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盜竊還敢打人,男子被判刑十一年

楚天都市報5月9日訊(記者張理晶)男子因盜竊入獄兩年半,剛出獄又故技重施,夜間連入4室進行盜竊,被發現後將人打傷。近日東西湖區法院以盜竊罪、搶劫罪判處覃某有期徒刑十一年。

2018年10月19日凌晨2時許,家住武漢市東西湖區某小區28層的馬先生跟妻子毛女士正在睡覺,突然聽到屋內有動靜,便起床查看。打開燈一看,夫妻倆大吃一驚,屋裡竟然出現了一名陌生男子正在實施盜竊。

兩人見家裡遭賊了,便上前制止對方,誰知對方上來就是一頓拳打腳踢。馬先生與陌生男子扭打在了一起,打鬥中,陌生男子順手拿起桌上的茶杯擊打馬先生,毛女士見狀便上來幫忙,也遭到了陌生男子的打擊。一番打鬥後,陌生男子匆忙逃走。事後,馬先生和毛女士發現家中有近4000元錢被盜走,馬上報警。

公安機關當日將犯罪嫌疑人覃某抓獲。原來,覃某當日凌晨不止對馬先生和毛女士一家實施了盜竊,還對該樓棟9層、11層、27層的住戶進行了盜竊,共盜取4部手機、一部平板電腦、一塊手錶及現金6000餘元。覃某歸案後均已將所盜錢財返還給受害人。覃某交代,當天凌晨,自己翻牆進入該小區後,就採取了攀爬煤氣管道,翻窗入室的手段進行盜竊,直到被人發現。

經查,覃某曾於2017年1月,在江西省因盜竊罪被判入獄二年五個月,2018年9月12日刑滿釋放。

近日,東西湖區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覃某多次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同時,覃某在被害人馬先生家中實施盜竊時,為抗拒抓捕當場使用暴力,造成被害人輕微傷,已構成搶劫罪。覃某一人犯數罪,應當實行數罪併罰,另外,覃某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遂依法判處覃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3000元。(文中人物均屬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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