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在脫貧攻堅中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兜底作用

新華社北京10月24日電(記者黃玥)24日舉行的民政部2019年第四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司長劉喜堂介紹,民政部會同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研究制定了《關於在脫貧攻堅兜底保障中充分發揮臨時救助作用的意見》,重點明確了臨時救助在解決“兩不愁”、助力“三保障”、防範再返貧,以及提升臨時救助兜底能力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劉喜堂介紹,臨時救助具有制度功能突出兜底性、對象範圍突出全覆蓋、審核審批突出開放性、救助方式突出多樣化、救助成效突出時效性等特點,是社會救助體系的最後一道防線,發揮著“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在防止脫貧群眾返貧的作用較突出。

意見明確臨時救助在解決“兩不愁”方面,對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困難群眾,可以視情先給予臨時救助,及時緩解其生活困難。對於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困難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社會救助對象,通過臨時救助給予“兜底”救助。

在解決“三保障”方面,意見規定,將“因易地搬遷、子女就學、疾病治療等造成家庭支出較大,正常生活受到影響”,以及“實施危房改造、災後農房恢復重建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及時納入臨時救助範圍。

意見提出,對收入不穩定、持續增收能力較弱、返貧風險較高的已脫貧人口,要加強日常走訪、動態監測、及時救助,積極防止返貧;對已返貧人口,要按規定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同時規定,加強對收入水平略高於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農村群眾風險因素分析,根據其家庭實際困難及時給予臨時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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