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促进节日风清气正,4月24日,赣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张晓云违规公款宴请、赠送礼品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张晓云通过虚开票据等方式先后套取公款共计8万元违规用于宴请、赠送礼品等。此外,张晓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张晓云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相关违纪款被追缴。

龙南县建设局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刘振华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春节期间,刘振华违规收受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王某所送的礼金7000元、酒类礼品折价合计1200元。2019年1月,刘振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被追缴。

寻乌县菖蒲乡卫生院原院长林松春违规公款吃喝、“私车公养”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林松春先后6次违规组织安排公款吃喝,共消费2425元,且多次违规公款报销其私车加油发票。2019年1月,林松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被追缴。

定南县岭北镇林业工作站原站长钟小军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红包”问题。2014年至2015年中秋、春节,钟小军先后3次违规收受木材运输老板钟某某所送“红包”,共计3600元。2019年1月,钟小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被追缴。

通报指出,节日期间,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规吃请、大操大办、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

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4起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知敬畏、守底线,坚决抵制“节日腐败”,严守过节“廉洁关”。

通报强调,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更自觉行动,主动担当作为,落实落细落小,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者露头就打、决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纠“四风”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淦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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