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不管!“人臉識別第一案”能否破開監管“堅冰”

因不願意使用人臉識別,浙江理工大學特聘副教授郭兵作為消費者將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告上了法庭。該案也成為國內消費者起訴商家的“人臉識別第一案”。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日前已正式受理此案。

從報道可知,消費者郭兵在杭州野生動物世界辦的年卡,原本是通過驗證指紋入園,後來園方升級為人臉識別入園,原指紋識別取消,未註冊人臉識別的用戶將無法正常入園。這下郭兵不答應了,他認為面部特徵等個人生物識別信息屬於個人敏感信息,一旦洩露、非法提供或者濫用,將極易危害消費者人身和財產安全;而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未經同意,通過升級年卡系統,強制收集消費者的個人生物識別信息,嚴重違反相關規定,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人臉識別雖然快捷方便,比如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採用“刷臉”入園,正是為提高入園效率。然而,人臉識別技術真能保障安全嗎?前不久有媒體報道,浙江一小學的“科學小隊”在課外科學實驗中發現,只要用一張打印照片就能輕鬆“破解”“刷臉取件”系統,取出父母的快件。如此結果令人深感憂慮。

需要指出的是,人臉識別信息若有洩露,對公眾的隱私破壞將是毀滅性的。人臉、基因、虹膜、指紋、掌紋、聲紋、步態等個體生物信息高度敏感,因為它們是伴隨終生、不可更改的,一旦洩露幾乎不可救濟。因此有人說,“一路狂奔的人臉識別看似風光無限,卻不得不讓人擔心風光的背後是不是藏著一顆巨大的雷。”一些經營單位強制收集他人的個人生物識別信息,做好確保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的準備了嗎?

“人臉識別第一案”再次警示,人臉識別技術不能放任不管。相關部門應組織專家學者,對人臉識別技術在現實運用中的安全隱患、隱私風險等予以評估,建立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探討相應監管制度甚至立法,規範人臉識別的信息採集與運用程序、隱私邊界。比如,哪些領域可運用人臉識別、哪些不能運用,該如何保障公眾的知情權、選擇權、同意權與信息安全,若有信息洩露如何懲處與應對……期待“人臉識別第一案”成為亂象終結者,破開監管堅冰,推動相關政策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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