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退休後應發的房補為什麼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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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房補接連不斷——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福利待遇真好!

工作了一輩子,退休的時候沒有地方住,這是個大問題。為了解決這樣的住房問題,各地的政策是大同小異的。

這裡有皖北某縣,對於退休教師的住房補貼隨著時間的推移採取了不同的形式。具體的有一下三種情況。

一、安家費。

在2006年之前,這個地區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這邊退休,那邊就會給一定數量的資金,作為教師退休之後的住房費用補助。


這種補助是一次性的,沒有第二次,大致數額也是隨著退休時基本工資的4~6倍。像這個數額,在農村還是可以建造一口要求不是很高的新屋,也夠辛苦了一輩子退休之後老兩口居住的了。

如果家裡原來有房子住,不需要建造房子,那麼,這就相當於一筆不小的退休金。

二、提租補貼。

從2006年以後,取消了原來的同學之後一次性地安家費,而變成了按月發放的提租補貼。

具體的標準就是退休人員基本工資的3%。這個與個人的養老金標準息息相關。到現在依然在發放。


三、一定平方的房子。

據知情人講,每一個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有65平方的商品房供應。只是,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沒有具體的實物提供,就是說,沒有現房提供。那麼,當地政府工作人員承諾,將按照一定的價格把房子折算成人民幣,分期分批地發放每個退休人員的工資賬戶上。

以上三種住房補貼,雖然形式不同,但是,總體上來說是越來越好、越來越高的。

這說明,當地政府非常重視這部分人,想方設法地關心他們的退休生活。這也代表著這部分人的幸福生活一定會“芝麻開花節節高”!

結語:

除了養老金,還有這個住房補貼,這就是退休人員的福利待遇。

退休人員真的有福啊!

真好!


中小學教育者


“房補”,不同地方的叫法也不一樣,有的地方叫補充公積金,有的地方叫提租補貼,還有的地方叫住房補貼。房補屬於地方性補貼,因此各個城市對於“房補”的發放政策都是不同的。

對於經濟比較好的省份,比如江蘇、浙江、廣東等,很多地市都是有發放房補的,和住房公積金一樣按照全年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進行發放,一些地市這兩部分加起來一個月就有大幾千元。但對於經濟較差的一些省份或者地市,房補一個月只有幾百元,甚至很多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根本沒有見過房補這種東西。

對於退休人員是否繼續享受房補,不同地方的政策也不同。江蘇省級機關是還有繼續發放房補的,按照上一年的月均收入的125%為基數進行發放。但是一些地市,對於退休人員是沒有再繼續發放這塊補貼了;還有一些城市,房補總共只發二十年。

對於題主所說到的退休後應發的房補沒有了,房補本來就不是一定要發放的。所以,如果有疑問的話,可以諮詢一下其他退休人員是否還有,如果大家都沒有了肯定是當地的政策有所變化,如果只是自己沒有了,那可以找退休前的單位的人事科問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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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電


事業單位房補是叫做住房公積金。根據有關規定,單位和個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繳納住房公積金,每月存入個人公積金賬戶,一般情況下,單位和個人繳納比例不得高於工資的12%。購買住房或租房的時候可以根據有關手續提取公積金賬戶餘額,或者退休的時候可以將公積金餘額全部取出。但是,公積金只是在職人員的福利,退休後便不再繳納公積金,所以,住房公積金是為了鼓勵買房而設立的專項,在職工買房或裝修等可以憑證明支取,如果沒有提前買房,退休時一起歸職工所有,但從交納到退休一般有30多年了,算下來也沒有多少,按通貨膨漲算,錢基本貶值了,如果提前買房,還可享受公積金貸款的低利率。

人到退休,人都老了,按規定也沒有什麼買房的意願了,公積金不交了,反而收入少了很多,因為單位不再貼錢了,表面上退休工資比以前拿到手的錢多了,其實是少了。


陳海底魚


印象中,發房補,或者享受住房補貼、住房優待,是上個世紀和本世紀初期的事情,最起碼有十五年以上,再沒有聽過這個名詞了。目前,還繼續發放住房補貼的,除了新疆等偏遠地區,和部分住房庫存量過大的城市,為了拉動經濟增長,對公職人員採取“成本價售房”等補貼措施外,就只有各大城市為了“搶人大戰”,為技術引進人才提供的一次性住房優惠或者補貼了。

如果當地機關事業單位等公職人員工資中,有住房補貼、電話補貼、高溫補貼、取暖補貼等,或者精神文明獎、科學發展觀獎等類似於年終獎的一次性獎勵,多半的基本條件和發放範圍,都是要求“在崗在編”的正式職工,臨時合同工等編外人員,和各單位的離退休人員,一般不在發放範圍。

有這些額外補貼和年終獎的,省級以上財政部門都要求地方財政“量力而行”。一方面,這些支出是由地方財政承擔的,省級以上財政不予補助,也不能從“轉移支付”中支出;另一方面,只有地方財政收入有富餘的情況下,才能酌情發放,如果地方財政吃緊,這些補貼和年終獎一般情況下不能再行發放。按這個要求,發不發、給誰發、發多少,都是由地方政府決定,由地方財政負擔。其程序是由人社部門負責提出發放計劃,由政府會議決定後,由財政部門負責執行。

由此可以看出,發放補貼和獎金的,是地方財政收入情況良好的經濟發達地區,財政困難地區少發或者不發。發放的範圍、標準等的決定權,也在地方政府,和上級部門無關。


公事吧


事業單位發放的購房補貼是,根據本人級別所享受的住房面積,(是福利分房所得的房產)不足部分,按一定此例所給的補貼款。如一個處級職稱應享115平方,而實際居住90平,所差25平則給予補貼,這些都是十多年前的事了,事業單位補貼資金來源不同,分全額撥款,由政府出,差額撥款由政府,單位分別出,而自籌單位則由單位自已出。所以執行情況,不大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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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房補是什麼補貼,難道在職時就有房補嗎?

不論機關還是事業單位,在職時繳納的保險基本都是一樣的,就住房補貼方面,也就繳納了住房公積金。根據有關規定,單位和個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繳納住房公積金,每月存入個人公積金賬戶,一般情況下,單位和個人繳納比例不得高於工資的12%。購買住房或租房的時候可以根據有關手續提取公積金賬戶餘額,或者退休的時候可以將公積金餘額全部取出。但是,公積金只是在職人員的福利,退休後便不再繳納公積金,所以,題主說的事業單位房補到底是指什麼補貼?

就當前部分地區公積金政策來說,除了單位和個人按照一定比例繳納的公積金外,單位還會繳納一定比例的補充公積金,比如在天津地區,單位除了按照12%繳納公積金外,還會額外繳納百分之十幾的補充公積金,這樣算下來公積金繳存比例差不多可以達到工資的30%以上。這部分補充公積金有人也稱之為房補,但是補充公積金在退休後也不再繼續繳納。

所以說,題主所說的事業單位房補有可能就是指補充公積金吧,補充公積金在退休後當然也就不再繼續享受了。不過在一些經濟發達地區,除了正常的工資外,還會為職工發部分房補,但是房補的數額比較小,也就幾百元錢,但是這些情況只在極少數的地區存在,大部分地區機關事業單位應該是沒有房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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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省直遴選


我所知的是退休時是有一筆安家費或稱修繕費,異地安置比就地安置高一些,不知現在這亇政策是不是沒了。


劉健


我們附近縣市退休的機關事業人員據說發了房補,但我們市沒有發,去年到市信訪局等職能部門諮詢過,當時各部門負責人都表態從2019年開始發,但至今沒兌現。


夕陽紅


房補不歸社保局發。而是由原單位發。有規定的發,沒規定的不發。


散淡山人丁德芳


為黨和人民的事業工作三十五年只得了住房公積金三十個月。到今天無房,居無定所。有人替他們想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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