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白科偉:

本院受理原告陳春亞訴你離婚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起訴狀副本、舉證通知書、權利義務告知書、開庭傳票、司法公開告知書及合議庭組成人員告知書。自本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及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後的15日內,並定於舉證期滿後的第3日(遇節假日順延)上午9時在乾縣人民法院1號審判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陝西省乾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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