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挪用公款!匯鴻集團原副總裁許榮雲被提起公訴

揚子晚報訊(記者 劉瀏)日前,江蘇匯鴻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裁許榮雲(副廳級)涉嫌受賄、挪用公款罪一案,經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徐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許榮雲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徐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5年至2013年,被告人許榮雲利用擔任江蘇開元國際集團萊茵達有限公司董事長、江蘇匯鴻國際集團萊茵達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便利,在房屋租賃、業務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2012年至2014年,被告人許榮雲利用擔任江蘇匯鴻國際集團萊茵達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的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巨大,進行營利活動且超過三個月未還,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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