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譙法院:人性執法 和諧執行

2019年3月,家住滁州市南譙區烏衣鎮的王某正在家中大擺宴席,為自己的孫子慶祝十歲生日。正當賓客向王某敬酒時,一位身穿黑色西服的中年人走到王某身邊,在他耳邊輕聲說了些什麼,王某頓時臉色大變,隨即放下酒杯跟著前來的人一起走出了家門。而這位身穿西服的中年人正是南譙區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

南譙法院:人性執法 和諧執行

2018年,王某因生意週轉向張某借了53000元,可過了約定時間王某以沒錢為由遲遲不還。經南譙區仲裁委員會主持調解達成仲裁協議,雙方約定在2018年5月30日前償還10000元,同年12月30日前再償還10000元,2019年5月30日前償還10000元,剩下款項於同年12月30日前全部還清。可過了雙方約定時間,王某還是以無錢償還為由拒絕還款。無奈張某向法院申請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多次打電話讓王某到法院進行面談,可王某一直不願到法院,並稱別人也沒還自己錢,自己拿不出錢。執行法官多次上門找人,王某一直避而不見。2019年3月24日星期天,執行法官得到消息王某正在家中為孫子辦10歲生日。在酒席現場,執行法官發現王某近百名親朋好友都在喝喜酒,為減少影響,照顧王某自尊心,執行法官換上便裝,把王某單獨叫出來,在屋外義正言辭地告訴王某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不能因為別人不還自己錢就可以不還別人的錢,並釋明不履行裁判文書的法律後果。看著屋內喝酒的親友和眼前的執行法官,王某感謝執行法官為自己保住面子,當下決定近期主動到法院簽訂還款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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