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皮、豹皮、穿山甲、淫穢物品……這些涉案贓物最後去哪兒了?

虎皮、豹皮、穿山甲、淫穢物品……這些涉案贓物最後去哪兒了?

在各種各樣的刑事案件中,涉案財物不僅有常見的房產汽車,還有648萬元的百達翡麗手錶、成噸的原油、成噸的穿山甲及鱗片、珍貴的文物甚至各種槍支彈藥……這些五花八門的贓款贓物最後究竟去了哪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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贓款贓物的去向

“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都能夠稱之為贓款贓物,比如說犯罪嫌疑人貪汙、受賄、偷盜所得。”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張斌向《方圓》記者介紹。(方圓公眾號:fangyuanmagazine)

我國《刑法》第64條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因此,贓款贓物,是指違法犯罪分子違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財物。

虎皮、豹皮、穿山甲、淫秽物品……这些涉案赃物最后去哪儿了?

贓款贓物的歸屬去向一般有三種情況:

一是返還被害人。有關違法犯罪事實查證屬實後,對於有證據證明權屬明確且無爭議的被害人合法財產及其孳息,不影響案件正常辦理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在登記、拍照或者錄像和估價後,開具發還清單並返還被害人、被侵害人。

二是隨案移送。作為證據使用的涉案財物,隨案移送;對於大宗大型等不宜隨案移送的物品,需要移送相關清單、照片、圖片或者其他證明文件。(方圓公眾號:fangyuanmagazine)

三是司法處理。如因犯罪嫌疑人死亡而撤銷案件、決定不起訴,依照《刑法》的相關規定,應當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啟動沒收違法所得程序辦理;對於不需要追繳的涉案財物,及時返還犯罪嫌疑人、被不起訴人的合法繼承人。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待法院作出生效判決、裁定後,除依法返還被害人的財物以及依法銷燬的違禁品外,由法院通知查封、扣押,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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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賣是最常見處理方式

據江蘇省泰興市法院執行局法官葉磊介紹,比如房產、汽車、名包名錶等動產和不動產這類贓物,最常見的處理途徑是由法院進行司法拍賣,所得款項除依法返還被害人的以外,應當一律沒收,上繳國庫。

例如程瀚案中,2018年11月9日上午,安徽省高級法院作出終審裁定,依法維持此前蚌埠市中級法院對安徽省司法廳原副廳長程瀚受賄、徇私枉法一案所作出的一審判決。案發後,涉案贓款、贓物已經全部追回。涉及19件贓物,由蚌埠市中級法院在淘寶網的阿里司法拍賣上進行公開拍賣。2019年8月2日,該案涉案物品——一塊百達翡麗手錶以648萬元成功拍出。據該案承辦人介紹,此次拍賣所得價款,都將上繳國庫。(方圓公眾號:fangyuanmagazine)

根據《關於進一步規範刑事訴訟涉案財物處置工作的意見》規定,對易損毀、滅失、變質等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易貶值的汽車、船艇等物品,或者市場價格波動大的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效期即將屆滿的匯票、本票、支票等,經權利人同意或者申請,並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依法出售、變現或者先行變賣、拍賣。

另外,法院受理案件時,對於偵查機關凍結在金融機構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贓款贓物,應當審查是否附有金融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原件。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後,通知該金融機構上繳國庫,同時將判決書送達有關財政機關。金融機構應當在接到執行通知書後十五日內向法院送交執行回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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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贓物怎麼辦

在司法實踐中,經常出現一些較為特殊的贓物,比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原副局長孫鴻志受賄、貪汙、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中,其被沒收的受賄財物中,

有一張虎皮和一張豹皮。

在孫鴻志案中,有行業專家認為,判決書中將“虎皮、豹皮各一張予以沒收”單獨列出,應該是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虎和豹都屬於國家的保護動物,虎皮和豹皮不能買賣,因此沒辦法折價,所以只能把財物的具體名字列出來;二是這種財物肯定要予以沒收,既然沒辦法折價,算在沒收總額裡,所以只能單獨寫出來了。因此虎皮和豹皮在法院判決後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方圓公眾號:fangyuanmagazine)

如果贓物是違禁品的話,公安機關是會依法沒收的。違禁品是指國家規定限制或禁止生產、購買、運輸、持有的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毒品、迷藥、淫穢物品、管制刀具等物品。對違禁品的沒收不以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犯罪為前提條件,公安、檢察機關均可實施沒收。

在黑龍江省安達市的一起涉黑案中,以範光軍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霸佔油井、盜竊原油、欺壓百姓,最後被判處25年至2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罰。其涉案物品包括各種槍支彈藥、毒品以及原油等。

其中,被盜原油將返還受害企業,繳獲的作案車輛最終將由法院指定拍賣公司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將上繳國庫,犯罪分子作案的刀棍、手機、對講機、槍支、毒品等物品也將沒收妥善處理,或者拍賣,或者銷燬、存封。

那麼,走私物品又該如何處理呢?

據《刑事訴訟法》第198條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規定》第48條關於贓款贓物處理程序規定的精神以及《海關法》第52條的有關規定,海關對查扣的依法不移送的走私貨物、物品、違法所得和走私運輸工具,應當在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後,依照國務院和海關總署的有關規定處理。(方圓公眾號:fangyuanmagazine)

對不宜歷久保存的物品需要提前處理的,海關應當按照規定報請海關總署批准並且在處理前通知司法機關和貨物、物品的所有人。提前處理走私貨物、物品應注意留樣以備核查;未便留樣的可在處理前提請司法機關或有關檢驗機關對貨物、物品作出鑑定。法院判處沒收的走私貨物、物品、違法所得、走私運輸工具和罰金,海關決定沒收的走私貨物、物品、違法所得和罰款,全部上繳國庫。

在實踐中,走私物品中有不少珍貴動物及其製品,比如凍體穿山甲及鱗片、象牙及象牙製品等。在廣東省江門市檢察院辦理的一起走私案中,6名犯罪嫌疑人走私凍體穿山甲300箱,共2090只,淨重達到7850公斤;穿山甲鱗片共92箱,重1800公斤。經有關單位鑑定,查獲的穿山甲凍體及鱗片共價值人民幣519.7萬多元。

該案判決後,2011年12月21日,海關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將涉案的凍體穿山甲及穿山甲鱗片移交給了江門市林業局,並由林業部門以填埋的方式進行處理。

據張斌介紹,諸如假貨幣、淫穢物品甚至“洋垃圾”等走私物品,一般的程序是,由公安機關先行扣押,待法院終審判決生效後銷燬。

贓物中如果有文物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依法沒收的文物應當登記造冊,妥善保管,結案後無償移交文物行政部門,由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國有文物收藏單位收藏。(方圓公眾號:fangyuanmagazine)

2018年4月9日,依據文物保護法和《依法沒收、追繳文物移交辦法》的相關規定,山西省公安廳向山西省文物局移交2018年山西公安機關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開展以來追繳的第一批文物12633件;6月25日,山西省公安廳再次向山西省文物局移交一百多件文物,這兩次移交的文物共計12780件。今年7月27日,山西省青銅博物館正式開館,該博物館三分之一的藏品便是來源於山西省公安機關追繳的“贓物”。

記者|劉亞

《方圓》9月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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