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圍繞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部署要求,借鑑國內其他城市的成功做法,於2016年4月5日開始,每週通過《深圳特區報》、《深圳新聞網》、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公安微信、微博,向社會發布一次深圳公共安全指數,保障市民群眾知情權、監督權,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平安深圳”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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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6 04:32:14 粵生活新資訊
深圳市公安局圍繞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部署要求,借鑑國內其他城市的成功做法,於2016年4月5日開始,每週通過《深圳特區報》、《深圳新聞網》、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公安微信、微博,向社會發布一次深圳公共安全指數,保障市民群眾知情權、監督權,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平安深圳”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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