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買方原因造成房屋產權沒有過戶,房價上漲,賣方有權漲價嗎?

用戶4462522672889


房屋買賣交易因買方原因導致不能過戶,房價上漲,賣方想漲價出售,這種情況在市場價格極速上漲的時候出現的很多。但是一定區分清楚時間節點、補救措施、違約責任。

買賣協議簽訂的時候,都會約定因買方無法貸款或者其他原因無法正常辦理過戶的行為是否構成違約。

一般情況下,因政策調控或者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無法過戶完成的,雙方互不構成違約,互不賠償。同時因買方貸款資質不能貸款的,且不能通過自籌貸款部分的,雙方可以協商不構成買方違約,退回買方定金和首付款,也可以協商一定的違約責任。

因此,市場價格上漲,因買方原因不能過戶,先需要確定買賣協議的約定是否構成違約;如構成買方違約,可以協商支付一定的違約金,簽訂補充協議,再按照補充協議履行。這是按照買賣協議約定提出的正常要求。如不構成買方違約,那麼可以協商解除買賣協議,買方想繼續購買的可以重新簽訂買賣協議。解除協議後也可以出售給其他人,這個時候的價格是可以根據市場上漲一部分的。

所以,市場上漲的情況下,賣方可以調整出售價格。但一定需要考慮的前提條件,遵照協議約定辦事,不構成自己一方的違約。不然的話,買賣協議合同期限未到,又沒有解除買賣協議,不能完全確定買方失去購房能力(借款自籌等)等,賣方上漲價格,買方也可以追究賣方違約責任的。


上帝之手168520


合同履行不下去了,沒有過戶,房子還在賣方手上,當然有權漲價了

這個問題最重要的是,買方原因。不管什麼原因,買方無法繼續履約,合同無法繼續下去,此時賣方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且要求賠償,一般都是不退還定金。



我們在簽署二手房買賣合同時,肯定約定了買賣雙方的權益以與違約的處理辦法,同時也會約定好各個環節的時間點。如果買方確實發生了一些問題,可以嘗試與賣方進行溝通,寬限一些時間來解決。但如果問題確實解決不了,比如,徵信很差,貸不了款。這就是買方自身的原因了,賣方完全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來索賠,買方違約不退還定金。



至於是否漲價,文章開頭已經說了,合同無法履行了,而且房子也在賣家手上,即使您後續條件滿足了,對方也完全可以要求重新簽署買賣合同,這其實也是人家的權利,當然可能覺得這麼做不太合適,但人情在金錢面前有些時候也是不值一提。


小崔聊房


我不是專業房地產人士,我僅以《合同法》的理解,談點看法。

買賣交易價格產生和變動,原則上是以合同約定為準。合同中要對買賣完成要素定約:1、協議簽訂公證完成,2、款付訖,3、完成過戶。三個環節出現障礙均可影響買賣的最後結果。協議未籤說明買賣未開始;款未交付,證明買賣在進行中未有結果;過戶完成才是為買賣圓滿劃句號。中間環節出問題,誰的原因按合同由誰負責任。

漲價要充分說服力,尤其是房款收訖,賣方的要求首先不違悖合同約定,根據未完成過戶對賣方造成的損失,譬如物業相關費用的繼續繳納,因購房限定影響賣方再次購房,佔用了賣方的時間和精力和產生的不良影響等。這些在合同簽訂完成,房款收付完成,均可以提出彌補損失要求,但賣方要舉證。

房價上漲不能做為賣方侵權追求補償的理由。如果僅是口頭約定沒有書面合同,或沒有進行合同最重要環節“房款交付”,這是八字沒寫那一撇,雙方均可有權對價格提出異議,或從頭開始,或中止買賣。


泰山木32140178


綜上所述,為了買賣雙方利益,找一家靠譜的中介公司是最可靠的辦法。


路哥看房


如果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裡面有這一塊的約束,就按合同執行就好了,但據我所知,大部分二手房交易時都沒有關注這一塊,導致很多扯皮的事情發生,一般遇到這種事情的時候,如果價格相差不大,或者買方能在近期過完戶,就算是溝通和解了,但如果房價變化較大時,大家都想保證收益最大化,可能就會出現終止交易了,具體處理方法還是要看實際情況來定。


買房百事通


合約精神告訴我們按照合同進行。

一般合同上面都會有明確約定,出現單方延誤的情況如何處理,需要承擔多少違約金,超出約定時間任然沒有處理結果的,守約方有權要求賠償並解約。


鏈家柏雄


交錢就不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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