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幼升小、小升初政策发布
各位宝爸宝妈们非常关心
今天鸡腿就从广大朋友们最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报名条件
①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③具有兰山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所需材料
家庭户口簿、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监护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2019兰山区小学常住居民子女录取顺序
1.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2.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3.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4.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5.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积分制入学
自有房产
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19年8月31日)
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
房产。
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具有兰山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转学
在兰山城区购置住宅如何申请转入片区服务学校?
答: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內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区教体局审核后确定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
义务教育阶段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或由街道中心小学在辖区内有空余的村居学校调剂转入;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报名条件:
①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③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兰山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
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从业证明:
在兰山区务工者,父母至少一方需有我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一年(报名时提供社保卡信息或参保一方身份证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
在兰山区经商者,父母至少一方需在我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请(报名时提供父母一方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识别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
兰山区随迁子女招生
随迁子女招生分两次进行:
一次申报时,家长通过“服务平台”上各招生学校公布的学位情况,选择志愿学校申报(初中次申报仅限城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予以录取,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
二次申报时,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继续公示学位情况,一次申报未被录取的及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生可登陆“服务平台”选择志愿学校申报,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予以录取,录取满额的学校依次关闭报名端口。如城区中小学无法容纳的生源,可选择有空余学位的镇(街道)中小学或民办学校申报。
特别说明:
各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再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弹性学区
“弹性学区”范围内的居民子女,根据自身实际,可选择在原学区就读,也可选择到新协调的学校就读。
2019临沂招生区划为发挥齐鲁园小学办学潜力,化解沂龙湾小学办学压力,将沂龙湾小学原招生片区内北部四个小区作为齐鲁园小学与沂龙湾小学共同招生的弹性片区。同时将北至南京路、东至艾山路、南至武汉路、西至蒙山北路区域划为齐鲁园小学与二小南京路校区的共同招生弹性片区;
二是滨河实验学校新校区今年秋季投入使用,可以扩大办学规模,将与周边学校五中、砚台岭小学等实行弹性学区招生。
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table><tbody>实施步骤
时间
安排
工作任务
宣传准备
5月至
6月上旬
1、研制、公布《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面向社会开放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模拟系统;
3、组织社区、学校、幼儿园开展招生政策宣传。
信息采集
6月
15日-19日
1、面向社会开放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系统;
2、城区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陆平台注册登记入学信息;常住人口注册登记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志愿学校。
城区常住人口子女招生
6月
20日-28日
1、汇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予以比对审核,建设区级义务教育阶段生源信息资源库;
3、招生学校审核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核实的入户走访。
6月29日
至7月3日
1、招生学校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2、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3、区教体局统筹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学位情况。
城区随迁子女招生
7月
4日-7日
1、小学、初中相关学校网上公布空余学位;
2、申报小学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陆平台选择志愿学校;申报初中的仅限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登陆平台选择志愿学校;
3、招生学校对报名的随迁子女予以积分排序,监护人可登陆平台实时查看,可根据排名情况、家庭情况自愿调整报名学校。
7月
8日-12日
1、招生学校按积分录取随迁子女;
2、招生学校温馨提示未录取随迁子女监护人关注二次报名及录取时间;
3、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4、区教体局及各镇街道再次统筹学位。
7月
13日-16日
1、未被初次申报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监护人根据相关学校公示空余学位情况,第二次选择申报学校;
2、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登陆平台申报初中学校。
7月
17日-21日
1、有学位的招生学校对报名随迁子女予以积分排序;
2、监护人可登陆平台实时查看,可根据排名情况、家庭情况自愿调整报名学校。
7月
22日-23日
1、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积分排序录取随迁子女至满额,并温馨提示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关注尚有学位的招生学校;
2、满额招生学校依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现场确认
7月
25日-28日
监护人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签字的《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分批到申报学校或调剂学校现场审核确认。
发放通知书
7月
29日-30日
打印、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新生报到
8月份
各招生学校根据各自情况确定新生报到时间。
注:具体时间安排届时视实际情况确定;各镇中小学招生工作参照此日程自主安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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