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六子女为何难养一老母

【说法】六子女为何难养一老母

刘秀梅已经70多岁了,她有六个子女,四女二男,老伴早已过世,现今跟着小儿子张成一家生活。老人虽然每月有几百元的退休金,但由于年纪大、身体不好,这些钱连打针吃药都不够。

案情概览

张成家里是低保户,夫妻俩靠打零工生活,孩子还在上学,家里的生活也是紧巴巴的。刘秀梅平时的生活起居都由儿媳妇照顾,平日里其他子女偶尔也会过来看看,但很少有经济上的帮助。让老人特别难过的是,大儿子张新五年来从未上门探望自己,甚至当老人上门看望他时,还经常被拒之门外。

刘秀梅老人伤心之余,将六名子女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了协议,约定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

2017年9月的一天,刘秀梅老人在家中不慎跌倒,摔成重伤,住院花了9000多元。在治疗期间,三个女儿和小儿子轮流照顾老人。由于老人这次摔伤严重,出院后也要长期卧床,张成的妻子不得不辞掉工作,专职在家照顾婆婆。小儿子家里本来生活就困难,其他孩子又不管,刘秀梅老人无奈之下,又想到了法律援助,她要打官司让儿女们增加赡养费,并支付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

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后批准了老人的申请,并安排了律师承办该案。律师了解情况后认为,赡养案件既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沟通亲人之间情感的思想问题,打赢官司并不难,难在判决的执行上,为此,律师逐一与六名子女打电话联系,了解每个人的想法。大儿子张新直接拒接电话;大女儿现已退休在家,前不久摔断了腿,且自身经济能力有限;二女儿、三女儿、四女儿在老人上次住院期间轮流照顾,表示可以照顾老人,但是增加赡养费自家经济能力有限。

由于协商不成,律师还是帮助老人提起了诉讼。庭审时,由于老人委托了小儿子张成代理出庭,其他子女看他的眼神好似仇敌。律师认为,双方如此对立,即便官司打赢了,情感无法沟通,将来执行也困难。

为此,律师在法庭上阐述了法律依据和事实情况后,继续说:“在座的各位也步入了中老年,也都有儿女,将来也要面临儿女尽孝的事情。母亲一人生养你们六个,光是怀孕、哺乳的时间就占去她整整12年。现在你们六个子女只有一个母亲,老人年岁大了,不能劳动了,就没人管了,你们做儿女的良心何在?”

律师的一番话说得几人低头不语。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六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400元,六子女分别支付老人住院费1000元,大儿子张新每月至少一次到老人住处照料,抚慰老人的思子之情。

【说法】六子女为何难养一老母

律师提醒

【说法】六子女为何难养一老母

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老人的义务。需要注意的是,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根据各自的生活、经济条件来确定。

佳木斯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赵海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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