。父母當“介紹人”“推動者”“預演夥伴”等,都能幫助孩子與其他小朋友互動。只要根據孩子的特點去幫助TA,一定會看到寶寶的進步的。

1)做“介紹人”,引孩子進入互動。

如果一個孩子比較內向或者不知道自己該怎麼發起互動,或者在發動交往的時候比較容易放棄,父母可以在合適的時候主動加入一個集體活動,然後讓孩子扮演一個角色,帶動別的孩子與這個孩子互動,最後自己退出。

比如下面這兩個小事例:

孩子們在玩過家家,兜兜一時加入不進去。於是媽媽找出來一個工具箱,並帶著工具箱和兜兜,假裝敲門:“你好,聽說你們的洗衣機壞了。修理工來修理洗衣機來了。”這樣,她幫助兜兜找到了一個角色,給這個過家家的遊戲加入了新的元素。

兩個小朋友在玩醫生和病人的遊戲,媽媽可以教一個沒加入進去的孩子:“你願意做一個新病人嗎?”然後跟醫生說:“你今天很忙啊,又來了一個新病人。問問他哪裡不舒服?”這樣,就把這個孩子介紹到這個遊戲裡了。

2)做“推動者”,幫孩子維持互動。

有的孩子不太會表達自己,或者話不是很多,不能和小夥伴你來我往把對話進行下去。一旦“介紹人”退出遊戲,很快他們又會回到遊戲外。那就需要父母在其中當個中介,鼓勵其他孩子和這個圈外者對話和遊戲。

比如:

幾個孩子在一起談論自己喜歡的電影。一個小朋友說:“昨天爸爸帶我去看玩具總動員了。”毛毛爸爸說:“真巧,我們昨天也去看了。毛毛,你不是最喜歡其中的有一段嗎?你講給青青聽吧。我覺得她也一定會喜歡的。”這樣就給毛毛創造了一個加入談話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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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家和孩子預習

有的遊戲有一定的規則,爸爸媽媽可以在家和孩子玩這個遊戲,熟悉規則,那麼,等孩子和別的小夥伴一起玩的時候,就會比較容易。

比如過家家的遊戲,爸爸媽媽也可以在家和孩子一起玩,分配角色,理解這些角色都要做什麼事。這樣下次孩子和別人一起玩,會更好的理解規則,理解角色並執行這些角色的任務。這樣孩子會比較自信,而且說不定還可以來擔任分配角色這樣的“領導”角色。

又或者,有的遊戲需要孩子具備一些能力,比如跳繩,打乒乓球,如果父母可以和孩子經常玩這些遊戲,讓孩子多加練習,有助於提高孩子的水平,這樣,孩子在人群裡的受歡迎度也會提高。

4)給孩子安排一些特別的角色

在集體活動中,有些孩子能力強一點,有些孩子能力稍差一點。孩子們常常有這樣“先入為主”的印象,不愛和平時感覺能力差一些的小朋友玩。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可以組織一些活動,並且安排孩子一些特別的角色。

例如:

如果小朋友們想畫畫,媽媽可以安排一個社交稍差的孩子,給TA分配分發彩色鉛筆的小任務,並且給TA一個管理員的角色,每個孩子需要其他顏色的筆,要把自己不需要的筆還到TA這裡,然後領一支需要的顏色的筆。這個角色能讓孩子們覺得TA有能力,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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