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天津檢察機關對王福山、邸達等五人提起公訴

天津市檢察機關依法對王福山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日前,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原黨委書記王福山(正局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福山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邸達涉嫌受賄、貪汙、國有公司人員失職案提起公訴

日前,天津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邸達(正局級)涉嫌受賄、貪汙、國有公司人員失職一案,經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邸達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非法貪汙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國有公司嚴重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汙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劉洪傑涉嫌貪汙、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天津市濱海新區農村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劉洪傑(正處級)涉嫌貪汙、受賄一案,由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劉洪傑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貪汙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非法收受並索取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張保平、丁文勝等人涉嫌貪汙、挪用公款、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原天津市總工會職工互助保險合作社總經理張保平(正處級)、副總經理丁文勝(正處級)等人涉嫌貪汙、挪用公款、受賄一案,由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保平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夥同他人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貪汙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丁文勝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以上案件,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分別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來源:中國長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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