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非法利益 琼海两男子盗伐树木50株获罪

本网讯(文/刘栋梁 孙宛宛)2019年3月12日至13日期间,被告人林某和符某先后盗伐琼海市某基地的江某、徐某和符某海承包地的台湾相思树,并将盗伐的台湾相思树运输至橡胶林藏匿待售。经鉴定,被告人林某和符某盗伐的林木共计50株,树种均为台湾相思树,林木蓄积量共计11.8199立方米,出材量共计8.3189立方米。2019年5月17日,被告人林某和符某被传唤到案。同年5月31日,符某家属主动赔礼道歉且给予赔偿,被害人江某、徐某和符某海出具《谅解书》谅解符某。被告人林某和符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处罚。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和符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盗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10月31日,该案在万泉河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中,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对本案定罪量刑进行举证、质证、认证。被告人林某和符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表示认罪认罚,请求从宽处罚。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寄语】何谓盗伐林木罪?指违反森林法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是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我国森林法规定,砍伐林木必须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木材,且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证件。因此,砍伐林木要取得林木砍伐许可证,切勿为牟取一时利益,盗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最终受到法律制裁,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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