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1)
初讀雜文時,柏楊自嘲、李敖辛辣,均自己心頭愛;初讀散文時,餘秋雨、周國平文筆絢麗,羨慕不止; 到現在,表情太重的文字一律膩味,唯梁實秋、林語堂白開水式文章,平淡中能嚼出菜根香。
從民國到當代,文人的文筆處於逐步沒落的趨勢,真正的文筆,還在於古文,古文裡關鍵字的雕琢和惜墨如金,古文的簡潔和概括。如史記中寫皇帝的:“黃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孫,名曰軒轅。生而神靈,弱而能言,幼而徇齊,長而敦敏,成而聰明”,這樣的句子你怎麼翻譯都囉嗦不說,還失去原韻。
少時的語文教學有崇古之風,凡作文寫好,老師總讓我們三步修改文章:
1.把刪而不改變句意的“的地得”全部刪掉,
2.把連接詞全部去掉
3.敘事中拖沓的定語,沒必要的形容詞,等全部去掉
還給我們舉一個史記的例子:“項籍少時,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項梁怒之。籍曰:“書,足以記名姓而已。劍,一人敵,不足學。學萬人敵。”於是項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
中學被訓練得文筆簡潔,高中以後開始讀外國文學、並且大量看國外哲學等翻譯著作,由於翻譯水平參差不齊,翻譯過來的句子都是連詞多,也就使我患上了一個毛病,我在不雕琢時,順著思路寫,就被閱讀影響的大量連詞助詞和諸多不通之處,我卻不能停頓修改,一旦停下思路就無法續上。
寫字(2)
古文最大特色就是惜字如金,錢澄之《詩說贈魏丹石》中說:“情事必求其真,詞義必求其確,而所爭只在一字之間”。劉秉忠也在《藏春集》中說道:“青雲高興入冥收,一字非工未肯休。直到雪消冰泮後,百川春水自東流。”
文眼句眼字眼之講究。如范仲淹的《岳陽樓記》是靠“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這兩句的文眼點活,才使得成為流傳百世的名篇;
而句眼所說見清朝仇兆鰲《杜少陵集評註》“唐人五言,工在一字,謂之曰句眼”,高適至杭州清風嶺得句“前村月落一江水,僧在翠微閒竹房”,被駱賓王將“一”改為“半”以增強秋景秋意,這是句眼之例;
字眼之說更多是通過“一字師”而流傳,有名的例子如李泰伯在范仲淹《嚴子陵祠堂記》所說的一段就是經典。李泰伯說:“臺端文中有四句話:‘雲山蒼蒼,江水泱泱。先生之德,山高水長。’說雲山江水那些話,意義太深而用詞也太大,順下來用‘德’字相銜接,好像轉得太快了。我打算把‘德’字換成‘風’字,你看如何?”范仲淹點頭稱是欣然受之。
書趣(1)
看了《文雅的瘋狂》和《嗜書癮君子》裡面的書痴情節讓人樂得大笑開懷之餘,也頻頻觸碰到自己的共鳴之點。
《文雅的瘋狂》開篇引言從一個叫布隆伯格的圖書大盜開始講起,他居然在全國各地盜竊了價值2000萬美金的圖書,以至於他做精神鑑定期間,被一個黑手黨大佬召見,這大佬很好奇,有著這麼好的身手,為何不偷一些黃金鑽石等容易出手的東西,卻把“身懷絕技”的空空妙手用來偷書? 結果布隆伯格認真解釋到:“我一本書也不賣,我是想收藏的”,結果不能明白愛書人癖好的大佬以為碰到了一個神經病,即刻終止了會見。
西爾韋斯特.德.薩西一直擔任法國國家圖書館東方文獻寫書部助燃,可這位深思遠慮的人,一想到自己死後,自己藏書的命運,就悲從頭上起、寒從心上來,對著自己藏書,大哭到:“終有一日。你會鋪陳於拍賣行的桌子上被售賣,那些粗手大腳的俗人會買下你,他們不見得象你們舊主人一樣配上你們,他們根本不配擁有你們! 你們對我來說何等珍貴,我花了無數心血和時間才集齊你們,我是如何珍愛你們,整日與你們相伴,我們早就融為一體了”,
結果一語成箴,薩西死後,僅僅過了五年,他的藏書就被拍賣後散藏於個個收藏家手中。
而50年之後,埃德蒙.龔古爾做法正相反,他在遺囑裡說:“我一生所收藏,切勿贈予冷寂如墳的博物館,苦待著粗忽之看客,投以蠢笨的一瞥。”而一定要交拍賣行,把珍藏散賣到那些如獲至寶的收藏家手中去珍惜,正如我當初辛辛苦苦等待這樣的機會,我當初蒐羅到寶貝的快樂,現在可以傳遞給與我氣味相投的後人。 埃德蒙.龔古爾的這段名言,成為他藏品精美拍賣圖冊上的題詞。
埃德蒙.龔古爾的想法也有道理,不過前提是他收藏的都是罕品、稀品,而象我那些大路貨的收藏,分開一點沒有意義,珍貴之處就是一個人獨自擁有這些,通覽這些,能造就出一個眼界不同的人,哪怕僅僅是偏科,都使得真正的意義遜色。
法蘭西學院院士格扎維挨.馬米耶,處理圖書與上面兩位不同,他把藏書全部捐給故鄉小鎮的公共圖書館,希望它們可以永遠為後世的讀者服務。 但是最有意思的是,他遺囑上特意留下1000法郎,用於宴請國王橋與聖邁可橋之間的五十名書販在最豪華的地方毫吃一頓,因為他幾乎天天穿越這個地方,每天的樂趣就是在五十個書販中穿梭、掘寶。
結果之後還真的95位書販以及家人集聚巴黎時髦的大維富餐廳,大家回憶到馬米耶每天視搜書如赴盛會,為此還特製了衣服:此衣衫口袋多而深,有如大麻袋,足以裝書一堆,馬米耶討價還價至於,還“不忘遞煙給男攤販,如遇女攤販,還特意掏出一糖果盒,贈人以巧克力。他晚上睡覺時,習慣讓愛書圍滿自己的床。
書趣(2)
如果說《文雅的瘋狂》是無數讀書人的奇特傳記,那麼《嗜書癮君子》就是用時刻點穴到天下愛書者的癢癢肉的詩意語言,忍俊不住的感覺和舉止,讓人產生共鳴,開始就說:“你可曾不經意晃進書店,原本打算只呆幾分鐘,結果隨便一逛就是好幾個鐘頭,出來手頭還拎著一大堆書?光是置身於汗牛充棟、巧妙排列、精心歸類的書海當中,是否讓你莫名其妙地感到血脈賁張”,如果這些都是肯定的,那麼就判定你也是個嗜書癮君子。
書中寫的是一個本來只是週六沒事逛逛書店,沒事翻閱書籍,自從買了第一本後,從此一發而不可收的心路歷程,其實我們每一個愛書者都一樣,我所有家人也最煩我買書了,每次看到我買書都說我:你那麼多書,看的完嗎? 《嗜書癮君子》的語言特別俏皮幽默,讓人忍俊不住還有共鳴,想不到大洋彼岸的愛書者,大家犯的毛病居然也都雷同,看著看著就會拍著屁股樂起來:“數量龐大不斷爆增的書籍何以棲身?換句話說:壓根沒有足夠空間,於是,我們只好書本堆疊起來——擱在地板上、桌上、床邊、洗手間,總而言之:哪有空位往哪裡擺。”
“家裡有一大堆書的人,更是連搬家的念頭都不敢有,一旦搬家,得好大功夫才能把那些書一本一本兜齊,再找足夠的紙箱一一打包,還得冒著得罪一干親朋好友的危險,連哄帶騙地讓大家幫忙把一個個奇重無比的紙箱一個個搬上車,到時候還要有人肯幫著搬下車。然後更麻煩的還得記者順序,一個個再擺上去。”
書中寫到:嗜書癮君子寧可餓肚皮也要看書,喬治.吉辛買起書來常不顧死活,有一次他站在書店的櫥窗前,“飽受著欲求與肚皮的蓄索的雙重煎熬”他的肚子餓的咕嚕咕嚕直叫,簡直就要揭竿起義,亙古的靈肉鬥爭在心中反覆上演。要投靠書還是奔向食物?結果他:“在人行道上跫來跫去,一邊數著口袋裡的銅板,一抬頭,小飯館的招牌赫然在望,兩方飢腸轆轆在心中交相呼應”,最後,他一咬牙一跺腳,幹了一件嗜書癮君子都會幹的事:拿錢買了書。
我看到這裡不禁哈哈大笑起來,我也幹過類似的事,剛工作時,就幾百塊工資,那時候又喜歡書又喜歡買古典CD,古典cd一張正價當時要130,所以除去生活費和開支,每月喜歡去老街口的新華書店買書,然後再去博雅買原版cd.
有一次先去書店,看到一套友誼出版社的柏楊全集,是那種分冊小冊子全集,毫不猶豫買了一套,然後看看剩下零錢,還可以去博雅買兩張原版cd的指標,就把買過的書寄存在書店,自己去博雅挑了兩張原版cd回來,取書時,發現自己存的書被人拿錯了,於是看看兜裡的錢,正好還夠買一套的,但是回去的車費都沒有了,但還是毫不猶豫地又買了一套,自己扛了一套書,走了30多里地回去的。
書事(1)
我一直很奇怪,為什麼父親那麼帥而且成名早,就一直長得乏善可陳的母親一點緋聞都沒有,而且母親的性格直爽到有些大大咧咧的粗線條,就是出去買個饅頭,往往院子裡碰到熟人就聊開了,忘了飯點,父親餓得肚子咕咕叫,於是就到處出去找。
直到80年代的一天,母親忽然抱了一套《資治通鑑》,好像那時候這套書要30塊錢,差不多一個月我們家的生活費,買了這套書就意味著我們全家都要啃一個月的鹹菜。
從來不讀書的母親,居然會做一個讓全家一個啃鹹菜的決定,也就是因為知道父親一直很期待這套書,好容易見到出版了,所以利用關係第一時間買來了,看到父親拿到書的高興勁,一回來就看這套書.
看了不久,父親就一篇一篇文章受啟發而出,後來父親對母親得意地說:“你看,我的稿費早把那套書錢給賺回來了吧?” 現在回想起來,終於有些理解老兩口儘管那麼不般配,卻一輩子那麼恩愛,誰說般配就一定是長相上和素質上的,那種理解對方需求的善解人意,也就是最好的般配吧。
書事(2)枕書
我覺得書不一定是非要讀的,就說自己吧,總是坐在書房發愁:數數剩下的歲月,我不可能把自己的藏碟聽一遍,也不可能把自己的藏書給讀一遍,那麼那些書放那裡有何意義? --其實也是有意義的,就是隨機中沒準會挑中哪一本猛讀,所有的存在都是為了有朝一日被發現的價值,沒想到此,每天晚上想挑書看時,我就不禁聯想到古皇帝晚上臨幸妃子的選擇和威風。
更多時候,書也是散落在自己枕邊,也許我會在網絡呆個整晚,也許我會在外面呆個整晚,但每晚臨睡時,總是那麼一伸手的習慣,有時讀幾頁,有時讀幾行,有時累了,打開一下就睡了。有時來不及放的書就散落在枕頭,讓自己枕著去睡,其實自己枕過的書更多,也就是經常枕書睡覺的習慣。讓自己出入在達人出沒的場所憑贈了了一股自信:有誰能像自己睡覺8小時也離不開書?
書給我們更多的是一種氛圍感,就如自己小時候,父母忙得從沒有教育過自己,從沒有讓自己讀書,也沒有限制自己整日在外面瘋玩,自己在家的時候也不多。但就是家中滿屋子都是書,離開書架還有茶几上報刊.
我就這麼整天看著書和報刊的封面長大,等長大的某一天,忽然覺得:自己讀了很多書,我也到現在也不清楚自己是否曾經讀過很多,於是我就將這種感覺當作現實、將這種幻覺當作財富。 我甚至疑惑,即使我從小一本書不讀的話,我也不會比現在差很多。
所以,書是枕的,不是讀的.
書事(3)潦草
我一直很佩服一種人,就是讀完一本書後能評述得頭頭是道,大段引用信手拈來,小時周邊這人才四周皆是,所以自小一直有點懷疑自己是不是智商比人要差。
自己喜歡上一本書時,會捧著一氣給讀完了, 看時天馬行空,看後卻泥牛入海。哪怕使勁回想起來,可連主要情節也記不全了。看小說時我是隨主人公經歷一場,主人公退場了,我也掉下來了;看歷史時,總喜歡換看的同時,在縱橫交錯歷史線索中整理思路的頭緒,然後順著思路摸,看到豁然開朗之際一般思路就隨書而終結了,再回想所看內容,除了一片朦朧就是一團漿糊。
於是我將此歸結為自己讀書讀得潦草,可少年時代看一本書都是一窩蜂流行和一本書傳看的,同樣時間看一本書,看別人誇誇其談的意氣風發,對比自己張口結舌的枯涸,心裡一陣陣那個自卑阿。於是只能安慰說別人是精讀,自己是泛讀。既然是看了也吹不出,反倒放開了隨心所欲看自己喜歡的書籍。
工作後有十多年與看書和文字無緣,直到有一年在回到文字上來時,我也就是以野路子塗抹著文字發洩而已,卻發現,寫文的過程中過去忘卻的點滴不時隨需要浮現出來,這才發現,原來自己知識面還是很廣的,即使10多年未看書,但與現在的人比起來,居然算是博學了。驚喜之餘,再留心觀察一下過去那些侃侃其談的同學,卻發現已經集體沉淪了。
自信爆棚後,有時需要寫寫書評,卻發現寫書評是件最容易的事,經常一本書根本沒讀過,寫的時候把書抓在手上,有時打開開頭、有時隨便翻到中間,對照著,然後就洋洋灑灑地發揮開了,居然經常寫的比讀過數遍該書的專家評得還過癮,足以把人唬得一愣一愣的。
才發現讀書人與菜市口賣滷肉的販子異曲同工之妙:賣弄一如吆喝,賺得不過是別人的眼球,叫賣的人反倒不會去吃自己東西,因為是啥貨、衛不衛生,自己心裡最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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