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女友在自己租的房內吸毒,寧都一男子被判拘役5個月

允許女友在自己租的房內吸毒,寧都一男子被判拘役5個月

一男子容留女友吸毒獲刑

贛州法院網訊 寧都一男子多次容留其女友在出租房內吸毒,近日,寧都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其進行了審理,一審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被告人溫某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允許女友在自己租的房內吸毒,寧都一男子被判拘役5個月

2019年3月10日,被告人溫某開始租賃寧都縣梅江鎮中山路全網通手機店二樓出租房,後至同年4月期間,其先後四次容留其女友(非同居)周某在其租房內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

2019年4月25日被告人溫某在其出租屋內吸食毒品被公安機關民警抓獲,後主動如實供述了公安機關未掌握的其容留周某吸食毒品的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被告人溫某二年內多次容留他人在其提供的場所內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應予懲處。鑑於被告人溫某有自首情節,能自願認罪,有悔罪表現,可予以從輕處罰。綜合本案的犯罪事實和量刑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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