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5月份全市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管控方案》發佈

4月29日,唐山發佈《5月份全市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管控方案》,內容如下:


唐山:《5月份全市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管控方案》發佈



5月份全市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管控方案


為進一步促進企業環境深度治理,控制並減少汙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確保完成年度大氣汙染防治目標任務,結合5月份大氣擴散條件,經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管控目標

5月份,全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和PM2.5平均濃度持續下降,空氣質量在全國168個重點監測城市由好到差排名較4月份前提。

二、管控時限

2019年5月1日至31日。

三、管控原則

(一)所有涉氣汙染源全部納入5月份管控範圍。

(二)允許生產的鋼鐵和焦化企業必須達到超低排放標準。

(三)各縣(市、區)〔含開發區(管理區),下同〕停限產清單,要明確到具體企業、具體裝備、具體時間段,每家企業明確監管部門責任領導和監管人員。

(四)5月份強化管控措施與非採暖季錯峰生產同步實施,啟動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或市委市政府、市環保指揮中心採取進一步強化管控措施時,減排程度不同的,從嚴執行。

四、管控要求

根據《2019年生態唐山建設工作方案》(唐辦發〔2019〕3號),結合5月份氣象擴散條件,從“關、停、限、治、查、督”六個方面強化管控措施。

(一)關閉企業要求

1.按照陶瓷企業退城搬遷計劃要求,路南區、路北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平區對境內應當關閉停產的陶瓷企業停產情況開展“回頭看”,確保關停到位。關停陶瓷企業信息於5月3日前通過新聞媒體、網站等方式向社會公開。

2.根據豐南區縱橫鋼鐵產能置換方案,5月20日前,關停豐南區瑞豐鋼鐵1座450m3高爐、粵豐鋼鐵1座680m3高爐和1座50噸轉爐。

(二)停產企業要求

1.4月30日前,鋼鐵企業未通過超低排放改造驗收、通過超低排放改造驗收後汙染物排放濃度不能穩定達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燒結機和球團裝備、燒結機機頭一氧化碳在線監測設施未按要求向市環保指揮中心上傳在線數據的,自5月1日起,相關燒結機和豎爐實施停產整治。

自5月1日起,燒結機機頭一氧化碳小時排放濃度超過4000mg/m3的,對超標的燒結機實施72小時停產懲罰措施。

2.露天非金屬礦山企業停產。各級監管部門加大日常檢查和夜間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規生產和非法盜採行為,發現一起刑責治汙一起。

(三)限產企業要求

結合市政府辦公室《唐山市重點行業2019年第二至三季度錯峰生產實施方案》(〔2019〕—1),對工業企業採取以下限產減排措施。

1.鋼鐵行業。路北區、開平區、古冶區、豐南區、遷安市、灤州市、灤南縣鋼鐵企業停50%以上的燒結機、球團、石灰窯、高爐、轉爐生產裝備。曹妃甸區首鋼京唐公司、文豐鋼鐵,樂亭縣唐鋼中厚板、德龍鋼鐵,豐南區縱橫鋼鐵停20%以上的燒結機、豎爐、石灰窯、高爐、轉爐生產裝備。

禁止將已經拆除、淘汰、長期停產的生產裝備作為減排停產基數。各縣(市、區)政府要於4月30日12:00前將5月份鋼鐵企業生產裝備生產計劃報市生態辦審核備案,嚴禁備案後擅自調整。

2.焦化行業。古冶區、豐南區、遷安市、灤州市、灤南縣、曹妃甸區、海港經濟開發區焦化企業中績效評價為A類的企業不予管控;績效評價為B類的企業出焦時間延長至28小時以上;績效評價為C類的企業出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以上。

3.水泥熟料行業。灤州市北極熊建材、古冶區燕南水泥、六九水泥、冀東三友水泥等4家企業因承擔居民供暖任務2018年—2019年秋冬季未停產,5月份實施全月停產。

古冶區其他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允許連續生產15天(生產時間安排在上半月),灤州市其他水泥熟料生產企業、灤南縣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允許連續生產15天(生產時間安排在下半月),其餘時段停產。

4.平板玻璃。遷安市潤安建材按窯爐涉及日熔化量限產20%。

5.鑄造行業。路南區、路北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平區、古冶區、豐南區、遷安市、灤州市、灤南縣、樂亭縣、曹妃甸區、海港經濟開發區鑄造企業允許連續生產15天;將轄區內涉及企業分成A、B兩組,每組企業數量一致,A組生產時間安排在上半月,B組生產時間安排在下半月,其餘時段停產。

6.涉VOCs企業。除化纖、焦化和採用蓄熱燃燒治理工藝的連續生產化工企業以外,路南區、路北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平區、古冶區、豐南區、遷安市、灤州市、灤南縣、樂亭縣、曹妃甸區、海港經濟開發區所有企業的涉VOCs工序,每日7:00至19:00停產,其餘時段在達標排放前提下允許生產。

豐南區臨港產業園區、曹妃甸南堡經濟開發區、古冶經濟開發區所有涉VOCs工序的化工企業生產時間不超過15天,其餘時段停產。

7.其他行業。路南區、路北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平區、豐南區、豐潤區、古冶區、遷安市、灤州市、灤南縣、樂亭縣、曹妃甸區、海港經濟開發區的橡膠、獨立石灰窯、獨立軋鋼、粉磨站、磚瓦窯、鋼鍬企業允許連續生產15天;將轄區內涉及行業分成A、B兩組,每組企業數量一致,A組生產時間安排在上半月,B組生產時間安排在下半月,其餘時段停產。

(四)治理工程要求

1.鋼鐵行業。完成原料存儲、轉運、除塵灰卸灰、返焦返礦等無組織排放治理,以及廠區的綠化、硬化工作;高爐煤氣脫硫工程確定治理方案,力爭開工建設。

2.焦化行業。完成原料存儲、轉運、除塵灰卸灰等無組織排放治理,以及廠區的綠化、硬化工作;焦爐煤氣精脫硫工程開工建設。

3.水泥行業。完成原料存儲、轉運、除塵灰卸灰等無組織排放治理,以及廠區的綠化、硬化工作;水泥窯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和點位除塵治理工程開工建設。

4.火電行業。完成超淨排放改造工程,即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濃度分別不高於5mg/m3、25mg/m3、30mg/m3。

5.平板玻璃。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開工建設。

6.工業鍋爐。燃煤鍋爐提標改造任務完成率達到50%;燃氣鍋爐脫硝改造任務完成率達到20%。

7.工業爐窯、涉VOCs企業。各相關縣(市、區)確認治理企業底數,出臺治理方案,向企業下達治理任務,明確治理環節和技術。

針對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務、治理工程未按期開工建設的企業,自6月1日起,由屬地政府對相關生產裝備實施停產整治。

(五)聯查聯防要求

1.查機動車。

①嚴查禁行車輛。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於重新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唐政通字〔2019〕5號),禁止國Ⅳ以下(不含國Ⅳ)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及不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Ⅲ類限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禁行區。對於禁行區禁行的車輛,公安部門不予辦理車輛通行證。

②嚴查超限超載車輛。按照《唐山市全域治超創建無超載超限城市工作方案》要求,加大聯合治超站的執法力度,重點查處百噸以上嚴重超限超載車輛。嚴格落實“一超四罰”,對源頭企業以及車屬單位進行責任倒查,全面遏制百噸以上車輛上路行駛。對全市192家公示的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實施重點管控,重新摸排全市範圍內重點用車企業情況,登統造冊,全部納入監管範圍,實施動態監管。市治超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市級督導組,會同新聞媒體單位開展現場督導檢查,嚴查治超站形同虛設和車輛避檢繞行等問題,對工作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部門,通過電視臺公開曝光。

③嚴查非道路移動機械。開展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市直相關部門對分管領域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登記造冊;禁用區內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備案制度,按照“誰施工、誰負責,誰主管、誰備案”原則,所有建築工地、工程施工、市政維護、企業等在用機械使用前由施工單位向行業主管部門備案使用情況,各主管部門將備案情況報市生態環境部門;市商務局加強油品市場監管,確保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油品質量達標。

2.查拆遷和市政工地揚塵。嚴查拆遷場地、待開發地塊和市政工地等揚塵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按照市政府辦公室《唐山市揚塵集中整治工作方案》(〔2019〕—20)和《關於規範全市拆遷場地、待開發地塊等揚塵整治工作的通知》(唐政辦字〔2019〕28號)規定的整治標準和管理要求,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揚塵整治辦、市生態辦聯合對路南區、路北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平區、豐潤區、豐南區、古冶區拆遷場地、待開發地塊和市政工地等開展專項督查,達不到“六個百分百”標準的,對施工單位實施頂格處罰,並對屬地政府、相關單位實行量化問責。

重點市政、建築、產業項目施工工地免於停工按照《關於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施工工地免於停工的通知》(唐生態環保領辦〔2019〕4號)有關規定執行。

3.查露天燒烤和燒烤飯店。各地對露天燒烤攤點要依法取締,及時勸阻個人露天燒烤行為;燒烤飯店禁止露天養炭,必須安裝油煙淨化設施,委託專業機構定期進行清洗維護,確保油煙排放達到國家標準。

4.查加油站、儲油庫治理設施。委託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年銷售汽油1000噸以上的加油站進行檢查檢測;對擅自停用或不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設施的依法處罰。

(六)督查問責要求

1.加大督查力度。堅持市、縣領導帶隊夜查大氣汙染防治制度,採取“四不兩直”方式,真督實查,確實發現問題。市環保指揮中心成立專業督查隊伍,帶記者深入一線,對各地5月份強化管控措施和其他減排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常態化暗訪督查,通過查資料、看現場、找證據、拍視頻的方式開展多頻次、高密度現場檢查。對督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反饋至市環保指揮中心,交辦各縣(市、區)和相關部門。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立行立改,及時反饋整改情況。市環保指揮中心對市、縣領導夜查和各級各有關部門督查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每週彙總一次,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並在全市通報。

2.強化媒體曝光。市生態辦要建立健全簡報、週報和專報制度,及時刊發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展、環境質量狀況、督查發現問題及整改等情況。在市級主要新聞媒體開設生態環保專欄、爆光臺、建立媒體發佈矩陣等方式,及時報導全市環境質量狀況,曝光環境汙染問題、發佈各級督查發現問題及刑責治汙等情況,在全社會營造生態環境保護的強大聲勢。

3.嚴肅問責追責。在5月份強化管控期間,針對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並造成嚴重環境影響的情形,按照市委辦、市政府辦《生態唐山建設監督問責管理辦法(試行)》(唐辦字〔2019〕2號)等有關規定進行問責追責。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分工。各牽頭責任部門要切實發揮牽頭抓總作用,突出重點、瞄準細節,使各項具體工作措施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對各地減排清單要嚴格審核把關,確保真實有效。各縣(市、區)黨委、政府要落實好本區域大氣汙染防治的主體責任,制定本地強化管控執行方案,將5月份管控各項減排措施落實到縣、鄉、村以及區直相關部門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做到責任明晰、分工明確,確保各項減排措施落實落細。

(二)公開減排清單。根據各行業5月份停限產要求,各縣(市、區)要逐個行業、逐家企業制定停限產清單,每家企業要明確停限產的具體裝備、具體時間段,禁止出現斷續生產和企業集群集中生產的情況。各縣(市、區)要於4月29日前將減排清單分別報市直牽頭部門和市生態辦備案,於4月30日前在媒體或政府網站上公開。各企業於5月1日前將本企業5月份減排限產計劃通過企業網站、廠區公示欄等方式公開。

(三)強化督導檢查。各級各部門要按照管控要求和減排清單,突出重點區域、重點企業,堅持日查、夜查相結合,持續開展好市縣兩級領導幹部夜間督查活動,確保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取得實效。要採取人防與技防相結合,利用無人機、在線監測、視頻監控等手段實施全方位監管。屬地政府對鋼鐵、焦化、水泥等重點企業和拆遷工地要安排專人駐點監督,各級網格員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嚴防露天焚燒、露天燒烤等行為。

(四)加大曝光問責。各級各部門和市級新聞媒體要對不落實減排措施的情形加大暗訪和曝光力度,督促責任單位主動作為、企業主動減排,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各地要制定配套的量化問責規定,強化各級各部門領導幹部的責任意識,以目標倒逼責任落實、以追責傳導壓力,對失職人員嚴肅追責,堅決防止“制度空轉”和減排措施打折扣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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