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號店奪回商標!申請人曾申請九十多件“知名”商標

提到中國的電商平臺,大家會想到淘寶、天貓、京東、拼多多……而曾經紅極一時的1號店似乎已經漸漸淡出了大家的視野。今年,1號店運營主體紐海電子商務(上海)有限公司經董事會決定提前解散並依法成立清算組,自5月15日開始清算業務,清算組負責人為鄭海櫻。儘管如此,難逃清算命運的1號店,也曾跟搶注商標者“幹過架”,奪回了屬於自己的商標。

被收購的1號店曾奪回商標

據瞭解,1號店於2008年7月正式上線,總部位於上海,是國內首家網上超市。2017年9月,1號店向POP和自營平臺商家發佈通知稱,將與京東實現聯合採購,並在10月8日全平臺停止服務協議。曾有相關人士指出,被京東收購代表著1號店的時代已經開始落幕。而在同一年裡,1號店其實還從搶注者手中奪回了屬於自己的第16325862號“1號店yhd.com”商標。

1號店奪回商標!申請人曾申請九十多件“知名”商標


第16325862號“1號店yhd.com”商標由廣州淘信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於2015年2月6日申請註冊,註冊公告日期為2017年8月7日,商品服務類型包括組織表演(演出);流動圖書館;提供在線電子出版物(非下載);提供在線音樂(非下載);家教服務;票務代理服務(娛樂);在計算機網絡上提供在線遊戲;動物訓練;經營彩票;提供在線錄像(非下載)等。

2017年9月13日,新崗嶺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請人)對爭議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那新崗嶺有限公司與1號店是什麼關係?據企查查顯示,1號店所屬的公司為上海益實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2008年3月14日成立,目前為存續狀態,紐海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為上海益實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控股企業。而2007年7月24日成立的新崗嶺有限公司實際上是紐海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的控股企業。

1號店奪回商標!申請人曾申請九十多件“知名”商標


申請人對爭議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的主要理由如下:

1、申請人“1號店”系列商標為申請人所獨創並使用、註冊,具有很強的顯著性,經過申請人的大量使用和廣泛宣傳,申請人“1號店”系列商標具有極高的知名度和商業價值,與申請人之間具有唯一的對應關係。

2、爭議商標與申請人的第12820134號“1號店yhd.com”商標、第6648358號“1號店The Store”商標構成相同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爭議商標與上述兩引證商標並存,會導致消費者的混淆和誤認。

1號店奪回商標!申請人曾申請九十多件“知名”商標


3、被申請人申請註冊爭議商標的行為,具有很強的主觀惡意性,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爭議商標的註冊及使用將造成消費者的誤認和混淆,併產生眾多不良後果。

4、爭議商標的註冊和使用將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損害消費者的利益,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經審理查明,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一在上述服務上共存於市場,一般不易使消費者對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或誤認。此外,在本案中,爭議商標與申請人在先所有的“1號店yhd.com”、“1號店The Store”商標在呼叫、文字構成等方面相同或相近。並且除本案爭議商標外,被申請人還先後在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申請註冊了九十多件商標,其中包括“微博搞笑排行榜”、“神廟逃亡”、“餓了麼”等等。商評委認為,被申請人的上述註冊行為已明顯超出了正常的生產經營需要。該類不正當註冊行為不僅會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還會擾亂了正常的商標註冊管理秩序,並有損於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最終,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該商標申請人搶注幾十件“知名”商標

第16325862號“1號店yhd.com”商標的申請人廣州淘信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曾申請了九十多件與他人知名品牌相同或相近的商標,這家公司到底是什麼來頭?

1號店奪回商標!申請人曾申請九十多件“知名”商標


筆者專門去查詢了相關信息,據企查查數據顯示,該公司於2011年1月24日成立,註冊資本為50萬元人民幣,目前為在營業狀態。其經營範圍包括計算機技術開發、技術服務;網絡技術的研究、開發;計算機網絡系統工程服務;軟件零售;軟件批發;計算機零售;計算機批發;計算機零配件零售;計算機零配件批發。

顯然,這家名不見經傳的廣州某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經營領域為計算機軟件等等,而該公司於2015年2月6日申請註冊第16325862號“1號店yhd.com”商標,核定使用在第41類“家教服務、組織表演(演出)、流動圖書館”等服務上,似乎就有點勉強了。

不過,只有你想不到,沒有別人做不到。該公司名下其實還有除了“1號店”之外更多的“知名”商標。

1號店奪回商標!申請人曾申請九十多件“知名”商標


該公司曾先後在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申請註冊了九十多件商標,例如什麼“花唄”、“滴滴出行”、“豬兼強”、“韓後”、“電腦管家”“暱圖網”、“芝麻信用”、“微博搞笑排行榜”、“糗事百科”、“我們愛講冷笑話”、“WECHAT”…

相信大家對其中的很多商標名稱也都耳熟能詳,而這些與這家公司實際上並沒有多大的聯繫,這簡直是肉眼可見的事實。可該公司仍“孜孜不倦”地申請了眾多,可真是商標界的“海王”了。

結語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曾發佈了《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規定中提到:“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註冊部門發現屬於違反商標法第四條規定的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依法駁回,不予公告。”所以筆者在此提醒這些“搶注商標”者,制止囤積商標行為早已在行動,不要抱有僥倖去做惡意搶注商標索要高價的美夢。


1號店奪回商標!申請人曾申請九十多件“知名”商標


附:

第16325862號“1號店yhd.com”商標無效宣告案

一、基本案情

第16325862號“1號店yhd.com”商標(以下稱爭議商標)由廣州淘信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即本案被申請人)於2015年2月6日提出註冊申請,核定使用在第41類“家教服務、組織表演(演出)、流動圖書館”等服務上,2017年8月7日獲准註冊。2017年9月13日,新崗嶺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請人)對爭議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申請人稱:“1號店”系列商標為申請人所獨創並使用、註冊,具有很強的顯著性,經過申請人的大量使用和廣泛宣傳,申請人“1號店”系列商標具有極高的知名度和商業價值,與申請人之間具有唯一的對應關係。被申請人申請註冊爭議商標的行為,具有很強的主觀惡意性,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爭議商標的註冊及使用將造成消費者的誤認和混淆,併產生眾多不良後果。因此,依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請求對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對此,被申請人逾期答辯稱:爭議商標與申請人商標分屬不同類別,且爭議商標經過被申請人使用已在網絡技術服務上具有一定知名度。請求維持爭議商標的註冊。

二、裁定結果

經審理認為,爭議商標與申請人在先所有的“1號店yhd.com”、“1號店The Store”商標在呼叫、文字構成等方面相同或相近。除本案爭議商標外,被申請人還先後在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申請註冊了九十多件商標,其中包括“微博搞笑排行榜”、“神廟逃亡”、“餓了麼”、“應用寶”、“花唄”、“借唄”、“白條”、“天天果園”、“58到家”、“大眾點評”、“芝麻信用”、“土巴兔”、“AA收款”、“韓後”、“優步”、“滴滴出行”、“航班管家”等眾多與他人知名品牌相同或相近的商標,上述商標多被他人提出異議或無效申請或因與他人在先商標近似而未能獲准註冊。被申請人在答辯中並未對其註冊上述商標的意圖或設計來源作出合理解釋。據此,可以認定被申請人的上述註冊行為已明顯超出了正常的生產經營需要,具有藉助他人知名品牌進行不正當競爭或通過囤積買賣商標牟取非法利益的意圖。該類不正當註冊行為不僅會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還會擾亂了正常的商標註冊管理秩序,並有損於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已構成《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 取得商標註冊之情形。

三、典型意義

《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中“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商標註冊的行為”是指確有充分證據證明係爭商標註冊人採用欺騙手段以外的擾亂商標註冊秩序、損害公共利益、不正當佔用公共資源或者以其他方式牟取不正當利益等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行為。實踐中,係爭商標申請人申請註冊多件與他人在其他類別在先使用並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例如“應用寶”、“餓了麼ele.me”、“滴滴出行及圖”、“韓後”、“電腦管家”等,且係爭商標註冊人並未就上述商標的創意來源作出合理解釋,則可以認為申請人申請註冊上述商標的行為明顯具有攀附他人已經形成的商譽的主觀惡意。該行為屬於本條所指的“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之情形。

1號店奪回商標!申請人曾申請九十多件“知名”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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